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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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账号:70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10434;(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账号:70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6143;(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理由:文件更正。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2.网上查询地址: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lzxggzy/(**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查看))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飞鹿大道59号
联系方式:0772-****点击查看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三中路140号**市****点击查看公司6楼608室
联系方式:0772-****点击查看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洁婷
电 话:0772-****点击查看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