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评标大厅建设信息化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5-JQ41-W3068)(第1包)

开评标大厅建设信息化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5-JQ41-W3068)(第1包)

发布于 2025-08-20

项目所在地:**省

开评标大厅建设信息化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开评标大厅建设信息化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001/01

电脑

详见附件

20

0.6

12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时间入场,需15天内完工


**省**市**区


001/02

彩色打印扫描一体机

详见附件

3

0.7

2.1

001/03

电视机98寸

详见附件

5

2

10

001/04

便携式投影仪

详见附件

2

2

4

001/05

门禁系统(带屏幕显示内容、人脸识别和刷卡功能)

详见附件

1

10

10

001/06

视频监控系统(含4套监听耳机)

详见附件

1

20

20

001/07

四个开评标室与询标室变声对话功能

详见附件

1

2

2

001/08

一层供应商等候大厅安装LED大屏

详见附件

1

20

20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80.1万元

3.最高限价:80.1万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5.踏勘要求:需要踏勘。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互联网(www.****点击查看.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现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8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20日8:00时至2025年08月27日17:00时(**时间)

七、意见反馈方式:

招标人:某部医院

联系人:刘助理,回助理

电 话:024-****点击查看1058,024-****点击查看1284

地 址:**市

邮政编码:110016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项目监督人:邱助理、董助理

办公电话:024-****点击查看6147、024-****点击查看6519

2025年08月20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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