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现将**川岛一、二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川岛一、二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国能(江****点击查看公司
编制主体:**海兰图****点击查看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川岛一、二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8日
意见接收单位:****点击查看**局
联系地址:**市**区白沙街道堤东路12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点击查看922
邮箱:jmszrzyjhyhdglk@jiangmen.****点击查看.cn
附件:《**川岛一、二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