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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9电子警察和交通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GK-202****点击查看80019-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市**区高塘岭街道旺旺中路305号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市望****点击查看开发区黄乌大道与兴工路交叉口东南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注:此为全费用上限单价(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及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用),具体按实结算。
1.服务要求 (1)按甲方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2)服务片区:**区区域内, (3)维护内容:按甲方要求开展对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电警补光设备、信号灯具、智能信号机(含单点信号机)等前端感知设备、路口抓拍等设备进行保养、故障排除、维护、优化及日常巡查;****点击查看中心服务器、网络传输服务器、磁盘阵列、原始数据存储服务器、交换机、UPS电源、机房空调等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查、维护、保养。 (1)提供参与项目维护维修人员名单。人员组成情况见下表:
(2)人员要求: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需经过甲方资格审查以及技术水平测试后方可上岗。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系统功能、操作技能。参与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并向采购方留档备份。 (3)签订合同协议书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拟为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包括甲方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质量承诺书)。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维护维修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包括技术员)。甲方将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员进行造册登记,核对管理人员是否购买社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管理员登记工作是甲方签发开工令的必要条件之一。 (4)乙方可以随时增加或撤换管理员,但增加或撤换的管理员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才能增加或撤换。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在签订合同前以下设施设备必须按时到位,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车辆1台、高空升降平台1台、融纤机2台、信号灯检测设备1台、发电机8台、太阳能临时信号灯2台(带电源)、插电式临时信号灯2台;折臂式高空专项作业车、5吨及以上的施工运输平板货车、5吨及以上随车起重运输车或5吨及以上专项作业吊车为一组。 高空作业车基本要求:
(1)乙方承担起维护设施设备的资产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置、场地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并做好仓储台账,台账内容须有入库记录、出库记录,并按可再利用、不可再利用分类。设施设备内容包括设备编号、型号、品类、规格、数量;并定期配合甲方进行资产清查盘库。 (2)乙方需提供项目相关的办公用品放置在甲方指定办公地点,供乙方项目驻场人员使用,包含但不限于航拍无人机、台式电脑、彩色打复印一体机、移动音响、弱电及网络维护相关工具设备等,乙方需确保以上办公用品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 (3)乙方需协助甲方对涉路工程、占道施工和本项目范围外的待验收移交的交安设施情况进行勘查,出具经甲方认可的验收移交意见并对存在问题提供详细整改方案。 (4)乙方有义务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路口路段进行渠化设计,并提供详细整改方案及概算。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1)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中标人凭采购人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每半年按实际计量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方式以实际产生采购量*本项目维护合同单价(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中标折扣率98%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总价。 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公司湘银支行(****点击查看:8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13)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7-09 —— 2026-07-08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建立交通设施维护各项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2)从接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将现有故障处理完成,保障道路交通设施情况正常,考核自次月开始计算;自接手工作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建立完整的电子版技术档案库。 (3)提供参与项目维护维修人员名单。人员组成情况见下表:
(4)人员要求: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需经过甲方资格审查以及技术水平测试后方可上岗。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系统功能、操作技能。参与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并向采购方留档备份。 (5)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维护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全部由乙方提供,如果有性能优于清单且价格不高于清单的设备,可以上报甲方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允许更换。 (6)项目实施过程,甲方对中标实施流程要求: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编制图纸。 (7)维修维护质量标准按照《**市道路交通科技设施设置建设指南》(2019-2022)及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和甲方制定的技术条件等执行,若不符合其质量要求,由乙方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计量支付,所有项目的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8)认可不免除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精心施工,确保维护维修工程质量。乙方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甲方对工程材料和施工、工艺的认可或者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和计量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这些工程的合同责任。乙方不但应对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自费修复或返工,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按规定承担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对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自检,只有自检合格的工程才能向甲方提出验收和计量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5天内对工程进行抽检和验收,对抽检不合格的工程由乙方自费修复或返工。 (9)维护维修管理人员登记制度 1)签订合同协议书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拟为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包括甲方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质量承诺书)。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维护维修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包括技术员)。甲方将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员进行造册登记,核对管理人员是否购买社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管理员登记工作是甲方签发开工令的必要条件之一。 2)乙方可以随时增加或撤换管理员,但增加或撤换的管理员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才能增加或撤换。 (10)在签订合同前以下设施设备必须按时到位,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车辆1台、高空升降平台1台、融纤机2台、信号灯检测设备1台、发电机8台、太阳能临时信号灯2台(带电源)、插电式临时信号灯2台;折臂式高空专项作业车、5吨及以上的施工运输平板货车、5吨及以上随车起重运输车或5吨及以上专项作业吊车为一组。 高空作业车基本要求:
(一)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参照标准: 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 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国家标准。 GB/T16311—199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JTJ0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行业标准。 JT/T279—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行业标准。 GB/T18833-201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行业标准。 GAT652—2007《**交通管理外场设备》行业标准。 GB14887—2003《道路交通警示灯》国家标准。 GB7000.1—2003《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国家标准。 GB/T8417《灯光信号颜色》国家标准。 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国家标准。 JT/T751-2009《翻板式可变标志》。 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道路交通指示标识英文译写规范》(DB3301/T0170-2016)。 GAT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市道路交通科技设施设置建设指南》(2019-2022) ****点击查看支队设施大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电警维护要求 高清电子警察系统运行保障及维护维修要求 1、 乙方负责高清“电子警察”等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故障排除 1.1、每周对所有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以及信号灯、路口管网、标志标牌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设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主动发现并解决故障,并由运维管理平台对巡检记录进行保存。设备完好的标准是: ①路口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能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正常有效的抓拍。 ②相关的配套硬件设备无异常状况,如落地机箱内部清洁,线缆布置规整、无漏电风险。 1.2、对所有高清“电子警察”路口设备定期进行清洗,保障摄像机在杆上安装牢固。 1.3、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A.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在接到运维平台自动报障或其他方式报障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响应时间为运维平台上的报障时间到确认派工的时间间隔);到达现场时间要求为派工后2小时内(遇到特殊情况,如恶劣气候、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及时在运维平台上报备);设备故障须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排除并上传现场维护照片;由第三方因素引起的故障4小时内无法排除的,须报备并设置转为第三方原因未修复,同时上传现场维护照片。 B.重大故障的响应时间及修复时间,须在15分钟内响应;到达现场时间要求为派工后1小时内;设备故障须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并上传现场维护照片;由第三方因素引起的故障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须进行报备并设置转为第三方原因未修复,同时上传现场维护照片。 C.非工作时间(工作日17:31-次日8:59),安排值班人员提供24小时后台支撑服务,并针****点击查看中心紧急报障进行响应和抢修,时间要求参考第2条;对一般故障推迟到最近工作日进行处理。 D.非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提供24小时后台支撑服务,并针****点击查看中心紧急报障进行响应和抢修,时间要求参考第2条;对一般故障,在进行专项保障工作的基础上48小时内处理完毕。 E.所有电警点位的故障处理均包含前端设备维修及后台设备调试,只有上传数据符合抓拍要求后才算维护任务完成。 2、 ****点击查看中心、机房与“电子警察”相关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护 2.1、做好机房相关设备日常运行保障工作。定期对电子警察系统录入机房的台式机、服务器、网络传输设备、安全设备、存储设备、UPS电源以及空调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网络系统、主机系统、安全系统、存储系统的结构和重要配置进行检查;按月编制各类统计报表。 2.2、做好系统参数、软件升级工作,根据业务需要,不定期对“电子警察”应用软件的版本修改和备份工作。 2.3、协助甲方做好违法地点路口代码、违法行为代码等信息维护工作。 2.4、负责机房防火、防盗、防破坏,负责机房用电安全、用水安全和防雷,确保机房恒温、恒湿、无静电、无灰尘、无闲杂人员进入,保证机房干净整洁。 3、 乙方负责“电子警察”所抓拍交通违法数据的保障及传送。 3.1、数据的传送 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数据应通过租赁光纤实现路口数据的实时传输,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可以采用人工拷盘的方式。 3.2、数据的分析 每月对违法数据进行各类报表统计和分析,对数据异常的路口,查明原因,将分析结果及时报甲方。 4、协助高清“电子警察”测速雷达及其他需检定的设备、配件年度检定。 5、乙方负责高清“电子警察”安装位置的变更(移机)及对于存在问题的电警抓拍路口进行勘察并出具整改方案 5.1、接到甲方的点位整改通知后,乙方应迅速安排技术人员到实地勘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高清“电子警察”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和施工整改计划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 5.2、甲方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施工方案实施,施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备清单、基础工程施工量、竣工图纸及相关竣工资料给甲方有关部门审核验收。 5.3、凡是涉及路口管网改造的方案,必须要经过实地勘察,保障切实可行,方案一旦经甲方审批通过后,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不允许擅自更改施工内容。 6、专项巡查和保障工作,是指特殊天气、重大活动以及特勤路线的设备重点巡查和保障。 6.1在气象预报即将发生雨、雾、冰、雪或其他恶劣天气之前,对外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巡检一次,重点检查外场设备安装牢固性,尽量避免和降低恶劣天气对外场设备的破坏。 6.2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对活动场地周边的外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巡检一次,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庆典等提供技术保障。 6.3在特勤任务期间对特勤路线设备进行重点巡查,保障沿线高清电子警察、高清监控及智能信号控制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7、非现场交通违法数据筛选工作:对项目所维护的视频设备通过自动和人工方式采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数据进行筛选。 8、光纤维护。对光纤链路进行巡查、保养及报障维修。 9、针对复**样物资根据用户要求专门场地优先进行分类分区域自我保管,待用户实际需求报废或是搬移时配合搬迁至指定位置。 10、对大队的软件平台、网络设备、计算机及计算机输出设备等科技信息化设备的巡查、维护、保养工作;对大队视频会议系统的安装、使用和调试工作。 11、**区内已移交交警管理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保养、维护、故障排除、应急抢修、日常巡视。 12、自主组织技术人员对**区全区已移交交警管理的交通信号灯路口情况进行定期巡查,排除交通隐患。 13、乙方需提供专门场地临时存放项目开展所回收的废旧设施设备。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维修维护要求 1、维护维修质量标准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标准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甲方制定的技术条件等执行,若不符合其质量要求,由乙方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2、乙方必须建立7×24h值班制度,****点击查看中心区域内自有或租用相关场地,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及必要的维护工具,接到紧急抢修任务主**(包含大泽湖、白沙洲、高塘岭、月亮岛、丁字湾、经开区范围)必须15分钟内至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其他区域必须30分钟内至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3、乙方必须建立接报记录档案,一般抢修任务30分钟内完成,特殊情况须报甲方同意后采用先应急后报方案再修复的方式; 4、乙方只承担日常维护、抢修及甲方的许可的内容任务,乙方不得自行增设、调整各类交通信号设施; 5、乙方需针对**区现状制定巡查方案,以降低故障发生率为前提,每月至少全区域巡查一次,针对线路老旧、管网堵塞等情况,存在隐患的路口,提出改造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6、乙方负责甲方提出信号灯路口配时不合理路口的交通优化配时。 7、设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符合目前行业要求,并高于现有的设备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一)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乙方必须做到: 1、提供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班子进行全过程的实施工作。 2、提供完整的系统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3、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进度说明书。 4、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5、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管理。 6、项目实施中要引入安全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 7、乙方还需做到: (1)乙方必须配备维护、检修、保养工作所用的交通工具,升降设备、监测设备、仪器仪表,对项目维护所需的常用辅材须常年备货; (2)乙方必须建立一支有相关专业知识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并按用户部门要求配备技术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驻点服务,提供7*24h服务。 (3)乙方必须向用户部门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对每次巡查和保养工作在运维管理平台上做好记录,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4)服务期间,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人员和维护车辆须服从甲方与本项目相关工作任务的调配。 (5)为保障项目实施和系统运行,甲方按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无偿提供办公工位给乙方使用。 (6)项目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保密、视频保密、网络安全等安全意识,禁止通过互联网上传视频、非法信息倒卖获取不正当利益,如发现将对乙方及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二)在实施中应先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与施工安全保障方案,自行办理道路及绿化带挖掘手续的审批(含相关费用),尽可能减小因施工对道路通行带来的影响,应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及指挥; (三)为确保道路美观,所有交通安全设施基座均应埋入地面以下,不外露。如标志在绿化带中,其上必须有40cm的覆土;如基座在人行道上,其上应满足铺设地砖的厚度要求,标志杆立柱钢管在制作时应相应加长,确保道路净空满足规范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①项目完工或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各类竣工图表和资料,并在甲方认为工程符合完工验收条件后,经过完工检验,提出完工验收申请。完工验收由甲方主持,由甲方、监理、乙方等有关****点击查看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②组织完工验收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不合格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维修维护质量标准按照《**市道路交通科技设施设置建设指南》(2019-2022)及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和采购人制定的技术条件等执行,若不符合其质量要求,由乙方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计量支付,所有项目的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知识产权归属 1.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承担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1.2甲方在购买乙方提供的产品名和服务后,对该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享有以下权利: (1)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展示该产品/服务的权利: (2)将该产品/服务用于商业用途的权利; (3)将该产品/服务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进行宣传、推广的权利。 1.3 甲方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展示该产品/服务内容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保护 2.1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服务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2甲方在发现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保密条款 3.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技术、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本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尽快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做好维护维修实施期间协调工作。 5.保证项目预算资金到位。 6.提供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7.按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并将资料存档。 8.如遇管理规定需要调整及更改项目,甲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负责对我区交通安全设施的新增、调整、规划设置的具体指导。 10.负责对原有交通安全设施的维修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 11.受理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赔偿。 12.审核乙方每月的工程量、工作数据和经费决算。 13.制定大型活动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 14.审核维护和更新设施材料。 15.负责乙方质量安全监管。 16.任务单签发、回收、存档。 17.组织每月工作例会,进行讲评。 18.每月开展对乙方进行考核。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专业的交通设施设计方案及图纸、预结算资料,并按图纸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护维修,确保项目质量,对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均需要提供厂家检测报告或厂家质量保证单并对质保期作出承诺。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的进程安排及业务指导及监督,及时进场并保证工期;接到甲方更改通知时,按更改要求进行工程项目更改;新增、调整的设施,必须先进行图纸设计,经甲方认可后,凭许可单实施;任务完成后需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并在签证单及清单上签字后生效,并负责对交通设施维护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报监理和甲方;遇到特殊情况须甲方同意后采用先应急后修复的方式; 6.乙方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区内已移交甲方管理的路口及路段交通设施情况进行定期巡查,负责对其管辖范围所有设施检查、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须及时排除,确保管辖范围的所有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并做好巡查记录,建立7×24h值班制度,****点击查看中心区域内自有或租用相关场地,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及必要的维护工具,在接到甲方的紧急抢修任务必须30分钟内至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反馈完成任务情况到甲方,对抢修、维修、巡查不及时造成后果的,乙方除进行赔偿外,根据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应严格按本次招投标的规定要求履行并承担自己的职责,负责场地的安全文明生产,建立项目的完整质量保证体系,接受甲方对文明、安全、质量、时效等的监管,每月向甲方上报当月的工作量、工作数据和工作小结等。 8.乙方应提供正常维护工作必须的所有人工(包括工种)、机械设备(包括汽车台班)、主要原材料等的维护及保障。并在项目所在地需设有专门的工作场地、工作人员、车辆、设备及维护工具承担甲方直属的交通安全设施任务。 9.接受甲方依据《**市**区高清电子警察及路口信号灯运维服务考核评分标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大队交通安全维护维修项目非现****点击查看大队办公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积极响应及整改。 10.乙方白天7:00-19:00(含双休及节假日)必须保证每天2辆1.25T(含)以上综合维修车承担**区域内交通安全设施的设施维护、抢修等任务,接受甲方任务派遣,并在本区内有驻点待命;所有承担维护、抢修等任务的车辆除驾驶员外必须配备4名(含)以上的维护、抢修技术人员; 11.乙方在实施中应先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与施工安全维护方案,自行办理道路和绿化挖掘手续的审批(含相关费用),尽可能减小因施工对道路通行带来的影响,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指挥; 12.乙方工作日需落实专人到乙方从事:基础设施统计以及日常性设施工作联系单、增设、调整的数据录入工作(增设、调整的数据要求实时录入)、施工资料的核对整理等工作。该人必须具备一定计算机知识、制图等技能。 13.乙方对本项目中采购的交通安全设施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如更换设备有质量要求的则按照设备的质量要求),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4.甲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乙方在维护中不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责令返工;并对辖区内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检测。 15.因交通事故或者人为原因故意损坏的交通设施,乙方应在接到派单通知后两小时内处理好并恢复原状,甲方责令第三方责任人进行赔偿。 16.乙方承担起维护设施设备的资产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置、场地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并做好仓储台账,台账内容须有入库记录、出库记录,并按可再利用、不可再利用分类。设施设备内容包括设备编号、序列号、型号、品类、规格、数量;并定期配合甲方进行资产清查盘库;如调整、更换整体材料需事先请示,同意后实施,更换后的废旧材料应服从甲方安排,放置指定场地入库备存。 1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涉路工程、占道施工道路(路段)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的交通应在24小时内反馈至甲方,**(扩改)道路交安设施验收中乙方应进行勘查,及时提出存在问题,**(扩改)道路交安设施不存在问题的应向甲方出具交通设施符合验收的意见。 18.乙方有义务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清洗,保障交通安全设施干净整洁;乙方有义务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路口路段进行渠化设计,并配合甲方对交通事故整治措施进行勘察,并提供详细整改方案及概算。 19.维护过程必须在智慧运维云平台中完成,按平台要求进行故障处理、图片留存、完成情况反馈;未按要求使用智慧运维云平台的,大队将按要求进行考核,并对派单任务不予签证。 20.服务期间,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人员和维护车辆须服从甲方与本项目相关工作任务的调配,乙****点击查看大队,进行24小时值班调度工作。 21.项目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保密、视频保密、网络安全等安全意识,禁止通过互联网上传视频、非法信息倒卖获取不正当利益,如发现将对乙方及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2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结算弄虚作假或偷工减料,且情节严重的; B.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且不按图实施维护,出现明显错误,造成较大损失的; C.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的; D.不文明施工,造成重大负面社会舆情的; E.擅自增设或变更交通安全设施,不及时整改的; F.全部或部分工程违法转包。 G.自行增设、调整各类交通安全设施。 23.合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在 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其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交货物的货价或期服务的务费用的百分之零占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误期赔偿费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5%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甲方办理完成款项支付的申请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能据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有任意一条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实施的违约行为,甲方均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总额30%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具体违约情形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其他事项,双方**协商确定。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其他事项,双方**协商确定。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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