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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人需求且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标的名称:鼻内窥摄像系统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1、摄像系统 1套: ★1.1、输出分辨率≥1920×1080,逐行扫描。 ▲1.2、****点击查看工作站功能,可术中记录1920×1080P全高清录像及1920×1080高清图片;一台主机可通过画中画功能实现至少4种同屏显示模式;可同时接入两路信号,兼容包含3D影像模块在内的至少3种影像模块,兼容电子软镜,以及显微镜摄像头。 1.3、可根据手术需要,动态调节画面亮度,暗处增亮,并降低反光。 1.4、术野画面至少5级亮度可调。 1.5、术野画面至少5级电子放大功能。 1.6、电气安全:不低于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1.7、术野画面可实现上下、左右及180°翻转功能。 ▲1.8、主机自带至少4 个USB接口。 1.9、输出端口:至少包含3G-SDI数字端口1个,DVI-D数字端口2个。 1.10、采集像素:摄像头像素≥1920×1080,≥3个高清CCD芯片。 ▲1.11、光学变焦:≥2倍光学变焦,变焦范围覆盖15-31mm。 1.12、全数字化摄像头,图像在摄像头端完成数字化处理,全程数字化影像传输。 1.13、实现通过摄像头按键控制气腹机、冷光源。 1.14、摄像头3个按键可设置不少于4种快捷键,可预设功能至少包括术野录像、拍照、打印,调节白平衡、亮度。 1.15、具有增大曝光、均匀照明、增强对比度功能 1.16、具有对病变组织染色、血管颜色加深功能 2、监视器 1台 2.1、监视器≥27英寸。 2.2、视频输入:包含但不限于SDI、HD-SDI、RGBS、S 端子、复合端子、DVI、VGA。 2.3、视频输出:包含但不限于SDI、HD-SDI、RGBS、S 端子、复合端子、DVI。 2.4、支持的画面显示格式:至少包含4:3,5:4,16:9,16:10。 2.5、分辨率:≥1920X1080。 3、硬镜 3根 3.1、0°内镜(2根):直视式,外径4.0mm(允差±10%),工作长度≥180mm,可高温高压消毒,带光纤接口,接口向下; 3.2、0°内镜(1根):直视式,外径3.0mm(允差±10%),工作长度≥140mm,可高温高压消毒,带光纤接口,接口向下; 3.3、消毒盒≥2个 4、氙灯光源(1台) 4.1、最大输出功率为≥300W。 4.2、寿命≥500 小时,满足所有腔镜手术的要求。 4.3、色温≥6000K,产生明亮的光照效果。 4.4、适用于任何内镜。 4.5、安全标准:不低于CF-1医用电气安全标准。 5、纤维导光束(1根) 5.1、直径 ≤3.5mm,长≥230cm。 6、支撑喉镜(1套) 6.1、支撑喉镜(1个),超轻手柄,大型,长≥17cm,带导光夹接口,配合导光夹使用; 6.2、支撑喉镜(1个),超轻手柄,中型,长≥17cm,带导光夹接口,配合导光夹使用; 6.3、导光夹(1个),带内镜通道≥ 5 mm,与手术喉镜配合使用,用于近端照明; 6.4、内镜保护套管(1根),外径5.0mm,长度≥20cm,与导光夹及鼻内镜配合使用; 6.5、胸撑和支架(1套) 7、专用台车(1台) 8、耳科器械(1套):以下尺寸误差不超过10% 8.1、引管手柄(1个) 8.2、吸引管(1支),直角,软性,10mm,外径0.7mm 8.3、吸引管(1支),直角,软性,10mm,外径1.5mm 8.4、吸引管(1支),直角,软性,10mm,外径3.0mm 8.5、耳钳(1把),精细,锯齿状 8.6、耳钳(1把),极细型,椭圆形凹陷钳口 8.7、耳钳(1把),极细型,椭圆形凹陷钳口,弯向上 8.8、剪(1把),纤细,标准型 8.9、咬骨钳(1把),锤骨,口上翻 8.10、镰状刀(1把),长16 cm,尖锐 8.11、软组织剥离子(1个),弯 8.12、探针(1支),球端成45度角 8.13、耳刮匙(1支),大口径 8.14、针(1支),直 8.15、耳钩(1支),90度 8.16、耳钩(1支),45度 8.17、剥离子(1个),双端,分别弯向右和左 8.18、耳刀(1把),圆形刀刃,45度 8.19、刀(1把) |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并完**装调试。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供货范围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质量保证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2.2、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3、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院方购买的设备距生产日期不超过1年(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且必须为最新机型。负责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列出培训计划,开箱验收时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上述服务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4、****点击查看医院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所投产品标注使用年限≥8年。(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设备机型的铭牌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提供所需安装、调试等的任何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2、投标人应就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详细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组织验收。双方签订合同起90天内,中标供应商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4、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能证明其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1.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3、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1.5、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不低于2天的现场临床操作培训,确保设备的及时正常应用;二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随访和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若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在接报时刻起12****点击查看医院进行维修并排除故障。维修时间≥3天,须提供备用机,如需更换故障配件(保险期内、外)的,零配件供应最长不超过1周,需提供完善的售后维修及保障,定期巡检,每年≥4次。
3、质保期要求
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全保修≥3年,投标人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在设备开箱验收时出具原厂售后协议或合同,终身维修,质保期内系统软件无条件提供版本升级并保证设备95%的开机率。厂家应在中国大陆境内设有可受理售后服务事务的生产厂家**统一的免费服务专线电话,如400或800服务电话等。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六)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并完**装调试。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点击查看医院信息系统的接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余下10%的合同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贰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尾款(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文件所承诺年限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与中标人公章;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如若验收不合格,经调试、换件、换机后30个工作日仍未达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及使用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合同总金额的30%。(所有付款流程见票后按买方财务支付流程执行)
六、验收标准:1、****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组织验收。双方签订合同起90天内,中标供应商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4、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能证明其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注:以下合同文本为系统自动生成,具体合同模板见附件(具体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