博望区丹阳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残值处置交易公告

博望区丹阳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残值处置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5-03-17

招标详情

博望区丹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6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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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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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废旧物资残值处置

转让底价

59.45万元

公告开始日期

2025年3月17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3月24日

竞价时间

2025年3月25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3月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1.****点击查看废旧物资残值处置,主要包括设备及构筑物拆解形成的废钢废铁等废料约260吨、废旧变压器4台。其中:废钢废铁等废料来源为拆解的破碎机、球磨机、输送机、立磨、料仓等设备以及铁皮房、铁皮围挡等构筑物;变压器为4台,型号分别为S11-200、S11-250、S11-315及S11-M-630。具体拆除范围、重量以成交后委托方现场实际交付为准。
2.**民****点击查看公司对上述资产出具了民生评报咨【2025】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594500元(不包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上述转让标的堆放于**市**区薛津镇88号(****点击查看公司场内)。由于户外堆放,废旧钢铁表面存在一定锈蚀。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7:00前止接受咨询,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须提前电话联系踏勘联系人。(现场踏勘联系人:谷主任,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6658)。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委托方、****点击查看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成交后委托方仅提供成交价款非税收据,不开具转让价款发票。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7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受让方负责保护好附近建筑设施以及社会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完好。受让方在标的现场移交处置过程中必须接受委托方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受让方现场工作人员须服从委托方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6.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条例》及《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条例》的规定,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点击查看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8.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9.若受让方存在放弃成交资格、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缴纳交易价款等行为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成交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优先支付此次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竞价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意向受让方需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价流程参与竞价。

3.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点击查看.cn),在“一网办”下方点击【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点击查看.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用户登记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意向受让方”按钮,点击进行登记。

②直接复制用户登记地址:www.****点击查看.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5.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意向受让方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⑤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意向受让方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交易保证金支付凭证。

注:

(1)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流程。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在产权网络交易系统中完成注册登记、提交登记材料等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及****点击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百分之三点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百分之三;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百分之二;超过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百分之一,超过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百分之零点九六;50000万元以上部分,为百分之零点二。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6.受让方需向交易系统建设方(****点击查看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如对交易系统的操作流程、软件服务费的计算或支付等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点击查看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7.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点击查看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受让方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联系****点击查看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注:
(1)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延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2)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本项目竞价采用设有底价的向上增价竞价方式,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5000元的倍数。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交易保证金

1. 意向受让方参与本项目须缴纳交易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点击查看银行卡或公司账户转账的方式递交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意向受让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交易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价的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负。
2.金额:人民币5万元。
3.****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5选1)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雨丰支行;子账号:12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6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228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点击查看广场支行;子账号:176****点击查看21493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汇通支行;子账号:5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005872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四村支行;子账号:9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28779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户行:安****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子账号:2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66****点击查看21241
4.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成交价款冲抵,在其全额结清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等),经委托方确认无违约行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统一无息原账户退还。

5.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交易保证金订单到账时间为准)

四、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166X9

证件类型

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机关

委托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会议纪要

委托方联系人

谷主任

联系电话

187****点击查看6658

五、产权交易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551-****点击查看3290、****点击查看3920

地址

**市**区**大道4872****点击查看中心A9幢****点击查看集团4楼

免责声明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方(业主单位)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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