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三园房屋租赁部智能配电箱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洛阳市三园房屋租赁部智能配电箱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6-25
郑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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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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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智能配电箱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评审日期:2025年6月24日

四、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人名称:****点击查看

公司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国槐街8号1幢B单元16层62号

最终成交价:195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质保期:1年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郭敏、易力、王泽岩(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点击查看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为2925.00元,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九、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医院官网》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景华路24 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纬五路12号**大厦B座9、10楼

联系人:安营营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1807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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