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4〕5号)和《**省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点击查看**厅****点击查看管理处委托****点击查看组织专家对《丰宁****点击查看公司吴营铁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点击查看公司下岭建筑石料用**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张****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铁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易****点击查看公司**村建筑用**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和《围场****点击查看公司协力永萤石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联系电话向****点击查看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晓波,电 话:0311-****点击查看7293
李 松,电 话:0311-****点击查看7285
2025年6月30日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