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灾后应急恢复提升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重招)XF2024-ZHJC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灾后应急恢复提升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重招)XF2024-ZHJC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4-10-12

各(潜在)供应商: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点击查看灾后应急恢复提升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灾后应急恢复提升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四、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点击查看灾后应急恢复提升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重招)

1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点击查看公司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格式附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格式附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格式附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格式附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证;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点击查看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上午09:00(**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上午08:30~09:00(**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市**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九、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上午09:00(**时间)

十、磋商地点:**市**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0668-****点击查看39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电 话:0668-****点击查看937

联系地址:**市**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十三、公示期:

公示期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点击查看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2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