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点击查看门市**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门市**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点击查看
编制主体:****点击查看
论证报告名称:****点击查看门市**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
意见接收单位:****点击查看**局
联系地址:**市**区白沙街道堤东路129号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点击查看327
邮箱:jmszrzyjhyhdglk@jiangmen.****点击查看.cn
附件:《****点击查看门市**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