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LZZC2024-G3-230224-GXXH)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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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9-12

招标详情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人6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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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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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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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账号:70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10434;(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账号:70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6143;(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理由:文件更正。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2.网上查询地址: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lzxggzy/(**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查看))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飞鹿大道59号

联系方式:0772-****点击查看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三中路140号**市****点击查看公司6楼608室

联系方式:0772-****点击查看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洁婷

电 话:0772-****点击查看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