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 - 竞价结果公告(CB106132025000049)

西南交通大学 - 竞价结果公告(CB106132025000049)

成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7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599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 竞价结果公告(****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04-07 16:29:12
申购单号: ****点击查看
申购主题: ****点击查看后勤****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移动发电机电缆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4-01 17:32:10
竞价截至时间: 2025-04-07 10:30:44
币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货到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备注说明:
质疑说明: 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发布成交结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成交总额: 93148.00
送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7天内
安装要求: 免费上门安装(含材料费)
收货地址:
采购项 品牌 单项预算 成交单价 质保及售后服务 技术参数 数量 型号 成交总价 成交供应商
单芯软芯电缆 三电 121.00 1、按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2、是否要求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为了售后服务响应的及时性,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点击查看公司营****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当地服务网点证明文件压缩包。 3、供应商承担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交付的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产品满足国标GB/T 12706.1-2020、供货时须提供合格证),并按照行业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最终用户是****点击查看。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只能是指定品牌产品,但均须满足相应参数配置要求。 5、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货,货到验收合格。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送货清单,由供、采双方签字确认。经采购人签字的送货清单和经供、采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是供、采双方结算的凭证依据。经供、采双方的财务对账,确认款项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结账时间调整另行通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对包装破损或者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收货,供应商应负责立即更换,不能更换的应赔偿损失。 7、供应商报价为包含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8、追加采购的权力。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9、本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本项目的供货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用量为准;履约期内,结算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或者合同时间到期的,合同提前自行终止。 ZC-YJVR-0.6/1KV-1*150mm2 400.0米 ZC-YJVR-0.6/1KV-1*150mm2 48400.00 ****点击查看
单芯软芯电缆 三电 101.70 1、按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2、是否要求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为了售后服务响应的及时性,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点击查看公司营****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当地服务网点证明文件压缩包。 3、供应商承担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交付的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产品满足国标GB/T 12706.1-2020、供货时须提供合格证),并按照行业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最终用户是****点击查看。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只能是指定品牌产品,但均须满足相应参数配置要求。 5、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货,货到验收合格。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送货清单,由供、采双方签字确认。经采购人签字的送货清单和经供、采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是供、采双方结算的凭证依据。经供、采双方的财务对账,确认款项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结账时间调整另行通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对包装破损或者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收货,供应商应负责立即更换,不能更换的应赔偿损失。 7、供应商报价为包含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8、追加采购的权力。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9、本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本项目的供货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用量为准;履约期内,结算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或者合同时间到期的,合同提前自行终止。 ZC-YJVR-0.6/1KV-1*120mm2 440.0米 ZC-YJVR-0.6/1KV-1*120mm2 44748.00 ****点击查看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