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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某部作业室采购项目(第四次)
三、开标时间
2025年9月5日10时30分
四、评标结果
3家公司通过了综合性评审,排名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得分:90.20分;报价:787,465.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鑫科智****点击查看公司(得分:88.64分;报价:807,165.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点击查看公司(得分:79.67分;报价:856,610.00元)。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之江路437号。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0日)。
七、质疑渠道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
八、提出质疑方式
递交纸质文件,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1894
2.纪检监督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6783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