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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根据《****点击查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点击查看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点击查看对外联络处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智慧大屏交互录播系统。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LED屏 | 智慧大屏交互录播系统能够为校友之间活动空间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通过智能智能化技术重构传统活动空间管理要求,集音视频采集、智能跟踪、多流导播、直播点播于一体多模态交互、超高清沉浸体验。****点击查看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一环,****点击查看学校整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 450000 | 8 | 平方米 | 450000 | |
中控及触控面板 | 1 | 套 | ||||
高清录播系统 | 1 | 套 | ||||
视频处理器 | 1 | 台 | ||||
LED同步全彩接收卡 | 24 | 张 | ||||
智能配电箱 | 1 | 台 | ||||
移动电脑电动升降讲台 | 1 | 件 | ||||
可编程电子翻转展示墙 | 1 | 件 | ||||
交互触控一体机 | 1 | 台 | ||||
无线扩声音响 | 1 | 套 |
LED屏 | 是 | 核心指标 | 1、像素点间距:≤1.86mm;2、刷新率:≥6000Hz,支持通过配套控制软件调节刷新率设置选项; 3、封装方式:SMD表贴三合一; 4、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的安全性和适应性,屏体内部所用排线需符合耐高温实验、耐压测试、折弯参数测试要求,耐燃等级符合VW-1/UL94V-0; 5、长时间没有使用屏体,屏体自动切入除湿模式,通过预热灯珠,蒸发掉灯珠内部湿气,使屏体从10%到100%亮度逐步显示,达到保护LED灯。(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并在证明材料中以红色框一一框出所对应的参数,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移动电脑电动升降讲台 | 是 | 核心指标 | 1、实木基材 :中密度板,甲醛释放量符合国家E0级环保标准。 ≥0.6mm厚度的木皮,采用五底三面涂装工艺。2、升降系统 :单柱电机,双节套管,过载保护功能,桌面4高度升降 行程950mm-1150mm。3、高度控制 :三档高度记忆功能。4、底板为10mm厚钢板,表面经防锈处理,塑粉静电涂装。 5、木制件表面贴面层:耐干热,耐湿热不低于3级,耐冷热循环无裂缝开裂起皱,鼓泡现象; 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6、产品甲醛释放量:满足甲醛释放量≤0.05mg/m3标准要求。(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并在证明材料中以红色框一一框出所对应的参数,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可编程电子翻转展示墙 | 是 | 核心指标 | 1、翻转模块尺寸:单个模块375X330X210mm; 2、重量:约5.5KG/个; 3、峰值功耗≤20w/个 ;4、卡牌材质:pvc,翻转页数:10张;5、混合式42步进电机,通过EN IEC 55014-1:2021测试标准;6、专用皮带PU材质,抗拉、耐磨 7、冷轧板,激光切割下料,折弯成型后再焊接、打磨;8、整体尺寸4500mmx1980mm,翻页模块按6行12列排列;9、混合式42步进电机,符合RoHS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指令(EU)2015/863。(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并在证明材料中以红色框一一框出所对应的参数,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交互触控一体机 | 是 | 核心指标 | 整机显示尺寸≥86寸,CPU核数≥8核,ROM≥64GB,RAM≥6GB。整机内置≥6个非独立外扩展的麦克风,拾音距离大于8米,前向180度拾音;内置≥4个喇叭单元,包含至少2个高音喇叭单元及2个全频喇叭单元。总功率不低于30W,频响范围100-20KHz。.整机内置无线网卡须提供AP、Station工作模式,且支持AP Station两种工作模式同时工作,在接入到无线网络的同时,也可以作为热点允许其他设备连接,工作距离≥20米。视频像素≥800万,支持高清拍摄。屏幕采用A规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可视角度≥178°,屏幕显示灰度分辨率等级达到256级以上灰阶。采用红外感应技术,在双系统下均支持不少于20点触控,触摸分辨率≥32768(W)*32768(D);触摸精度≤±1mm;触摸高度≤2mm;最小识别直径≤2mm。屏幕贴合方式:采用零贴合技术,屏幕表面采用高品质≥3.2mm厚防眩光钢化玻璃,透光率≥91%,表面硬度≥7H。屏幕亮度≥300cd/m2,亮度对比度≥1000:1,亮度均匀性≥70%,无闪烁,闪烁等级≤-30db(60Hz),亮度垂直可视角≥60°,蓝光防护等级达到RG0。为充分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设备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无转接接口:≥1*Type-C、≥2*USB Type-A。侧置需具有以下无转接接口:≥2*HDMI IN、≥1*HDMI OUT、≥1*MIC IN、≥1路MIC OUT、≥1*RJ45、≥1*控制串口、≥1*USB Type-A。(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并在证明材料中以红色框一一框出所对应的参数,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高清录播系统 | 是 | 核心指标 | 1、录播终端≥1台,主机须满足摄录一体化要求内置摄像头采用1/2.5英寸CMOS传感器,有效像素要求超过1000万。2、要求音频采集支持网线“一线通”技术,麦克风的供电、控制、视频传输均可通过一根双绞线完成,确保音频信号的优质、抗干扰稳定传输。3、要求主机支持数字视频传输技术,摄像机的视频采集和传输到主机无需编解码处理,保证声画同步与录制视频质量。4、高清云台摄像机≥1台,设备内置AI智能跟踪算法,通过单个摄像机即可完成人脸与肢体的AI识别并完成全程自动跟拍。5、要求摄像机与录播主机为同一品牌。(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并在证明材料中以红色框一一框出所对应的参数,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视频处理器 | 否 | 非核心指标 | 带载能力:≥390万,宽高极限:最宽10240点,最高8192点,输入接口: HDMI *2 DVI *1 Audio x1,输出接口:网口X6 Audio x1,图层数量:3+OSD,场景数量:≥10; |
LED同步全彩接收卡 | 否 | 非核心指标 | 采用标准的 HUB75接口。 |
智能配电箱 | 否 | 非核心指标 | 提供主机≥1台 10KW,带PLC控制;网络机柜≥1台,标准机柜尺寸(W*D*H):600*600*1200mm、千兆网络交换机(8口)≥1台; |
无线扩声音响 | 否 | 非核心指标 | 提供功放≥1台、音柱≥2只、无线麦克风≥1套、红外无线接收机≥1只、红外线传感器≥2只、红外线颈挂式水滴形话筒≥1只、双路座充≥1个。 |
中控及触控面板 | 否 | 非核心指标 | ≥4进2出HDMI矩阵,分辨率≥4K/60HZ;HDMI支持不低于 12位色深,支持 3D 显示。信号源从识别到指令处理周期≤50MS。≥4路220V/10A 强电电源控制端口,总额定功率≥4000W。≥5 路双向 RS232 串口模块。≥3路RS485 模。RELAY模块≥2 路提供独立开关控制、时序开关控制、策略开关控制等指令。 ≥1路 RJ45 网络模块,具备以太网远程监视和控制功能。屏幕尺寸≥ 7.0 英寸,屏幕分辨率≥1024x600,≥65K色,具有SD卡接口。采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启动时间≤4秒。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14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5人、不低于48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5年。 | 5年6年7年及以上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5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50% | |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14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点击查看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点击查看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401465
户名:****点击查看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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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