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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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及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基地围海养殖项目续期用海申请信息进行公示(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 海域使用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基地围海养殖项目 | ****点击查看调查中心 |
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至8月21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信函以到**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8-****点击查看0912 ****点击查看管理处)
地址:**市**中路21号
附件:
连****点击查看规划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