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航大厦会议音频输出系统、调解系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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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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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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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东航大厦会议音频输出系统、调解系统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与说明:
名称 内容 品牌 型号 参数 会议音频输出系统 定阻吸顶音箱(有线一拖八) 得胜/TAKSTAR EBS-653 ● 额定功率:60W(AES) ● 额定阻抗:8Ω ● 频率响应(±3dB):60Hz-20kHz ● 灵敏度(1W/1M):86dB ● 覆盖角:H110×V150° ● 最大声压级:102dB ● 分频模式:无源三分频 ● 安装方式:吊顶嵌入式/墙壁嵌入式 专业功放 TAKSTAR得胜 EKA-415 ●输出功率:150W*4(8Ω) ●总谐波失真:<0.1%(1KHz,1W,8Ω) ●频率响应:20Hz-20KHz ●信噪比:≥80dB(A计权) ●输入灵敏度:250mV ●麦克风输入灵敏度: 20mV ●电源求:~AC220V/50Hz ●外形尺寸(宽*长*高):480mm*445mm*90mm 十路调音台 TAKSTAR得胜 AM10 ● 单声道话放增益 CH MIC Gain: 10~60 dB ● 单声道线路增益 CH LINE Gain: -10~40 dB ● 立体声增益 ST LINE Gain: -20~20 dB ●产品尺寸:352*454*100MM 会议音频调解系统 自动反馈抑制处理器 TAKSTAR得胜 FE-224N(2023款) 频率响应:20Hz-20kHz±0.3dB ● 失真(THD+N):<0.03% @1kHz ● ADC DAC动态范围:>115dB ● 输入阻抗(平衡式):10kΩ ● 输出阻抗(平衡式):100kΩ ● 隔离度:<-100dB @1kHz ● 最大输入电平:>15dBu @1kHz ● 本底噪声:<-84dBu ● 系统延时:<2ms ● 电源:~220V,50Hz/60Hz,功耗<20W ● 使用环境温度:0℃~+40℃ ● 外观尺寸(WxDxH):483x268x45(mm) 电源时序器 TAKSTAR得胜 EPO-802N ● 输入电源:AC 220V/50Hz ● 电源容量:总容量220V,30A;每路插座输出电流10A ● 输入电源电缆:3×6平方纯铜RVV电缆 ● 控制路数:8路 ● 直通插座:1个 ● 插座:通用三芯插座 (铜片为纯磷青铜) ● 通断指示灯:8个LED灯 (红色),每路对应一个 ● 输入电源指示灯:一个LED灯 (绿色) ● USB供电插座:1个 (5V) ● 出厂时的时序间隔:2秒
1.3 参与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可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之间不能存在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直接、间接的股权控制关系,不得存在最终受益人为同一人等利益关系,一经发现,仅选取一家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较早的供应商进入评标环节; 5.被列入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联合体投标。
1.4 公司业绩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1.5 采购清单:
**东航大厦会议音频输出系统、调解系统采购项目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
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2 采购项目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
2026-11-10 12:00
3. 采购项目文件
3.1 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下载
3.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
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1-10 12:00
4. 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
****点击查看
4.2 联系人:
郑佳蓉
4.3 联系方式:
130****点击查看7170
5. 其他说明
暂无数据
6. 附件
附件下载:无附件
7.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点击查看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点击查看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点击查看@ceair.com。
7.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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