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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飞业食品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好运来(**)食品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
子项目
项目名称
规划装机容量(kWp)
单价最高限价(元) (含光伏施工图深化设计)
总价最高限价(元) (含光伏施工图深化设计)
技术要求
备注
1
福****点击查看公司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
683.22kWp
2.20
****点击查看774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
好运来****点击查看公司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
851.345kWp
2.22
****点击查看963
合 计
1534.565kWp
****点击查看737
★工期:自采购人正式下达施工开工令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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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1.1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飞业食品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好运来(**)食品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
1.2项目概况
福****点击查看公司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省**市**区东园镇凤鸣村阳光517号用地红线内,本项目选择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建筑上铺盖2.2m光伏棚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共有一座建筑。项目屋面面积约5462.49平方米,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为直流侧683.22kWp。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项目地年平均气温22℃,地理位置位于北纬25.2382°,东经119.0758°;本期拟采用590Wp光伏组件,组件规格为2278*1134*30mm,屋面为混凝土屋面,屋面情况良好,采用0.4kV方式并网,该项目组件片数为1158块,装机容量为683.22kWp(以最终实际为准)。本项目分为一个并网点,接入福****点击查看公司配电室低压侧。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行,本期采用0.4kV方式并网。
好运来****点击查看公司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省**市**区秋租村秋租953号用地红线内,本项目选择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建筑上铺盖2.2m光伏棚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共有三座建筑。项目屋面面积约5846平方米,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为直流侧851.345 kWp。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项目地年平均气温22℃,地理位置位于北纬25.2382°,东经119.0758°;本期拟采用590Wp+545Wp光伏组件,组件规格为2278*1134*30mm,屋面为混凝土屋面,屋面情况良好,采用0.4kV方式并网,该项目组件片数为1492块,装机容量为851.345 kWp(以最终实际为准)。本项目分为一个并网点,接入好运来****点击查看公司配电室低压侧。配电室变压器容量有剩余,本期采用0.4kV方式并网。
本工程的结构承载力评估报告、招标图纸由招标人提供,但光伏施工深化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由供应商提供。
本项目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甲供,其余设备材料均由供应商提供。
水源情况:本工程施工及生活用水可直接从建设场地四周的市政供水管道上给水管网引接,并设置专用水表计量。
道路交通:本工程场址交通十分便利,生活、商业用水取水方便,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可在厂址附近地区采购,光伏电站建设条件良好。
1.3采购内容及范围
1.3.1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小EPC),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光伏部分施工图深化设计,获取项目地的气象及光**数据以及周边电力配套设施信息数据。
工程范围包含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工程及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保管、接卸、收集质量证明文件等);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费、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协调、****点击查看公司获取电网接入批复及并网手续办理、投产、视频监控、甲方光伏主站平台接入调试、电站清洗水系统、群调群控设备安装调试(若涉及)、电能质量检测报告及治理(若涉及)、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试运行、消缺、全场及送出线路拆迁补偿及协调、临时用地补偿;场地里影响发电的线路、构筑物、树木的拆、迁、砍伐及费用、在正常运营的场地、建筑或屋顶上边生产边施工的一切安全措施费、技术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因投标人责任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费用、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员工人身保险费、卫生防疫费、税金(9%)、人员培训、开竣工手续办理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一体化总承包。供应商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后续质保期间负责协调项目投资人与屋面业主、当地电网的良好**关系。
1.3.2本工程的结构承载力评估报告、招标图纸由招标人提供,但光伏施工深化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由供应商提供。
本项目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工程范围包含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工程及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保管、接卸、收集质量证明文件等);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费、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协调、****点击查看公司获取电网接入批复及并网手续办理、投产、视频监控、甲方光伏主站平台接入调试、电站清洗水系统、群调群控设备安装调试由采购人提供,其余设备材料均由供应商提供。
1.3.3 工程范围包含并不限于
1.3.3.1 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工程协调。
1.3.3.2 负责甲供设备发货至现场后的验收及保管,项目负责人为验收人,参与施工设备、材料的联合验收并进行相应的领用手续,项目负责人无法参与验收的,需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施工设备、材料的联合验收并进行相应的领用手续。
1.3.3.3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安装及调试,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及基础、接地、消防、屋面清洗水系统、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屋顶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1.3.3.4光伏逆变器APP平台调试投用,以及采购人自己的光伏主站平台接入(非户用的光伏项目逆变器接入采购人光伏主站系统对上采用GPRS通讯模块,对下采用RS485-modbus协议,GRPS模块选用inhand模块dctcp协议,同一485总线逆变器共用一台通讯模块)
1.3.3.5完成项目自查验收、质量监检、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技术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1.3.3.6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如涉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1.3.3.7负责办理工程保险(一切险及财产险)并承担保费,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与相关单位、屋顶产权方的协调并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光伏协议签订,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项目备案、开工、专项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以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3.8若工程涉及设备材料存放等堆场、临建设施用地,由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采购人予以协助。
1.3.3.9 项目光伏位于钢彩瓦屋面的部分(若涉及),若原屋面有锈迹需要除锈喷漆,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3.3.10 以上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仅是概况性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点击查看研究所有相关文件,特别是要结合规范和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完全了解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承包范围。采购文件中虽未列****点击查看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点击查看公司接入运行要求的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3.4 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自备电源费、施工用水费用、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工程保险费用;同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将在正常运营的建筑内外边生产边施工,所涉及一切安全避让、防护措施费及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等费用,供应商应自行统筹考虑并统一纳入本次报价,采购人不另行承担相关费用。
★1.3.5在成交之后开工之前,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与业主对屋面的完好及渗漏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成交供应商不得破坏建筑屋面结构及防水功能,光伏安装不得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供应商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1.3.6 若涉及正在使用中的建筑,光伏建设时,施工应尽量采用现场不动火方案,成交供应商应与建筑业主做好施工与生产的合理避让配合,遵守业主安全管理制度及特殊时期的防疫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及环保管理,并承担一切安全及环保责任。
1.3.7供应商负责系统投产发电后试运行90****点击查看电站维护、消缺工作。
★1.3.8由于供应商施工组织不利、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因质量问题导致被退回,进而影响项目的工期,经采购人(或监理)确认后,供应商愿意接受每延误一天扣罚该项目总合同款0.05%的经济处罚,最高不超过未完成并网发电容量部分总合同款10%。 供应商应出具承诺书。
1.3.9 供应商应负责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的第三方检测费用。可能送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主结构型材、压块、连接件、紧固件及混凝土试块。
1.3.10 确定中标后,若中标单位未按照采购计划及时采购乙供物料的,招标人有权采用自有渠道另行采购,所产生的采购费用按照最**场价格在合同费用结算阶段中进行相应扣除。
二、技术要求
2.1标准、规范
****点击查看电站的设计、制造、机电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对于标准的采用符合下述原则:
1、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执行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2、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确认;
3、设备和材料执行中国标准,没有中国标准的执行该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或国际标准;
4、建筑、结构执行中国电力行业标准或中国相应的行业标准。
供应商应针对本工程的设计、制造、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性能考核等要求,提交所有相关标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清单。
5、配电系统设计遵循标准: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概述和导则》 GB/T1847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 -2011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特性和安全要求》 GB17478
《光伏器件》 GB649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17626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 50065一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范》 GB50059-2011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5352-2006
6、并网接口参考标准:
《光伏并网系统技术要求》 GB/T 19939-2005
《光伏发电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Z 19964-2005
《光伏系统电网接口特性》 GB/T 20046-2006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 GB/T 18479-2001
《太阳能光伏系统术语》 GB/T 2297-1989
《电气安全标志》 GB/T 29481-2013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T 16179-1996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间谐波》 GB/T 24337-2009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2325-2008
《地面光伏系统概述和导则》 GB/T 18479-2001
《光伏发电系统的过电压保护—导则》 SJ/T 11127-1997
7、电气、仪表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9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技术规程》 GB14285-9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96
《金属穿线管和固定件》 IEC423
《根据颜色和数字鉴别导线》 IEC44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件》 IEC439
8、质量检验评定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21-9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184-93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252-94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131-90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185-93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200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
《电气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GB50259-96
9、安全技术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65-8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88
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工程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
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设备标识等均有中文或英文,当中文和英文表述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2.2技术要求
1、****点击查看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要求;GB 50797-2012《****点击查看电站设计规范》。****点击查看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2、标准和规范:****点击查看电站的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对于标准的采用符合下述原则:(1)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执行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2)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确认;(3)设备和材料执行中国标准,没有中国标准的执行该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或国际标准;(4)建筑、结构执行中国电力行业标准或中国相应的行业标准。
3、屋顶建设条件:
(1)本工程光伏组件敷设在混凝土屋面上。若涉及在使用中的建筑,施工原则上采用不动火的方案,同时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在正常运营的建筑中不停产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施工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原有生产车间的生产及建筑的仓储作业。
(2)本次工程新增构件(如有),采用Q345B(以设计图纸为准),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不低于B级。其性能除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规定的要求外,尚应保证屈服点、碳、磷、硫的含量,冷弯型钢还应保证冷弯实验合格。
高强螺栓:钢结构之主结构连接所采用的摩擦型高强螺栓均为国标10.9级,采用 喷砂后生赤锈 处理法,要求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0.45 。
普通螺栓:檩条与檩托、隅撑以及隅撑与刚架斜梁等次要连接采用普通螺栓(C级)。
(3)本工程所选用钢材材料的性能、质量应符合下列规范或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2000);《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5293-1999);《碳钢焊条》(GB/T 5117-1995);《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200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
(4)钢结构制作运输与安装
①焊接:手工焊的焊条应采用:Q345与Q345钢之间焊接应采用E50型焊条,Q235与Q235钢之间焊接应采用E43型焊条,Q345与Q235钢之间焊接应采用E43型焊条。
②焊缝质量等级:(1)刚架构件(柱、梁)的翼缘与端板的连接焊缝为全熔透坡口对接焊,质量等级为二级,腹板与端板的连接焊缝采用与腹板等强的角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为二级。(2)因长度原因板件需要拼接时其对接焊缝均应焊透,其焊缝质量等级均为二级。(3)对于二级焊缝:板厚度≥8 mm时,应按二级焊缝做超声波探伤检测,板厚度<8mm时,仅按二级标准做外观检查。(4)同一个构件的翼缘板与腹板拼接焊缝应相互错开,错开长度不小于200mm。(5)未注明的有非等强熔透焊质量等级均为三级,角焊缝质量等级均为三级。
③1)在运输及操作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和损坏。2)结构安装前应对构件进行全面检查:如构件的数量、长度、垂直度,安装接头处螺栓孔之间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3)构件堆放时,应先放置枕木垫平,不宜直接将构件放置于地面上。
④除锈:除镀锌构件外,钢构件制作前表面均应进行喷砂(抛丸)除锈处理,不得手工除锈,除锈质量等级应达到国标GB8923中Sa2-1/2级标准。
⑤涂漆:底漆为**环氧富锌底漆,厚度不小于60 um;中间漆为一道 环氧云铁中间漆 ,厚度不小于 40 um;面漆为 氯化橡胶面漆 ,厚度不小于 25 um。漆膜总厚度不小于 125 um(室内) 150 um(室外)。高强螺栓结合处摩擦面不得涂漆。
4、现场施工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厂房业主的相关制度,在项目施工过程当中,由于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相关制度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整个施工过程,****点击查看工厂周围环境。
5、在成交之后开工之前,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与业主对屋面的完好及渗漏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成交供应商不得破坏建筑屋面结构及防水功能,光伏安装不得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
6、光伏建设时,成交供应商应与建筑业主做好施工与生产的合理避让配合,遵守国家规定的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筑业主方的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7、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90个历日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不含电网及安监部门相关培训、取证)、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8、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如有碰到设计问题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待设计院修改并确认后,继续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有雨季施工的防护措施,确保不影响车间及建筑的正常使用。
9、电气技术规范
以下所列技术规范为本工程的最低要求,有关方案为暂定方案,供应商承诺因设计方案修改,不降低系统设备的选型和配置,不降低施工质量,并不带来任何价格的调整。
2.3电缆
2.3.1 范围
供应商应供给各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的直流电缆、组串式逆变器至各相关低压设备的交流电缆、附件及通信电缆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合同电缆每批实际交货长度只允许取上公差+1%。
2.3.2 标准和规范
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时,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选用的标准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GB/T12706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11033 额定电压26/35 kV及以下电缆附件的基本技术要求
IEC60502 额定电压1kV(Um=1.2kV)至30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AEIC CS5 额定电压5—46kV热塑聚乙烯和交联聚乙烯绝缘屏蔽电力电缆技术条件(第8版)
GB/T12706.4 额定电压1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4部分:额定电压6kV到35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要求
DL/T 401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GB2952 电缆外护层
GB/T 3956 电缆的导体
GB/T3953 电工圆铜线
GB3957 电力电缆铜、铝导电线芯
JB7829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户内型户外型热收缩终端
JB/T 8144.3 额定电压26/35kV 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电缆接头
GB6995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6995.3 电力电缆识别标志 第三部分:电力电缆识别标志
GB6995.5 电力电缆识别标志 第五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GB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4005 电力电缆交货盘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304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9237 电缆导体压缩和机械连接接头试验方法
GB/T2951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2.3.3 电缆的性能、参数及配置
除招标图纸及清单中特别标注为铝合金电缆外,电缆采用铜芯,且交直流采用国内外知名电缆品牌:上上电缆、宝胜电缆、万马电缆、太阳电缆、泰开电缆、亨通电缆、中超电缆、恒飞电缆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
(1)1kV交流电力电缆
该电缆主要用于组串式逆变器至交流汇流箱、交流汇流箱至并网柜,电缆规格为: ZR-YJHLV-0.6/1kV、ZR-YJHLV22-0.6/1kV。
1)系统额定电压:0.4kV
2)系统最高运行电压:1kV
3)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中性点直接接地
4)电缆额定电压(U0/U):0.6/1.0kV
5)系统频率:50Hz
(2)1kV直流电力电缆
该电缆主要用于组件成串后连接至组串式逆变器,电缆规格为: PV-F 1*4mm2。
1)系统额定电压:1kV
2)系统最高运行电压:1kV
3)电缆额定电压(U0/U): 1kV
4)系统频率:50Hz
(3)工作特性
电缆导体的温度为90℃。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秒)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标准条件下各种截面电缆的载流量应不低于国标要求。
(4)型号
1kV电力电缆(逆变器至汇流箱及汇流箱至并网柜)应适合在地下直埋、穿管敷设的潮湿或干燥的环境中使用,型号为ZR-YJHLV-0.6/1kV交联聚乙稀绝缘聚乙稀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直流低压电缆型号为PV-F 1*4mm2。
在导体允许的运行温度下,电缆应具有30年的设计寿命。供应商应详细说明该型号电缆、电缆终端的特点,并在业绩表中明确注明采用该型号电缆的类似工程的业绩。
(5)技术要求
光伏电场内电缆采用直埋或穿管的敷设方式,进入配电室内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沟道内积水时电缆可能局部或完全浸于水中,电缆应满足被水浸泡的运行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电缆敷设实际环境条件进行电缆设计,电缆结构中使用的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但不局限于该要求。
1)交流电缆
a)交联工艺
交联工艺必须是全封闭干式交联,内、外半导电层与绝缘层应采用三层共挤。
b)导体
导体由优质无氧铜单(铝合金)线绞制而成,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采用绞合形紧压线芯,紧压系数不小于0.9。
c)绝缘
绝缘标称厚度按GB12706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0%。任一断面的偏心率((最大测量厚度-最小测量厚度)/最大测量厚度)不大于 %。(供应商填写)。
d)导体屏蔽
导体屏蔽为交联挤包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均匀的包覆在导体上,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无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
标称厚度为0.8mm,最小厚度不小于0.7mm。
e)绝缘屏蔽
绝缘屏蔽为交联挤包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均匀的包覆在绝缘表面,表面光滑,无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绝缘屏蔽为可剥离型。
标称厚度为1.0mm。
绝缘屏蔽与金属屏蔽之间有沿电缆身纵向(黄绿红)相色志带。
f)金属屏蔽
金属屏蔽由重叠绕包的软铜带组成,铜带厚度不小于0.1mm,绕包平整光滑,搭盖率大于17%。
g)内衬层及填充
缆芯间紧密填充非吸湿性柔软网状材料,要求配置阻水带,三芯电缆成缆后缆身外形圆整。不圆度不大于10%。
电缆最大外径―电缆最小外径
电缆不圆度= ———————————————×100%
电缆标称外径
内衬层厚度符合GB12706,任一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80%。
h)铠装
钢带铠装采用双层镀锌钢带,绕包平整光滑,钢带规格符合GB2952.2第4.2.1的规定。
i)外护套
外层厚度符合GB12706的要求,任一点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80%。
j)其他
为提高产品质量的可靠性,要求绝缘收缩率不大于2%。
当施加1.73U0电压时,局部放电量不大于4PC。
2)PV1-F 1.0kV光伏专用电缆
a)导体
导体应为5级,符合EN60228的要求。
单线必须镀锡。
b)分离层
无卤素材料分离层应用在导体周围。
c)保温层
保温层应用于导体周围的无卤材料。
保温应挤压,并应包括一个或几个相邻的附着层。应当牢固、均匀,必须有可能对其进行去除,而不会对保温层本身、导体和镀锡层造成损坏。
保温层应光滑,始终使用,并且大部分应为环形。应当通过检验和手动测试,检查符合性。
保温墙的厚度由制造商指定,但不能低于0.5mm的最低值。
d)护套
护套芯必须由护套覆盖。
芯周围的护套必须适当的无卤素材料。
护套应为挤压式,并应包括一个或多个相邻附着层。护套应光滑并始终采用。
护套的厚度由制造商指定,但不得低于0.5mm的最低值。
(6)并网、运行等其他要求
1)本项目并网柜位于厂区内,利用电缆并至箱变低压开关侧。本项目光伏并网技术要求必须以当地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为准,设****点击查看公司要求,并按该方案进行施工。
2)电缆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为90℃,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短路时间不超过5S。
3)电缆导体长期工作温度:+90℃,电缆安装的最低温度:-0℃,最小运行温度: -10°C,弯曲半径:应不小于15倍电缆外径,使用年限:30年。
2.3.4运输
电缆交货使用电缆盘,电缆盘符合GB4005的规定,中间不应有接头,两端有可靠的防水密封保护。电缆盘标明:盘号、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毛重、厂名、正确旋转方向及其他注意事项。
2.5.5技术文件提交
(1)报价必须提交的文件
1)提供近三年1kV电力电缆的同类产品业绩表。
2)提供初步的所供产品的设计、****点击查看工厂试验进度建议表,工厂试验设施的介绍说明书。
3)提供用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运输、保管和运行维护的标准和规范目录。
4)提供相关试验报告。
5****点击查看工厂试验检验计划表,计划表包括部件名称、材料标准、试验标准、材料试验项目、制造过程与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并注明须由采购人参加的项目;提出一份现场试验计划,计划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内容、试验方法和试验进度安排表。
6)对技术规范条款的响应性。
7)电力电缆技术资料,包括
a 提供电缆结构尺寸、各项特性参数、结构图等技术资料和电缆构造各部分的原材料性能指标等参数;
b 电缆连续载流量:
i)空气中,环境温度为40℃时电缆的载流量。
ii)潮湿土壤中,土壤温度为30℃时电缆的载流量。
C 电缆主要原材料型号、产地及供应商, 所选用原料或外购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8)对各规格的电力电缆,请提供每盘包装的最大长度。
注:不论成交与否,供应商提交资料概不退回。
(2)合同生效后技术文件的提交及审查
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应商应提交下列图纸和资料:
a 符合本工程要求的1kV电力电缆资料;
b电缆断面结构图、外径、单位重量、不同敷设条件的修正系数等相关参数;
c电性能指标:导体的直流电阻和交流阻抗;绝缘层的绝缘电阻;介质损耗;载流量;电缆的电容、电感;金属护层的感应电压和电流;
d机械物理性能指标:电缆的机械强度;导体抗拉强度、伸长率;绝缘层材料的机 械物理性能等。
2.5.6试验、验收及包装
(1)试验
电缆型式试验、抽样试验和例行试验的项目、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T12706、IEC60502等有关各项,下述仅为主要项目要求;绝缘层含有杂质以及半导电层与绝缘层界面突起、凹陷的限制项,则应按标准要求,其抽样试验的测定方法可参照CSBTS/TC213-01中附录B的规定。
1)例行试验
a)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应不大于GB/T3956规定值。
b)绝缘交流电压试验
0.69kV电缆:2.5U0+2kV、5min,绝缘应不击穿;
10kV电缆:3.5U0、5min不击穿;
2)抽样试验
a)结构检查
应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
b)交流电压试验
10kV电缆:4U0、4小时不击穿;
c)热延伸试验
按GB/T12706的规定。
d)现场抽样试验还可以重复例行试验的项目。
电缆到现场后,采购人对到货电缆进行抽检,并送至国家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测。采购人在抽样前三天通知供应商,对到货的电缆进行抽检。在监理的监督下,对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电缆进行采样,并封存、送检。如抽样检验合格,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第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则进行第二次加倍抽样检验,如不合格则对该批次的电缆进行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且采购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验收
1)供应商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电力电缆及附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2)供应商应在本合同规定提交的电力电缆及附件试验和检验前以传真通知采购人可派遣技术人员对电力电缆及附件的试验和检验进行检查。如电力电缆及附件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包装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技术人员有权提出异议,供应商应考虑和接受他们的意见,以保证电力电缆及附件的质量。
3)采购人检验人员参加发运前的检验将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更不作为电力电缆及附件的质量合格的最终确认,也不能解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替代电力电缆及附件到货后采购人的检验。(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电力电缆及附件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电力电缆及附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采购人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4)验收人员应检查全部出厂试验报告。验收人员指定抽试样品,抽样频度按GB/T12706执行,试验及样品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5)电力电缆及附件的交货验收检查将在工地现场进行,电力电缆及附件的数量和质量将逐项验收,若电力电缆的质量技术规范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6)从到货日起至现场检验为止,供应商有权自费派人到目的地观察卸货,参与现场运输以及现场检验。现场卸货由供应商负责。
7)如果供应商方没有派人参加现场验收,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3)包装
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电力电缆及附件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用于海运和陆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电力电缆及附件安全运抵现场。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电力电缆及附件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2)电力电缆每盘长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定。
3)成品电力电缆的外护套表面连续凸印电缆型号、规格、厂名、制造年月和长度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磨。
4)电力电缆应成盘交货,卷绕整齐,妥善包装,电力电缆盘应符合GB4005的规定,电力电缆端头应密封,防止进水受潮。
5)电力电缆及附件外包装要求是坚固的,能经多次起吊搬运的铁盘。
6)每****点击查看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坚固地固定在铁木盘上。
7)在铁木盘两侧用不易褪色的油漆****点击查看制造厂名称,电力电缆的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毛重、净重、正确旋转方向及每盘电力电缆的长度。
8)装运的电力电缆及附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要求交货的数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2.4并网柜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2.4.1通用要求
(1)设备外壳平整、严密、美观、要求30年不变形、腐蚀。
(2)主构架采用2mm厚覆铝锌钢板,内部安装灵活方便,主构架装配形式设计为全组装式结构。柜体构架及金属结构件均应有足够钢性及承载能力,能满足电气元件的安装要求及操作和短路时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电动力,同时不因成套设备的吊装、运输等情况而损坏或影响开关柜及所安装元件的性能,柜内支架并可自由调节。
(3)低压2500A及以上进线、分段柜绝缘件安装粱采用2mm不锈钢,其余安装粱均采用2mm抗腐蚀敷铝锌钢板。
(4)柜体主构架,门板等采用不小于2mm的抗腐蚀覆铝锌钢板或者钢板并喷塑,颜色采用RAL7035,柜体防护等级IP4X。地板和墙壁均不能作为壳体的一部分,柜底采用敷铝锌板封闭,电缆孔带变径胶圈,电缆由下部引入,电缆室应有足够的空间以便安装电缆。
(5)柜内的母线和分支接线须用T2铜材,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母线连接采用高强度专用螺栓连接,接触面应镀锡,应有足够和持久接触压力。
2)母线的震动和温度变化在母线上产生的膨胀和收缩不致影响母线连接部位的接触特性。
3)母线固定应选用不饱合增强树脂(SMC)为材质制做的专用绝缘支撑件,以保证母线之间和母线与其它部件之间的安全距离和绝缘强度。
4)母线的布置和连接及绝缘支撑件应能承受装置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所产生的热应力和电动力的冲击。
5)母线穿过金属隔板之外,应设计绝缘强度、机械强度符合要求、且安装简单而又牢固、可靠的绝缘套管和其它绝缘件。
6)每台柜内母线相对独立,适于现场安装,柜间母线连接设计有专用的连接板。
7)母线及馈出均绝缘封闭,并具有检修时能可靠验电、接地的功能,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8)铜排其折弯应无砸痕、裂口、毛刺,符合DL/T 499的规定,其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DL/T 375表7。
9)导体、主母线及支线均采用矩形母线,并采用不同相色热缩套管做绝缘处理。热缩套管不得开裂和起皱,母线接头处用热缩绝缘盒封闭。绝缘热缩护套材料应具备阻燃、防腐、抗老化的要求,老化寿命不小于30年,具体试验方法和要求参照GB/T 2951.14中规定执行。
10)导体须满足额定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的要求。N相(L0)母线与三相母线规格相同,PE排截面不低于相排截面的1/2。
11)相序的排列参见表1。
表1 母线相序排列表
类别
上下排列
左右排列
前后排列
A相
上
左
远
B相
中
中
中
C相
下
右
近
中性线、中性保护线
最下
最右
最近
12)不同电流对应的铜母线规格配置详见表2。
2.表中铜母线规格为建议值,供货厂家如选用以上规格或选用其它规格替代,应提供相关型式试验报告。
序号
母线电流
(A)
主母排规格
(mm)
PE排规格
(mm)
备注
1
800
60×6
40×4
2
1250
80×8
60×6
3
2000
125×10
80×8
4
2500
2×(100×10)
100×10
表2 铜母线规格配置
13)母线相色参见表3。
表3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母线相色
颜 色
用 途
黄
交流A相线
绿
交流B相线
红
交流C相线
黄绿间隔(绿/黄)
PE或PEN线
黑色
装置和设备内的布线
淡蓝色
交流N相
三芯电缆颜色由下列颜色构成:绿/黄+淡蓝+
棕色或者黑+淡蓝+棕色
连接三相交流电路
四芯颜色构成:绿/黄+淡蓝+黑+棕色
连接三相交流电路
二次交流系统选择:A、B、C全部选择单一黑色,PE或PEN线为黄绿间隔条形线
(6)电气间隙:相间及相对地之间不小于10mm,爬电距离不小于14mm。
(7)抽屉层高分为1单元、2单元、4单元三个尺寸系列。单元回路额定电流400A及以下的抽屉单元,抽屉改变仅在高度尺寸上变化,其宽度、深度尺寸不变。相同功能单元的抽屉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8)功能单元之间、隔室之间的分隔清晰、可靠,不因某一单元的故障而影响其他单元工作,使故障局限在最小范围。
(9)抽屉进出线根据电流大小采用不同片数的同一规格片式结构的接插件。
(10)抽屉单元有足够数量的二次接插件(1单元及以上为16对,特殊要求时可达32对),可满足计算机接口和自控回路对接点数量的要求。
(11)开关柜设计及制造期间,供方应积极与同一****点击查看制造厂就接口问题相互配合,以确保开关柜与干式变压器母线的可靠连接,并保持现场立面安装整齐。
(12)出线柜与外部采用电缆连接时在柜后完成接线,出线方式为下出线;与外部采用母线连接时在柜顶完成接线,出线方式为上出线。
(13)柜内二次引线采用铜芯电缆,电流互感器引线截面不小于2.5mm2/根;电压互感器引线截面不小于1.5 mm2/根。
(14)开关柜的外壳应通过专门的接地点可靠接地,接地回路应满足短路电流的动、热稳定要求。凡不属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预定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都应接地。外壳、框架等的相互电气连接宜用紧固连接,以保证电气上连通。接地点的接触面和接地连线的截面积应能安全地通过故障接地电流。紧固接地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2mm。接地点应标有接地符号。主回路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以保证维修工作的安全。
(15)接地母线须为扁铜排,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回路须接于此排。至少须备有2个适用于120mm2铜电缆的端末连接,以便将****点击查看电站接地系统。
(16)装有电器元件的仪表门用4mm2多股软铜线(加装透明绝缘护套)与构架相连,整柜构架完整的接地保护由保护接地铜排完成相互有效的连接以确保保护电路的连续性。保护接地连续性其电阻值应在0.01欧姆以下。
2.5通信屏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2.5.1防孤岛保护装置
2.5.1.1 主要参数和技术指标
工作温度:-20~55℃;
﹒供电电源:交流电源额定电压:220V;
﹒应具有RS-485/RS-232串行通信接口、2个100M以太网口、IEC104协议网络接口。
监测装置可嵌入式安装,可与其它设备组屏,也可单独组屏。
2.5.1.2 监测主要功能(不限于此)
该保护装置具有过电压、低电压、频率过高、频率过低、逆功率、外部联跳、频率突变等保护功能。可实现在分布式光伏电场发生孤岛现象时,作为后备保护可以快速切出分布式孤岛电源,线路故障时防孤岛装置动作时间不超过2S。
2.5.1.3 运行的技术条件
交流电压回路断线或发生任何故障时,保护装置会告警,但不会误动作。
当控制回路断线时,保护装置会告警,但不会误动作。
在拉、合直流电源的正极或负极保险时,监控系统及保护装置不会动作。直流电源的正负极性颠倒时,系统不损坏并能正常工作。装置突然加上电源、突然断电、电源电压缓慢上升或缓慢下降,装置均不会动作和误发信号。
在环境湿度变化时,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变化幅度不大于±5%。保护装置投入一年后,在-10℃~+55℃温度下整定值变化幅度不得大于±5%。
在保护装置的正面,整定值能容易和安全地改变。
2.6电气一次说明
2.6.1 设计依据
可研报告编制依据和主要引用标准、规范如下:
(1)《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GD 003-2011
(2)《****点击查看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4-2012
(3)《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 17468-2008
(4)《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311.1-1997
(5)《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GB 50064-2014
(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GB 50065-2011
(7)《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GB 50060-2008
(8)《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352-2006
(9)《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规程》
(10)《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2-2008
(11)《电气测量仪表设计规程》
(12)其他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设计手册等。
2.6.2 短路电流水平选择
箱变并网点短路水平参照原母线上低压柜设计。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6.3 过电压保护
****点击查看电站的高压电气绝缘水**过电压保护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50064-2014)的规定。本工程电气设备的绝缘配合按《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50064-2014)的规定执行。太阳电池组件利用其金属边框作为防雷接闪器,利用金属支架作为接地引下线的方式进行防雷保护,光伏组件场区内,不再设置独立的避雷针保护装置。主辅建(构)筑物的防雷保护设施按《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50064-2014)的规定执行。逆变器设备本身配置防雷保护模块单元,可防止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为了保护人身及设备的安全,组件安装支架、配电装置接地保护装置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有关条文设置。
本工程各级电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配合均以 5kA 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残压作为绝缘配合的依据。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按《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50064-2014)的规定选取。为了保护高压电气设备不受侵入雷电波的危害,在0.4kV 线路侧装设浪涌保护器。
2.6.4 接地
为了保护人身及设备的安全,组件安装支架、配电装置接地保护装置按“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有关条文设置。光伏系统要求接地电阻 R≤4Ω,接地网接地电阻以它为控制条件。本工程新增设****点击查看工业园的已建接地系统中。原厂区的接地系统情况待下一阶段进一步落实,若其接地系统电阻值不满足要求,需补加接地装置。
2.6.4.1主接地网
本工程接地电阻按小于4Ω设计。厂内接地电阻值一般情况下小于4Ω,因此本工程地网按接入就近厂区已建接地系统的方式考虑。屋面光伏组件接至屋面接地干线后设置专用接地引下线引下,接地引下线在靠近已建主地网处设置断接卡,用于测量就近已建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值。
本工程屋面为混凝土屋面、钢结构屋顶。屋顶人工接地体采用接地黄绿线(1*4mm2),各组件之间通过接地黄绿线串接后接至檩条,光伏组件支架檩条之间采用热镀锌扁钢-40x4mm2连接,并接至屋面外围主地网后沿建筑物钢结构柱引下接入原厂区已建的主接地网,引下点不少于四个点,引下点位于每个建筑物的四个边角处,具体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2.6.4.2电气设备接地
设备接地采用60×6热镀锌扁钢暗敷成闭合回路的水平接地干线,采用50×5热镀锌角钢作为接地极与接地干线可靠焊接、防腐处理,接地电阻检测合格形成接地网。
2.6.5 照明
本工程考虑现场停车照明,在部分停车棚安装低功率LED照明灯具。
2.6.6电缆敷设及防火
电缆采用电缆沟、埋管、直埋等方式敷设。
电缆防火: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对电缆通过的有关部位进行封堵处理。所有建筑物与室外电缆沟相连接处的进出口,均应设置阻火墙。
室外电缆沟交叉处及长距离电缆沟每隔 100m 设置一道阻火墙。阻火墙两侧电缆1.5m 范围,需刷防火涂料。
封堵材料采用无机速固硬质堵料和有机软质堵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为 4h。
2.7电气二次说明
2.7.1 设计依据和原则
1)设计依据
电气二次部分编制依据及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范》
GB/T 50063—2017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865-2013 《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
GB/T 19939—2005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T 19964—2012 《****点击查看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 50797—2012 《****点击查看电站设计规范》
GB/T 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DL/T 448—201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5002—2005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03—2017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规程》
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6—2012 《****点击查看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Q/GDW 617—2011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的通知》国网〔2013〕333文
《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的通知》国网〔2013〕1781****点击查看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2)设计原则
****点击查看电站按“无人值班”的原则进行设计。本光伏发电项目4个并网点接入0.4kV箱变,实现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2.7.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2.7.2.1 配置设计原则
1) 所有保护均选用微机型保护装置。
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2.7.2.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
(1)线路保护
光伏电站380V并网线路不配置专用线路保护,采用具备要求的并网点/接入点开关。出线断路器为光伏专用断路器,应具备短路瞬时、长延时保护功能并配置分励脱扣器、欠压脱扣器、自动合闸并网功能。线路发生短路故障时,线路保护能快速动作,瞬时跳开断路器,满足全线故障时快速可靠切除故障的要求。断路器还应具备反映故障及运行状态的辅助接点。
2.7.3 电站二次接线
2.7.3.1 测量及计量考核点
本光伏发电项目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能量计量分设上下网关口计量电能表、并网电能表。
计费关口点按单表设计,电能量计量表精度0.4 千伏要求不低于 0.5S 级。
电能表采用智能电能表,至少应具备双向有功、事件记录功能,应具备电流、电压、电量等信息采集,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本地通信和通过电能信息采集终端远程通信的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符合 DL/T 645。计量表采集信息应****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集中抄表****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政府指定部门)电能信息采集系统,作为电能量计量依据。
2.7.3.2 电流互感器
用于计费及计量考核回路的电流互感器的准确级均为0.2S级,用于测量及防孤岛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准确级均为0.5级。
2.7.4 系统通信
根据码头电网运维要求,需上传电流、电压和发电量信息至集中抄表系统,考虑通过关口电能表、并网表计以及低压采集终端上传发电量、上网电量以及用电信息,****点击查看电站运行情况(发电量、设备情况等)通过通讯管理机汇总后发送至**港电智能光伏主站系统方便运维,逆变器接入**港电光伏主站系统对上采用GPRS通讯模块,对下采用RS485-modbus协议,建议GRPS模块选用inhand模块dctcp协议,同一485总线逆变器共用一台通讯模块。
2.8钢构支架系统
2.8.1标准和规范
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时,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选用的标准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2.8.3、加工材料和外购件
2.8.3.1 一般要求
加工材料和外购件运抵工地后,供应商应自行负责检查验收,并应接受监理人的不定期抽检。每批到货的材料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等证明资料,并按规范规定需要进行二次复检的材料应进行二次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加工制作。
2.8.3.2 支架钢材
(1)用于逆变器、汇流箱固定用钢结构支架的钢材应按设计图纸的品种和规格进行采购,钢材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钢材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注意防止锈蚀和污染。
(3)钢材应分类堆放,挂牌注明品种、规格和批号,搁置稳妥,防止变形和损伤。
2.10.3.3 焊接材料
(1)焊接材料应按图纸及规程的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焊接材料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库房内温度不应低于 5℃,相对湿度不大于70%。
2.8.4 外购件
(1)按设计图纸要求采购的普通螺栓及其它零、部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外购件应注意轻装轻卸,在室内按批号、规格分类存放,防止生锈、污染和损坏螺纹。
2.8.4.1 防腐涂装材料
(1)供应商应按设计图纸要求采购热浸锌等所用的涂装材料。涂装材料应与设计对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涂装材料及其辅助材料应贮于5~35℃通风良好的库房内,按原包装密封保管,若制造厂另有规定,****点击查看制造厂规定执行。
2.8.5支架钢构件制作
2.8.5.1 说明
(1)按设计方提供的支架加工制作的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根据制造工艺,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局部修改时,应经设计人同意,采购人、采购人、监理人批准,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支付。
(3)构件上应避免刻伤。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
(4)支架如有立柱与基础预埋铁件的固定连接节点,该连接节点应在安装时在现场焊接,****点击查看工厂加工制作进行。
2.8.5.2 支架结构钢零件和钢部件的加工
(1)切割:应保证切割部位准确、切口整齐,切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切割后应清除毛刺、熔渣和飞溅物。
(2)矫正:钢材切割后应矫正,其标准应符合 GB50018-2002第 11.1.3的规定。
(3)制孔:螺栓孔周边应无毛刺、破裂、喇叭口和凹凸的痕迹、切削应清除干净。
(4)螺栓连接:1> 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必须符合 GB50205-2001表 7.6.1-2的规定。2>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GB50205-2001表7.6.2的规定。3>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心制孔。
2.8.5.3 连接及拼装
支架钢构件在大量制作生产前应进行少量模拟加工制作,组装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加工制作。构件组装和拼装应符合GB50018-2002第11.1.5的有关规定。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GB50205-2001附录 C中表 C.0.2的规定。
对顶紧接触面应有75%的部位以上的面积紧贴,检查方法应满足 GB50205-2001第 8.3.3条规定,顶紧面应经检查合格后,方能施焊,并作好记录。
2.8.5.4 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工艺规程
对首次使用的钢材,以及改变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规则应按 GB50236-2011第5.0.2节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格式可参考 GB50236-2011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报送供应商、监理人审批。
(1)焊工
1)用于加工生产的焊工应持有上岗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证件有效期限和焊工施焊的范围等。焊工参加焊接工作中断 6个月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考试。
2)焊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规定的施焊顺序和方法以及焊接参数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应随时自控好构件制造和钢结构安装的变形。
(2)焊接
1)焊接材料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烘焙,保护气体的纯度应符合工艺要求。低氢型焊条烘焙后应放在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其表面的油污、锈蚀等。
2)超过保质期的焊接材料、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的焊剂及熔烧过的渣壳,均禁止使用。
3)焊接应符合GB50018-2002第11.1.6的规定,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 GB50205-2001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4)焊接环境:焊接时的风速,在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氧乙炔焊时不应大于 8.0m/s,在气体保护焊时不应大于2.0m/s。当超过规定时,应有防风设施。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当焊接表面潮湿,雨、雪、刮风工作日气,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施焊。
5)焊接工作完毕后,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自检焊缝合格后,在焊缝部位旁,打上焊工工号钢印。
(3)焊缝质量检验
应按加工制作图纸规定的焊缝质量等级,并按GB50205-2001第5.2.4~5.2.8条的规定,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超声检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专业部门签发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焊缝检测工作。
1)外观检查。应按GB50205-2001附录A中表A.0.1所列的外观缺陷项目,对全部焊缝进行外观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检查表面裂纹应采用磁粉或渗透探伤。
2)焊缝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附有上述检验记录的焊缝质量检验报告,供监理人进行支架钢构件验收用。
(4)焊缝缺陷处理
经检查确认必须返修的焊缝缺陷,应由供应商提出返修措施,经监理人同意后进行返修。返修后的原缺陷部位仍需按规定进行检验。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时,应重新制定新的返修措施报监理人批准后实施。返修后的焊缝应重新进行检验。
2.8.5.5 支架构件热浸锌等防腐涂装
(1)构件制作的质量检验合格后,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对构件进行热浸锌涂装防腐,尤其是热浸锌层干膜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运输到场后,如运输中产生构件的非连接部位及焊接或局部防腐破损现象,应在破损部位进行防腐处理,处理部位防腐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2)构件涂装前应对其表面进行除锈处理。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设计及规范要求,除锈质量应符合YB/T9256-96第2.6节的规定。除锈合格后,应立即涂装,在潮湿气候条件下4h内完成;在气候较好条件下不超过12h。
(3)在有雨、雾、雪、风沙及灰尘较大的户外环境中禁止进行涂装作业。
(4)构件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38℃,相对湿度应小于85%,构件表面不低于露点以上3℃。涂装后4h内不得淋雨和日光暴晒。
(5)热浸锌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装无明确规定时,涂装的遍数及干膜总厚度应满足规范及操作规程的规定。当工作日使用的涂料应在当工作日配置,并不得随意添加稀释剂。
(6)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涂装材料。由于贮存不当而影响涂装材料的质量时,必须重新检验,并经监理人同意后方能使用。
(7)目测涂装质量应符合GB50018-2002第11.2.9的规定。
(8)防腐处理应满足GB50018-2002第11.2.10的规定。
2.8.6质量检查
(1)如在支架安装期间发现供应商产品的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其它相关设备都符合要求时,供应商应尽快免费更换。如因供应商****点击查看电站组件或其它设备损坏的情况,供应商应按组件或其它设备价格赔偿并负责更换。
(2)在保证期内,供应商产品各部件因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时,供应商应无偿地为采购人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直至满足要求。
(3)设备在验收试验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指标保证值而属于供应商责任时,则供应商应自费采用有效措施在商定的时间内,使之达到保证指标。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在保证期内经买、卖双方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抽样检测合格。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电池组件支架按每MW不少于3套的比例进行抽检。
(5)钢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满足图纸设计及钢结构验收规范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构件的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GB50205-2001附录C表 C.0.8的规定。
2.8.7包装和运输
(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按包装规范进行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2****点击查看运输部件的包装,都要符合运输装卸的要求。
(3)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4)包装箱中应有应附带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说明书(包括安装、维护、贮存、保管、接地方式等内容);
2>产品合格证明;
3>工厂制造记录、试验报告;
4>设备清单;
5>原材料及附件的合格证;
6>原材料检验报告;
7>其它资料。
(5)在包装箱上应注明:
1>产品名称及型号、制造厂名。
2>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及详细地址。
3>产品净重、毛重、体积、重心线及吊索位置、箱子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
4>“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字样和标志。
(6)现场每批次到货支架必须成套供应,以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7)每个包装箱上必须标注以下项目:支架的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支架所在区号及方阵号;支架的交货时间。
(8)设备的包装与发运由供应商负责。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产品包装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应根据设备的不同情况和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震、防镀锌层破坏等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焊接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
2.9光伏电站自动化功能要求
2.9.1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所有保护均选用微机型保护装置。
2)保护装置出口一律采用继电器无源接点的方式。
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4)安全自动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按接入系统要求配置。
5)并网逆变器保护:
2.9.2通信部分
通过通讯管理机采集低压采集终端、逆变器等设备上传发电量、上网电量以及用电信息、设备运行状态等关键数据,信息汇总后通过无线通讯模块传输数据到**港电智能光伏主站系统,****点击查看电站实时运行情况。逆变器接入**港电光伏主站系统对上采用GPRS通讯模块,对下采用RS485-modbus协议,建议GRPS模块选用inhand模块dctcp协议,同一485总线逆变器共用一台通讯模块。
2.9.3关口电能计量
一、品牌要求
1、电能表:**华立、**威胜、**炬华。
2、负控终端:**威胜、**华立、**炬华
3、智能监控仪表:威胜、**纳宇、华立、西门子
4、计量低压电流互感器:**华虹、**陆合、**宏大、威胜集团、**高开
5、计量高压电压、电流互感器:****点击查看、**启和、**高开
二、智能监控仪表(功能及技术指标)
1. 采用高可靠、防腐蚀、抗干扰能力强的封闭外壳,液晶显示。
2. 高精度三相全电量测量:U、I为不低于0.2级,P、Q为不低于0.5级,有功电能为不低于0.5级,功率因数为不低于1级。
3可计量有功和无功电能,可选配配置有复费率电能、复费率需量功能及谐波计量功能
4. 具有开关量输入及输出,可选配配置模拟量变送输出功能
5. 通信功能:接口RS-485,支持 MODBUS-RTU 和 DL/T645 双通信规约。
6. 工作电源:交流或直流(85V~265V)
三、采集系统技术要求
箱变设计要求设备调试合格并接入我司采集系统。经互感器接入方式采用负控终端+电能表、直通接入方式采用GPRS电表(4G全网通)接入我司采集系统,上行应满足Q/GDW698.45《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面向对象的用电信息数据交换协议协议》的设备,下行应满足抄读DL/T 645-2007、DL/T 698-2007通讯规约电能表4位小数精确电能数据。
计量采集要求
1、计量表计规格要求:****点击查看公司《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规范》的要求。
(1)计量表规格
①10kV高压智能费控电能表:参数满足3*100V 1.5(6)A、有功0.5S级,无功2.0级(三相三线);参数满足3*57.7V 1.5(6)A、有功0.5S级,无功2.0级(三相四线);
②低压智能费控电能表:参数满足3*220V/380V 、3*1.5(6)A 、有功0.5S级、无功2.0级(经互感器) 及3*220V/380V、3*5(60)A 、有功1.0级、无功2.0级(直接接入) ;
③GPRS远程智能费控电能表:根据现场情况选用(4G全网通)的DL/T698.45-2007电能表,参数要求均应满足以上要求的同时并需支持小数点4位冻结及负荷曲线抄读。
(2)计量表必须具备双向计量功能。另外,用于光伏发电系统计量表应将所发电量流向定义为正向电流。
(3)计量表有功电能表:直通接入方式的电能表精度不低于1级、经互感器接入方式的电能表精度不低于 0.5S 级,电流互感器不低于 0.2S 级。电压互感器不低于0.2级、计量表及其配套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在安装前必须经过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单位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4)计量表应具备2组RS-485 、红外线等通信接口,远程GPRS电表远程模块需使用原厂配置,同时具备红外功能及模块电池。
(5)计量表应具备分时段计量功能,各时段的具体划分应与**电力市场交易最新时段费率一致。计量表结算日为每月1日零时零分。计量表采用13规范智能表,要求支持4位小数满足**港务电力信息采集系统接入要求,支持用采系统远程下发修改参数功能(仅通过2级密码即可实现);电能表出厂条形码****点击查看公司要求,供货前提前沟通支取排产;计量数据通过智能费控电表传送至港电信息采集系统。
(6)计量表DL/645-2007**拓展通信规约或DL/698.45-2017标准通信规约支持当前电量、日冻结数据、负荷曲线具备4位有效小数位的正、反向有功电能示值 ,满足**现货交易技术要求。
(7)计量表铭牌的电压、电流规格、精度等级描述应同时符合国网智能表2013版技术规范及2020版技术规范电压、电流规格、精度等级对照表的相关规定。
(8)计量表采用二级密码加密,要求电表厂商提供密码清单。
(9)电表品牌:华立、威胜、炬华 。
2、集中器/负控终端要求:
(1)集中器:选用集中器I型;
(2) 负控终端:选用负控终端III型(满足同时抄读DL/T 645-2007、DL/T 645-2007精确电能拓展、DL/T 698-2007通讯规约电能表)
(3)集中器/负控终端品牌:威胜、华立、炬华。
3、通讯规约要求:
(1)主站规约:满足 Q/GDW698.45《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面向对象的用电信息数据交换协议》。
(2)电表规约 :满足DL/T 645-2007电能表精确电能数据扩展协议、DL/T 698.45-2007等通讯规约。
4、低压载波抄表:可根据现场环境情况选配不同厂家的载波方案(如:晓程、东软,鼎信等);
5、要求配置以太网接口;
本地传输接口 1路维护RS232维护串口、2路RS485、1路USB、1路调制式红外
状态量采集 5路开关状态量采集口
远程升级 具备
存储容量 128MB FLASH,32MB SDRAM
可靠性 MTBF≥7.6×104h
6、其他要求;
计量表及集中器/负控终端均需满足**港务电力信息采集系统接入要求,供货厂家具备提供现场联调及相关技术服务能力(接到相关需求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
五、计量低压电流互感器要求
1、型号命名方法互感器的型号命名方法见图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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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指标
(1) 工频耐压:一次绕组(或可能与一次导体接触的外壳表面) 对二次绕组及接地底板、 二次绕组对接地底板的工频耐受电压为 3kV ,试验时间 1min ,互感器应无击穿或闪络发生。
(2) 匝间绝缘强度:二次绕组开路,一次绕组通以额定扩大一次电流并维持 1min ,互感器二次绕组的匝间绝缘无损坏。
(3) 绝缘电阻:一次绕组(若有) 与二次绕组的绝缘电阻不低于 100M;二次绕组对接地的金属外壳绝缘电阻不低于 30M。
(4)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包括 0.2S 和 0.5S 级。
(5) 运行变差: ①等安匝误差不超过误差限值的 1/10 ;②剩磁误差不超过误差限值的 1/3 ;③温度附加误差不超过误差限值的 1/4 。
(6) 磁饱和裕度:互感器铁芯中的磁通密度在相当于额定电流和额定负荷状态下的 倍时,互感器误差应不大于额定电流及额定负荷下误差限值的 1.5 倍。
(7) 温升限值:在额定扩大一次电流及额定二次负荷阻抗下,在 规定的环境温度和海拔高度下长期工作,绕组的温升不得超过 40K ;其它部位的温升不得超过 35K 。
(8) 短时热电流:复匝式互感器的额定短时热电流规定为额定一次电流的 150 倍, 持续时间 1s 。 母线式互感器不规定短时热电流指标。
3、 额定值
(1) 额定频率范围:50Hz ± 0.5Hz 。
(2) 额定一次电流的标准值为: 10A 、 15A 、 20A 、 30A 、 40A 、 50A 、 60A 、 75A 、 80A 及其十进位倍数或小数。
(3) 额定扩大一次电流倍数的标准值为: 1.2 、 1.5 、 2 。
(4) 额定二次电流的标准值为: 5A 、 1A 。
(5) 二次额定电流为 1A 的互感器, 额定二次负荷的标准值为 2.5VA 和 5VA , 额定下限负荷的标准值为 1VA ,功率因数 0.8 ~ 1.0 ;
(6)二次额定电流为 5A 的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标准值为 5VA 和 10VA ,额定下限负荷的标准值相应为 2.5VA 和 3.75VA ,功率因数 0.8 ~ 1.0 。
(7)额定仪表保安系数标准值为: 5 、 10 。
(8)绝缘耐热等级不低于 E 级(温升限值 75K )。
4、可靠性要求
互感器产品的可靠性特征量规定为平均寿命( MTTF )。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互感器的平均寿命 MTTF )应不低于 20 年。
5、结构要求
(1) 器身
互感器的器身应使用热固性树脂材料通过浇注和固化工艺制造。 树脂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电气、 机械性能和阻燃性能,表面平整、 光洁、 色泽均匀。
(2) 接线端子
① 互感器的接线端子(埋入螺母、 接线螺栓、 平垫圈、 一次导体)应使用电阻率不超过 1 × 10 — 7 m 的铜和铜合金制成,黄铜件表面宜镀镍或锌,紫铜件表面宜镀银。
② 二次接线端子应配用螺纹直径 6mm 的十字槽凹穴六角头螺栓。 出厂时螺栓应配置弹簧垫圈**垫圈, 并拧进埋入螺母中, 拧紧程度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松动。 埋入螺母的端面应高出树脂面 0.5mm ~ 1mm , 表面平整清洁, 符合电气接触要求。 当接线螺栓以 1.5 倍压平弹簧垫片的力矩拧紧及松开时,接线埋入螺母不得松动。
③ 二次端子应配置采用聚碳酸酯等透明塑料制造的端子罩。 端子罩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在端
子罩不拆除的情况下不能用常规工具接触二次端子。 端子罩应能进行封印, 达到不破坏封印就无法拆除密封罩的要求。
(3) 安装底板和接地
①产品应有用于安装固定的底板。 底板应使用厚度不小于 1.5mm 的冷轧钢板或机械强度足够的材料
制造, 钢板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安装用的孔眼应沿安装孔方向向外加工成 U 型。 在底板正常的安装
状态下,互感器的一次导体或与一次穿心导体相当的部位应能承受 100N 的水平静态载荷。
② 底板上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例如: “标志” 或“ E ”、“地” 等字样)。
(4)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互感器的电气绝缘间隙不得少于 5mm ,爬电距离不得小于 16mm 。
(5) 电流比标志
在浇注体上应使用模注、 光学或机械方式加工出在 1m 距离内清晰可见的电流比标识,字符的高度不小于 7mm 。
(6)端子标志
互感器端子按减极性标注, 并使用模注、 光学或机械方式, 在端子附近加工出端子标志 P1 、 P2 、 S1 、 S2 等字样,字符高度不小于 5mm 。
六、计量高压电流互感器要求
型式或型号:户内、单相、干式(环氧浇注、合成薄膜绝缘)
额定一次电流I1n(A):100或200或300或400或2×300或600或800或1000
额定二次电流I2n(A):5或1
铁芯数≤:6
极性:减极性
级次组合(P级含准确限值系数ALF):5Pxx/0.5/0.2S或10Pxx/0.5/0.2S或5Pxx/5Pxx/0.5/0.2S或10Pxx/10Pxx/0.5/0.2S
计量级≤:计量级:5(1A),30(5A) 测量级、P级:≤15(1A),50(5A) TP级:≤10
抽头绕组:计量或测量
抽头电流:100或200或300或400或2×300或600或800或1000
抽头准确级:0.2S,0.5
计量级:≤:计量级:5(1A),30(5A)
其他:≤:测量级、P级:7.5(1A),30(5A) TP级:10
外绝缘材质:环氧树脂浇注
伞裙结构:大小伞
3、其他要求;
(1)、计量表/负控终端均需满足**港务电力信息采集系统接入要求,供货厂家具备提供现场联调及相关技术服务能力(接到相关需求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
(2)、本次产品含安装施工调试服务
2.9.4视频监控部分
****点击查看电站场地装设视频监控摄像头****点击查看电站运行情况,以减少运维人员工作量,视频数据通过视频专用数据线汇总至集装箱视频监控主机(含储存传输功能),监控主机将关键数据处理后,****点击查看电站通讯管理机,后上传至**港电智能光伏主站系统。
施工前,优先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并实现视频内容实时同步回传,满足采购人通过该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
2.10建筑结构技术要求
2.10.1标准、规范和抗震措施
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时,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选用的标准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2.10.2人行通道和爬梯
(一)供应商在执行本合同时应遵照国家或部颁的有关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卷所规定的技术规范执行。若国家或部规范和标准作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本合同遵照执行的现行国家或部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1)《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2001)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2013)
(4)《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规范》(GB3323-87)
(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6)《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YB/T9256-96)
(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3
(9)《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14
(10)《固定式钢梯及平**全要求》 GB4053-2009
2.11水冲洗系统
在屋面设置一套水冲洗系统,用于光伏组件的日常清洗。水源引自附近给水管,分接口装设水表(需智能水表)。
2.12组件铝合金支架
2.12.1 本规范中所包含的供货设备以及设备制造所用的材料,除采购人另有指明外,均由供****点击查看协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但不限于这些标准):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429-2007)
《铝及铝合**极氧化术语》 (GB 11109-89)
《铝合金加工产品的环形试样应力腐蚀试验方法》(GB/T 22640-2008)
《铝及铝合**极氧化膜总规范》 (GB/T8013-1987)
《铝及铝合**极氧化氧化膜的铜加速醋酸CASS试验》(GB/T12967.3-2008)
《铝及铝合**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第一部分:阳极氧化膜》(GB/T8013.1-2007)
《铝及铝合**极氧化氧化膜厚度的测量方法》(GB/T8014-2008)
《铝及铝合金术语》 (GB 8005-1987)
《铝合金硬度与强度换算值》 (GBn 166-1982)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GB/T 14846-96)
《铸造铝合金》 (GB/T 1173-199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铝合金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 (GB/T13912-200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14)
《铝型材挤压模结构与技术条件》(JBT 6960-1993)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301-2008)
《****点击查看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
其它未注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执行。供应商应将采用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的名称及版本在标书中注明。其它未注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执行。供应商应将采用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的名称及版本在标书中注明。
2.12.1.2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2.12.1.3 供应商提供产品应为原厂生产,并提供原产地证明。
2.12.1.4 在非人为损坏的前提下,所有产品要求免费质保期为2年,使用寿命不少于20年,并保证25年不产生变形损坏。凡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的质量造成的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退换和修复。
2.14.1.5 所有产品应符合相关防护等级要求,以便在本项目环境中使用。
2.12.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2.12.2.1 光伏支架
是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组件设计的特殊的支架。
2.12.2.2 强度
构件截面材料或连接抵抗破坏力的能力。强度计算是防止结构构件或连接因材料强度被超过而破坏的计算。
2.12.2.3 承载能力
结构或构件不会因强度、稳定或疲劳等因素破坏所能承受的最大内力;或塑性分析形成破坏机构时的最大内力;或达到不适应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时的内力。
2.12.2.4 抗拉强度
试样拉断前的最大标称拉应力。
2.12.2.5 伸长率
金属材料受外力作用断裂时,试棒伸长的长度与原来长度的百分比。
2.12.2.6 屈服点
材料开始塑性变形时部分材料呈上、下屈服点现象。
2.12.2.7 冷弯试验
弯曲试验,金属薄板成形性能与试验方法通用试验过程。
2.12.2.8 挠度
结构构件的轴线或中面弯曲引起垂直于轴线或中面方向的线位移。
2.12.2.9 长细比
构件计算长度与构件截面回转半径的比值。
2.12.3工程项目概况
光伏车棚支架能抵抗当地50年一遇风力(沿海区域不低于抗风14级)。
2.12.4光伏支架要求
光伏支架结合工程实际选用合适的材料、设计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保证支架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符合抗震、抗风和防腐等要求。
2.12.5外观及尺寸要求
2.12.5.1铝合金类零部件不应有明显的擦伤、气泡、腐蚀、脏污、麻点等缺陷,不允许有裂纹。
2.12.5.2 机械加工类零部件不应有明显的加工痕迹、脏污、油污、毛刺等缺陷。
2.13.5.3 表面处理类零部件不应有明显色差、气泡、杂物、起层、脱落等缺陷。
2.13.5.4应提供具有ISO专业测试机构测试报告或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可以证明该产品的主要性能参数符合报价书中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的测试报告。如果设备已经取得国际/国内认证机构的认证,则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2.12.6铝合金支架要求
铝合金支架由主梁、立柱及铝合金导轨、压块等组成。
2.12.6.1主梁和压块材质选用强度不低于6063-T6,铝导轨及导轨连接件材质选用强度不低于6063-T6,所有表面阳级氧化(含孔洞表面),氧化膜最小平均膜厚为15μm,最小局部膜厚12μm。
铝合金车棚的主梁及立柱,其任何截面的壁厚不小于2.2mm。
组件压块的长度不小于80mm,任何位置的壁厚不小于3.8mm。,不允许有负偏差。
2.12.6.2 铝导轨外侧壁厚和内部壁厚不小于2.2mm,不允许有负偏差,截面高度不小于130mm,材质选用强度不低于6063-T6
2.12.6.3 力学性能要求:所选用铝型材的基材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必须符合GB5237.1 的相关规定;
2.12.6.4 表面处理须满足技术要求,符合GB5237.2-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 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2.12.6.5 型材的外观质量符合GB5237.2-2004 中的规定,型材表面应整洁、光滑,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严重缺陷存在;
2.12.6.6 铝导轨连接件长度不宜小于150mm,两侧采用不小于M8的螺栓固定。
2.12.6.7 所用螺栓均采用304 不锈钢。
2.12.6.8 ****点击查看工厂预制零部件在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的支架产品,支架主体间采用标准连接件。
2.12.6.9 所有产品的****点击查看工厂内预制完成,根据现场尺寸装配。
2.12.6.10固定支架系统具有较高的强度,能抵抗当地最大风速,满足组件风压、雪压强度、稳定和变形要求,同时具有较高的抗腐蚀性,且能满足《****点击查看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中相关要求。
2.12.7支架设计要求
2.12.7.1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支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强度,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变形。
a.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结构构件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按下式验算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 (4.1)
式中:
\"\"——重要性系数。光伏支架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25年,安全等级为三级,重要性系数不小于0.95;在抗震设计中,不考虑重要性系数;
\"\"——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设计值。在抗震设计时,应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γRE按GB 50191-2012取值。
b.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结构构件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按下式验算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 (4.2)
式中:
\"\"——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所规定的变形限值。
2.15.7.2 支架的荷载和荷载效计算
a.风荷载、雪荷载和温度荷载应按GB50009-2012中50年一遇的荷载数值取值。其中风荷载按14级台风,地面和楼顶支架风荷载的体型系数取1.3,建筑物立面安装的支架应按GB50009-2012中维护结构的相关规定确定风荷载。
b.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 (4.3)
式中:
\"\"——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SGK——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wK——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SsK——雪荷载效应标准值;
StK——温度作用标准值效应;
γw、γs、γt——分别为风荷载、雪荷载和温度作用的分项系数,取1.4;
Ψw、Ψs、Ψt——分别为风荷载、雪荷载和温度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c.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位移计算采用的各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1.0;承载力计算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应按表4-1取用。
表5-1 无地震作用组合荷载组合值系数
荷载组合
Ψw
Ψs
Ψt
永久荷载、风荷载和温度作用
1.0
—
0.6
永久荷载、雪荷载和温度作用
—
1.0
0.6
永久荷载、温度作用和风荷载
0.6
—
1.0
永久荷载、温度作用和雪荷载
—
0.6
1.0
注:1表中“—”号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d.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 (4.4)
式中:
\"\"——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γ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效应;
Ψw——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取0.6;
Ψt——温度作用的组合值系数,应取0.2。
e.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位移计算采用的各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1.0;承载力计算时,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4-2取用。
表5-2 有地震作用组合荷载分项系数
荷载组合
γG
γEh
γw
γt
永久荷载和水平地震作用
1.2
1.3
—
—
永久荷载、水平地震作用、风荷载及温度作用
1.2
1.3
1.4
1.4
注:1γG: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应取1.0;
2表中“—”号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f.支架设计时,应对施工检修荷载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检修荷载应取1kN,也可按实际荷载取用并作用于支架最不利位置;
2)进行支架构件承载力验算时,荷载组合应取永久荷载和施工检修荷载,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2,施工或检修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
3)进行支架构件位移验算时,荷载组合应取永久荷载和施工检修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1.0。
2.14.7.3抗震
在抗震设防地区,支架应进行抗震验算,符合GB 50202-2002的要求;
铝合金支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受拉和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满足表4-3的规定:
表5-3 受压和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构件类别
容许长细比
受压构件
主要承重构件
150
其它构件、支撑等
200
受拉构件
主要构件
350
柱间支撑
300
其它支撑
400
备注:未注明事项请参考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铝合金支架及构件的变形应满足下列要求:
(1)风荷载取标准值或在地震作用下,支架的柱顶位移不应大于柱高的1/300;
(2)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4-4的容许值。
表5-4 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受弯构件
挠度容许值
主梁
L/250
次梁
无边框光伏组件
L/200
其它
L/180
注: 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臂梁,L为悬伸长度的2倍。
未注明事项请参考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2.14.7.4支架的防腐要求
2.14.7.5支架在构造上应便于检查和清刷。
2.14.7.6 支架导轨及夹具氧化膜最小平均膜厚为15μm,最小局部膜厚12μm。
2.14.7.7当光伏组件等边框采用铝合金材料,其与除不锈钢以外的其他金属材料或与酸、碱性的非金属材料接触、紧固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止化学腐蚀。
2.13安装技术要求及工具配备
2.13.1规范和标准
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时,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选用的标准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2.15.2技术要求
(1)组件按照功率档安装
****点击查看电站质量,本项目组件在出厂时要以组件测试的最佳工作点功率进行分档,每1W一个档位。每个功率档的组件,要在每个组件上用颜色或者数字进行标识。在同一光伏组串、光伏方阵内要求只能安装同一功率档位的组件。
(2)组件和支架必须配备的安装工具:
支架涉及安装工具如下:
- M12开口扳手:120pcs/1MW (立柱与预埋螺杆的安装)
- M12棘轮扳手:60pcs/1MW(贯穿式连接的安装)
- M10开口扳手:20pcs/1MW
- M10六角扳手:60pcs/1MW
- M10棘轮扳手:60pcs/1MW(M10外六角螺栓及螺母的安装)
- 配套M10及M12套筒的充电式便携式电动扭矩枪:20pcs(所有M10及M12紧固件的二次上紧)
组件涉及安装工具如下:
- M8开口扳手:100pcs/1MW(组件锁紧时M8螺栓的安装)
- 配套M8套筒的充电便携式电动扭矩枪(组件锁紧时M8螺栓的安装)
- 组件和支架安装其他所需工具:
- 数显式或表盘是扭矩扳手(量程大于50Nm):10把
- 红外激光标线仪或其他标线工具:12套(用以将电池板调直)
- 刚性卷尺(安装位置的测量)
2.14临时设施
2.14.1施工交通:本工程施工交通利用原有道路。
2.14.2 施工供电:本工程建设期的施工用电可以在原厂区现有配电房的备用开关上接出,现场施工所需的用电均可直接由此获得,可满足施工用电要求。供应商负责将施工电源接入施工现场,在合同实施期间,为本工程施工所需提供用电。供应商应负责施工线路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并按规定的价格向采购人或当地供电部门支付用电费用。
2.14.3 施工供水:本工程施工用水采用自来水,由采购人现场提供接口,供应商负责从该接口引接,满足施工需要。在接口处加装水表,并按规定的价格向采购人或当地供水部门支付用水费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和生活用水,包括引向办公地点和生活区的引水管路架设及其设备的提供、安装和维修等。
2.14.4施工照明: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及道路等在内的施工区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各区的最低照明度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2.14.5 施工通信:供应商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施工现场的通信服务设施。采购人和监理人有权使用供应商的内部通信设施。
2.14.6 仓库和堆料场:供应商应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设备仓库的设计、修建、管理和维护。露天堆放的砂石骨料、土料、弃渣料及其它材料应按施工总布置规划的场地进行布置设计,场地周围及场地内应做防洪、排水等保护措施以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
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或监理人指定的区域内负责设计和修建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设施,并负责上述临时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护以及撤场后场地恢复。
2.15施工安全保护
2.15.1 供应商的安全保护责任
2.15.1.1供应商必须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保护职责。供应商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以及防疫情、防火、防毒、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等的安全措施。
2.15.1.2供应商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应按本章规定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5.1.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供应商责任区内发生重**全事故时,供应商应立即通报采购人,并在事故发生后24h内向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和采购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2.15.1.4供应商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
2.15.2劳动保护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供应商还应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2.15.3 照明安全
2.15.3.1供应商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在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在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
2.15.4接地及避雷装置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供应商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2.15.5 消防
供应商仍应负责做好其自己辖区内的消防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以满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并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训练。供应商还应对其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
2.15.6 气象灾害的防护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气象灾害的预兆时,供应商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2.15.7 信号
2.15.7.1供应商应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包括:
(1)标准道路信号;
(2)报警信号;
(3)危险信号;
(4)控制信号;
(5)安全信号;
(6)指示信号。
2.15.7.2供应商应负责维修和保护施工区内自设或采购人设置的所有信号装置,并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信号装置。
2.15.8安全防护手册
供应商应编制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手册,其内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供应商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将手册的复制清样提交监理人。安全防护手册除发给供应商全体职工外,还应发给采购人、监理人,安全防护手册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2.15.8.1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
2.15.8.2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
2.15.8.3汽车驾驶安全;
2.15.8.4用电安全;
2.15.8.5钢结构制造和安装作业的安全;
2.15.8.6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2.15.8.7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
2.15.8.8防气象灾害措施;
2.15.8.9高处作业的安全;
2.15.8.10油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2.15.8.11其它有关规定。
2.16环境保护
2.16.1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2.16.2 施工弃渣的治理
供应商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施工弃渣的治理措施。
2.16.3环境污染的治理
2.16.3.1供应商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控制地下工程施工的噪声、粉尘和有毒气体,保障工人的劳动卫生条件。
2.16.3.2供应商应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应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运至批准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供应商应在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2.16.4 场地清理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
2.17设计图纸
采购文件给出的图纸、文件及方案设计,其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仅是概况性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点击查看研究所有相关文件、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别是要结合典型方案设计图纸和工程现场的实际勘察情况,完全了解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承包范围。
采购文件中虽未列出、****点击查看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三、合同签订及相关条款约定
3.1工程变更
3.1.1任何的工程变更都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方为有效。
3.1.2变更的工程价款以采购人或指定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为准。
3.1.3未经采购人批准同意,任何工程变更均不涉及工期及费用的调整。
3.1.4施工过程中采购人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及时施工,在双方办理完工程变更单后供应商需及时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3.2质量保修
3.2.1供应商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2.2免费质保期:自项目完成正式验收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3年,视频监控系统质保期不少于2年。
3.2.3在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运行发生故障,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出现运行或质量问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4小时内无法修复,供应商应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若维保点的检测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供应商应负责派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应免费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
3.2.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供应商因材料缺少等原因而不能完成所需的修理、改装工作或无能力提供合适的修理或改装时,因此造成的停机时间不包含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
3.2.5除采购人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外,凡属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等,均属供应商保修责任范围。
3.2.6保修金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按工程(施工)结算价的3%计算。
3.2.7保修期间,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采购人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支付。
3.2.8项目工程保修期满且确认现场无需要维修项目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付款申请后7日内将剩余保修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供应商。
★3.2.9本项目甲供光伏组件、逆变器由供应商负责安装及调试。如组件、逆变器需更换的,供应商应协助厂家进行更换。组件、逆变器安装调试费、配合费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此要求。
3.3 保险
3.3.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采购人投保内容: 无。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办理的保险事项:工程一切险由供应商出资办理,受益人为采购人,保险价值应包括甲供设备及材料。
3.3.2承包人投保内容: 1、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 发包人规定办理相关保险;2、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及规定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均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保险费用;3、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4违约责任
3.4.1 投标人由于工期延误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日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0.15%累计计算直至最高赔偿额,其违约金的最高赔偿额为合同总价的10%,同时,投标人还要承担延期给招标人带来的日租金、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损失。
3.4.2 投标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若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则向招标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直至最高赔偿额,其违约的最高赔偿额为合同总价的10%。
3.4.3 投标人未经招标人的同意,不得将其工程随意分包,如确需分包,投标人需将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内容和分包合同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分包。否则,招标人除了有权要求投标人解除分包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未经招标人同意分包工程款的20%的违约金。
3.4.4 投标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20% 的违约金。
3.4.5 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的违约责任
3.4.5.1 事故等级及类别划分
3.4.5.1.1 根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3.4.5.1.2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1.3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1.4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1.5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2 为了管理更精细、更精准,将一般事故细分为五个级别:
3.4.5.2.1 一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死亡,或者6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2.2 二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2.3 三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2.4 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2.5 五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5.3 轻微事故是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损失较小,够不上以上标准的其他安全事故。
3.4.5.4 重大事故苗子及其他安全事件指已经发生,由于个别因素未酿成重大或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事件。此类事故的****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工会审核确定。
3.4.5.5 同一起事故中有多种伤害或损失存在时,以伤害或损失最高的作为认定事故等级的依据,不重复统计。同类事故存在等级交叉时按就高原则确定。
3.4.5.6 违章行为分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和恶性违章,具体界定如下:
3.4.5.6.1 一般违章是指由于疏忽、操作不慎等无意识的违章行为且未造成伤害和损失。
3.4.5.6.2 严重违章是指明知故犯的有意识的违章行为,而且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3.4.5.6.3 恶性违章是指明知故犯的有意识违章行为,经纠正仍不改正,违章行为已导致出现事故苗头或已发生事故。
3.4.5.2 违章及事故的处理
3.4.5.2.1 投标人若出现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招标人将依据下表标准要求投标人支付对应违约金并进行“记分考核”
类别
事故程度
施工单位/运维单位
违约金/元
扣分
工亡
40000-80000
12
重伤
20000-40000
3-8
轻伤
2000-10000
1-3
设施设备损失
500-2000元
2000
1
2001-10000元
5000-8000
2
10001-50000元
10000-15000
3
50000元以上
18000-50000
6
恶性违章
10000-20000
6-12
严重违章
4000-10000
4-6
一般违章
1000-2000
1-2
3.4.5.2.2 投标人人员的考核直接计入投标单位整体考核罚分和违约金,招保人对投标人的违章或事故违约金直接根据罚单从工程款中扣除,投标人一年内分数扣至0分及以下的情况,当年不允许继续承接施工任务,扣至-12分及以下的情况停止下一年的工程承接资格。同时,进入招标人指定区域承担业务开始累计出现5次人员受轻微伤以上的事故或机损2000元以上的设备及施工事故的施工单位列为非合格供应商停止参加承担招标人的业务。
3.4.6 其他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成本不良影响的违约责任
3.4.6.1 投标人若出现其他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成本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行为,招标人将依据下表标准要求投标人支付对应违约金。
序号
名称
扣分标准
罚款标准
1
未统一着装
2分/人
50-200元/人
2
吸烟
3分/人
50-200元/人
3
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分/人
50-200元/人
4
未拉警示绳
2分/10米
50元/10米
5
未设备夜间警示灯
3分/个/10米
50元/个/10米
6
未设置反光锥
2分/个/10米
30元/个/10米
7
未设置硬质围挡
4分/10米
150元/10米
8
未设置水马围挡
3分/10米
120元/10米
9
未做防扬尘处理
3分/10米或3分/5立方米
80元/10米或80元/5立方米
10
未悬挂安全标语
1分/张/10米
20元/张/10米
11
行走于非施工区域
2分/人
50元/人
12
场地清理
2分/1立方米
50元/1立方米
13
不服从指挥
3分/次
150元/次
14
吵架、打架斗殴等
10分/人
500/人
15
看管物资遗失
10分/2000元
在工程结算款中按对应的物资价值给予扣除,并处罚金为该工程项目合同额的4%。
16
从高处抛掷材料或工具
3分/次
150元/次
17
踩踏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重要设备
3分/次
150元/次
18
翻越围网及跨越围网传递物料
10分/人
500/人
四、磋商要求
★4.1本项目监控系统、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户外设备箱,要求304不锈钢(壁厚不小于0.8mm,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2本项目电缆,除招标图纸及清单中特别标注为铝合金电缆外,电缆应采用铜芯,且仅限于以下品牌:上上电缆、宝胜电缆、万马电缆、太阳电缆、泰开电缆、亨通电缆、中超电缆、恒飞电缆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供应商最终采购的品牌应经采购人确认。
★4.3本项目支路断路器、总输出断路器仅限于以下品牌:**人民、杭申、**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本项目中所有总输出断路器必须具备电动操作功能,遥控及遥信功能,可实现远程应急分合闸,开关的状态位置信号输出等功能,遥测及遥控信号应接入采购人现有光伏主站平台。光伏专用开关应具备失压跳闸、过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20%UN、10秒过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135%UN,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大于85%UN,具备并网开关需要具备通信、计量、测量、远程跳闸、远程合闸、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缺相保护、电压保护、频率保护、防孤岛保护、自动重合闸、故障告警、剩余电流保护、辅助接点等功能,****点击查看公司的验收规范。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供应商最终采购的品牌应经采购人确认。
★4.4 本项目并网柜、汇流箱仅限于以下取得3C认证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的品牌:鑫丰泰、艾美肯、恒源新、乔纳森、立腾工贸、宇邦、许继风电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室内工况下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总输出电流端子必须采用螺栓连接方式,不能采用其他形式的连接方式;户外工况下交总输出防水接头必须采用知名品牌的高品质产品。柜体有效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点击查看公司的并网要求。并网柜应采用无源锁(挂锁)系统,接入海纳现有的无源锁安全平台。设备应预留后期增加群调群控系统的接口。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供应商最终采购的品牌应经采购人确认。
★4.5本项目铝合金电缆桥架氧化层厚度应不小于12μm,平均厚度不低于15μm。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6 **光伏站点视频监控系统应以无线4G方式接入公网(萤石云)平台(其中户用光伏项目不需要视频系统),采用无线传输方式时应将现场监控探头进行**整合,只使用一张13位物联网卡进行视频回传,视频监控设备安装、13位物联网卡由招标人提供(物联网卡的有效期为2年)。投标人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7本项目视频监****点击查看电站展示无死角,且在开工后15日内必须将视频系统安装完成以便于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未在开工后21日内完成视频系统安装调试,供应商愿意接受合同总价1%的经济处罚。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8本项目电表品牌仅限于:**威胜、**华立、**炬华或同等及以上品质产品。采购的电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①10kV高压智能费控电能表:参数满足3*100V 1.5(6)A、有功0.5S级,无功2.0级(三相三线);参数满足3*57.7V 1.5(6)A、有功0.5S级,无功2.0级(三相四线);
②低压智能费控电能表:参数满足3*220V/380V 、3*1.5(6)A 、有功0.5S级、无功2.0级(经互感器) 及3*220V/380V、3*5(60)A 、有功1.0级、无功2.0级(直接接入) ;
③GPRS远程智能费控电能表:根据现场情况选用(4G全网通)的DL/T698.45-2007电能表,参数要求均应满足以上要求的同时并需支持小数点4位冻结及负荷曲线抄读。
(2)计量表必须具备双向计量功能。另外,用于光伏发电系统计量表应将所发电量流向定义为正向电流。
(3)计量表有功电能表:直通接入方式的电能表精度不低于1级、经互感器接入方式的电能表精度不低于 0.5S 级,电流互感器不低于 0.2S 级。电压互感器不低于0.2级、计量表及其配套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在安装前必须经过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单位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4)计量表应具备2组RS-485 、红外线等通信接口,远程GPRS电表远程模块需使用原厂配置,同时具备红外功能及模块电池。
(5)计量表应具备分时段计量功能,各时段的具体划分应与**电力市场交易最新时段费率一致。计量表结算日为每月1日零时零分。计量表采用13规范智能表,要求支持4位小数满足**港务电力信息采集系统接入要求,支持用采系统远程下发修改参数功能(仅通过2级密码即可实现);电能表出厂条形码****点击查看公司要求,供货前提前沟通支取排产;计量数据通过智能费控电表传送至港电信息采集系统。
(6)计量表DL/645-2007**拓展通信规约或DL/698.45-2017标准通信规约支持当前电量、日冻结数据、负荷曲线具备4位有效小数位的正、反向有功电能示值 ,满足**现货交易技术要求。
(7)计量表铭牌的电压、电流规格、精度等级描述应同时符合国网智能表2013版技术规范及2020版技术规范电压、电流规格、精度等级对照表的相关规定。
(8)计量表采用二级密码加密,要求电表厂商提供密码清单。
供应商最终采购的品牌应经采购人确认。
★4.9本项目MC4接头应采用通灵、快可、史陶比尔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供应商最终采购的品牌应经采购人确认。
★4.10固定组件的铝合金配件其强度应能抵抗高于当地50年一遇风力至少一级(沿海区域不低于抗风14级);组件压块壁厚不小于3.8mm,长度不小于80mm;铝导轨连接件长度不宜小于150mm,两侧分别采用两个M8*16的不锈钢螺栓固定。位于沿海台风区域,非彩钢瓦的固定角度光伏项目,每片组件除设4个中(边)压外,再增加4个下压件。固定组件的下压块应采用镀锌铝镁材料,抗拉强度不小于310MPa,厚度不小于1.5mm。光伏阳光棚项目,必须结构防水,且主水槽应采用镀锌铝镁材料厚度不小于1.0mm,副水槽厚度不小于0.8mm。位于沿海台风区域每片组件应设6个下压件。固定组件的下压块应采用镀锌铝镁材料,抗拉强度不小于310MPa,厚度不小于1.5mm。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11本项目中,若涉及金属(钢构或铝合金)光伏棚(雨棚或车棚)结构,其主体结构、光伏立柱及支架的主体结构,应能抵抗当地50年一遇风力(沿海区域不低于抗风14级)。成交供应商在下单采购光伏棚支架前,应事先将支架厂家提供的结构强度计算书提交采购人审查同意。
★4.12 本项目中,主结构立柱底座板厚度不小于8mm,固定底座板的螺栓采用双螺母,且其垫片应加厚至2mm及以上。
★4.13本项目中,需上传电流、电压和发电量信息至集中抄表系统,考虑通过关口电能表、并网表计以及低压采集终端上传发电量、上网电量以及用电信息,****点击查看电站运行情况(发电量、设备情况等)通过通讯管理机汇总后发送至**港电智能光伏主站系统方便运维,逆变器接入**港电光伏主站系统对上采用GPRS通讯模块,对下采用RS485-modbus协议,建议GRPS模块选用inhand模块dctcp协议,同一485总线逆变器共用一台通讯模块。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1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电工、焊工、登高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证书上岗。供应商应出具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5供应商应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服务于本项目的在岗打卡出勤率不低于30%且每次在岗时间不少于1小时(实际出勤天数=供应商承诺工期*承诺出勤率;在岗时间=离开工地打卡时间-进入工地打卡时间),且关键施工节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旁站监督,若项目负责人实际在岗出勤率低于承诺要求,供应商愿意接受每缺勤一天人民币 300 元的违约金。承诺书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6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项目正式进场开工前,若因采购人、业主原因项目取消,本次招标项目也相应取消,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采购人及供应商互不担责,供应商不应向采购人索赔。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17若因采购人上级审批决策部门调整项目规模及建设时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在开标后,项目的规模及建设时间发生变化,供应商应承诺同意仍按中标单价来承接调整规模和建设时间后的本项目施工,同时不要求采购人因变更而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应对此做出承诺。
★4.18本次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列明各子项目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分项综合单价明细,若中标后,项目涉及变更导致项目增加或核减的,分项报价明细将作为结算送审的依据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增加或核减。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19供应商应每日报送当天的施工日志及次日施工计划,若经招标人项目负责人3次提醒后,还未每日报送,供应商应接受每漏报一次扣罚人民币100元的处罚。
★4.20接到开工令后7日历日内,供应商应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若7日历日后还无法组织施工人员进场,供应商应接受每延期一天扣罚人民币500元的处罚。供应商应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21供应商应按项目负责人要求,于****点击查看办公室、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五、报价要求
★5.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本项目的装机计划容量合计约1534.565kWp(暂定),总价最高限价****点击查看737元。本项目分为2个子项目,子项目1单价最高限价2.20元/Wp,子项目1总价最高限价****点击查看774元;子项目2单价最高限价2.22元/Wp,子项目2总价最高限价****点击查看963元。供应商首次报价和最后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子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子项目总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5.2投标总报价包含不仅限于项目开发费用、施工图竣工图设计费、甲供材料的装卸及保管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及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各专业安装费、土建施工费、结构加固费(若涉及)、视频传输产生的通信数据费用(若涉及)、电能质量监测费(若涉及)、光伏主站平台接入及调试费、水电费、调试费、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员工人身保险费、卫生防疫费、税金,以及在正常运营的建筑中或屋顶上边生产边施工的一切安全措施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需自行勘察好现场情况,作出合理报价。
5.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的报价为固定单价包干、暂定总价;采购文件中未列****点击查看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5.4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自备电源费、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及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费用。
5.5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为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材料与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采购、运输、保管和相关伴随服务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5.6涉及施工过程中工序配合项目,供应商应自行统筹考虑并统一纳入本次报价,采购人不另行承担相关费用。
5.7由于成交供应商施工不力导致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8采购文件中包含的项目实际上没有发生的或数量减少时,在工程结算时应当取消或核减。
5.9成交供应商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直至成交供应商整改合格后为止。每次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10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暂定总价合同,结算时除发生下述情况时调整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调整工程造价:
①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工程规模发生变化;
②现场已按审定施工图施工完成后,采购人要求变更的项目;
★5.11本次招标采购装机容量暂定1534.565kWp,项目实施过程中允许总容量上下浮动20%以内,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装机容量并书面确认为准,采购人不保证项目能够全容量建设,供应商应承诺对此无异议且不因此向采购人索赔。
5.12成交供应商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直至成交供应商整改合格后为止。每次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13合同金额为含税价款,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
①未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以采购人为抬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未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5.14供应商对每一种货物(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15本项目报价为含税价,其中主要材料款增值税率按13%计入,其他增值税率按9%计入,过程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则从调整之日起按原不含税价*(1+新税率)予以实时调整。
★5.16付款方式:详见第六章合同格式-四、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供应商应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格式四、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提出的付款方式。
5.17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要求的备品、配件和技术服务的费用已含在报价中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联络会、审图、检验、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如有),其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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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点击查看公司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好运来****点击查看公司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
合同编号:HNTD-SG-
发包人:****点击查看
承包人: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合同书(专用条款)
发包人(甲方): ****点击查看
承包人(乙方):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以下项目分布式光伏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福****点击查看公司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好运来****点击查看公司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
(二)工程概况:(签订合同时填写)。
(三)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
3.3.1 工程范围包含除
甲供设备外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工程及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保管、接卸、收集质量证明文件等);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费、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协调、****点击查看公司获取电网接入批复及并网手续办理、投产、视频监控、甲方光伏主站平台接入调试、电站清洗水系统、群调群控设备安装调试(若涉及)、电能质量检测报告及治理(若涉及)、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试运行、消缺、全场及送出线路拆迁补偿及协调、临时用地补偿;场地里影响发电的线路、构筑物、树木的拆、迁、砍伐及费用、在正常运营的场地、建筑或屋顶上边生产边施工的一切安全措施费、技术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因投标人责任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费用、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员工人身保险费、卫生防疫费、税金(9%)、人员培训、开竣工手续办理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一体化总承包。供应商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后续质保期间负责协调项目投资人与屋面业主、当地电网的良好**关系。
3.3.2本工程的结构承载力评估报告、招标图纸由发包人提供,但光伏施工深化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由承包人提供。本项目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由发包人提供,其余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提供。同时应负责甲供设备发货至现场后的验收及保管。项目负责人为验收人,参与施工设备、材料的联合验收并进行相应的领用手续,项目负责人无法参与验收的,需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施工设备、材料的联合验收并进行相应的领用手续。
3.3.3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安装及调试,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及基础、接地、消防、屋面清洗水系统、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屋顶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3.3.4光伏逆变器APP平台调试投用,以及发包人自己的光伏主站平台接入(非户用的光伏项目逆变器接入发包人光伏主站系统对上采用GPRS通讯模块,对下采用RS485-modbus协议,GRPS模块选用inhand模块dctcp协议,同一485总线逆变器共用一台通讯模块)
3.3.5完成项目自查验收、质量监检、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技术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3.6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如涉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3.3.7负责办理工程保险(一切险及财产险)并承担保费,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与相关单位、屋顶产权方的协调并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光伏协议签订,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项目备案、开工、专项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以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3.8若工程涉及设备材料存放等堆场、临建设施用地,由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予以协助。
3.3.9 项目光伏位于钢彩瓦屋面的部分(若涉及),若原屋面有锈迹需要除锈喷漆,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10 以上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仅是概况性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点击查看研究所有相关文件,特别是要结合规范和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完全了解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承包范围。采购文件、合同文件中虽未列****点击查看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点击查看公司接入运行要求的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3.11承包人在合同总价中已自行考虑自备电源费、施工用水费用、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工程保险费用;同时充分考虑本工程将在正常运营的建筑内外边生产边施工,所涉及一切安全避让、防护措施费及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等费用,承包人已自行统筹考虑并统一纳入本次报价,发包人不另行承担相关费用。
3.3.12 在成交之后开工之前,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与业主对屋面的完好及渗漏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承包人不得破坏建筑屋面结构及防水功能,光伏安装不得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
3.3.13若涉及正在使用中的建筑,光伏建设时,施工应尽量采用现场不动火方案,承包人应与建筑业主做好施工与生产的合理避让配合,遵守业主安全管理制度及特殊时期的防疫要求。承包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及环保管理,并承担一切安全及环保责任。
3.3.14承包人负责系统投产发电后试运行90****点击查看电站维护、消缺工作。
3.3.15由于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利、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因质量问题导致被退回,进而影响项目的工期,经发包人(或监理)确认后,承包人愿意接受每延误一天扣罚该项目总合同款0.05%的经济处罚,最高不超过未完成并网发电容量部分总合同款10%。
3.3.16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的第三方检测费用。可能送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主结构型材、压块、连接件、紧固件及混凝土基础。
3.3.17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采购计划及时采购乙供物料的,发包人有权采用自有渠道另行采购,所产生的采购费用按照最**场价格在**费用结算阶段进行扣除。
3.3.18为分清屋面漏水责任,在成交后开工之前,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与业主对屋面的完好及渗漏情况进行排查登记。不得破坏建筑屋面结构及防水功能,光伏安装不得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
二、工期
自采购人正式下达施工开工令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送电。
三、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以及采购文件及图纸的要求。
2、性能保证指标:
(1)全站光伏组件总容量≥ kWp;
(2)拟采用590Wp光伏组件,组件规格为2278*1134*30mm(甲供)/拟采用590Wp+545Wp光伏组件,组件规格为2278*1134*30mm(甲供)。
所有设备及部件主要技术参数及保证值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条款为准。在试运行、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等阶段必须进行上述性能指标考核。
工程免费质保期:自项目完成正式验收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 年,视频监控系统质保期 年。
四、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目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暂定总价方式确定,依据采购文件约定的项目,(1)福****点击查看公司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暂按 kWp的容量计算,屋面面积暂按 ㎡计算,施工单价 元/Wp,合计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好运来****点击查看公司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暂按 kWp的容量计算,屋面面积暂按 ㎡计算,施工单价 元/Wp,合计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上述价格均含税(增值税9%,过程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则从调整之日起按原不含税价*(1+新税率)予以实时调整)。
本工程风险费用已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采购文件、相关工程技术规范文件、施工方案、现场勘察,并结合对建筑市场的充分调研及自身经验在响应文件的综合报价中自行考虑和计算,工程单价包干不再调整。
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认可的项目装机容量发生变化,则项目的装机容量最多允许浮动20%以内。
合同竣工结算时,依据监理及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增减容量,按中标单价(即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所报各项单价)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核增或核减。
付款方式:
4.1本合同款为施工款,按进度分期分批支付。
4.2 施工款:
光伏施工项目施工款=光伏电站竣工容量(Wp)*(施工中标单价)(元/Wp);
4.3.1 待施工队进场后,乙方(中选人)应先提交施工计划以及申报开工,同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施工款总价30%****点击查看银行保函,以及合同约定的工程保险凭证,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施工款总价的30%预付款;****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则取消预付款。
4.3.2项目由电网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以及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若甲方已支付该批次施工款预付款,则甲方向乙方再支付该批次施工款总价的50%;若甲方未支付预付款,则此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施工款总价的80%。
4.3.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结算资料以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凭证(须经监理、甲方项目负责人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完成审核并确认,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开具相应同等金额的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7%;
4.3.4 余下3%施工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项目整体质量保修期满后,经双方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回访确认无缺陷后,一次性返还质保金;****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方式。
4.4合同金额为含税价款,有下列情形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且不视为发包人违约:
(1)未收到承包人开具的以发包人为抬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未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且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五、送达条款
合同各方确认本合同履行、争议解决过程中相关通知、****点击查看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的邮递送达地址为本合同落款处记载的地址。无论是否签收、阅读均视为已通知或有效送达,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未签收、被拒收、被退回或出现无法送达的其他情形的,则邮寄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之日。若合同落款处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3日内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址邮寄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之日。
六、定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其他约定
1、承包人项目经理信息: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码: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2、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若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直至最高赔偿额,其违约的最高赔偿额为合同总价的10%。
3、承包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服务于本项目的在岗打卡出勤率不低于 %且每次在岗时间不少于1小时(实际出勤天数=供应商承诺工期*承诺出勤率;在岗时间=离开工地打卡时间-进入工地打卡时间),且关键施工节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旁站监督,若项目负责人实际在岗出勤率低于承诺要求,否则按每缺勤一天人民币 300 元支付违约金。
4、本次项目涉及变更导致项目增加或核减的,分项报价明细将作为结算送审的依据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增加或核减。
5、承包人应每日报送当天的施工日志及次日施工计划,若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3次提醒后,还未每日报送,承包人应接受每漏报一次扣罚人民币100元的处罚。
6、接到开工令后7日历日内,承包人应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若7日历日后还无法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承包人应接受每延期一天扣罚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7、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① 风力11级(含11级)以上强风正面袭****点击查看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② 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点击查看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③ 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④6级以上(含6级)地震。
8、承包人应按项目负责人要求,于****点击查看办公室、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经本合同约定或者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事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采购文件、以及成交的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点击查看(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市**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72室
地址:
经办人:李燕燕
经办人:
EMAIL
电话:0592-****点击查看207
电话: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门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账号:4037 9001 0400 5838 1
账号:
税号:9135 0200 MACG GP1Y 3D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 1 条 合同规定
1.1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所述含义:
(1) 合同,指《 合同》(合同书)中约定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
施工合同,包括成交通知书、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发包人要求、价格清单、技术协议书、承包人建议书,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2) 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
(3)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5) 分包人,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将部分工程或服务对外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7) 发包方人员:指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和发包人代表的所有其他职员、发包人工程师、工人和其他雇员或发包人代表通知承包人作为发包方人员的其他人员。
(8)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9) 承包方人员:指项目经理和承包人在现场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人和每个分包商的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所有其他帮助承包人实施工程的人员。
(10) 监理,指发包人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承包人负责的本合同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此种监理不解除承包人对合同工程质量所负的责任。
(11) 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人员。
(12) 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临时性工程。
(13)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4)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其它临时设施。
(15)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工程物资、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6) 工程物资,指设计文件规定的将构成永久性工程或临时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以及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7)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全部完工和安装(含电气)完毕等作业。
(18) 整体启动试验,指施工完毕后在试运行之前,进行整体启动试验,包括单体调试和系统调试。
(19) 单体调试,指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在试运行之前,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为确认其是否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进行的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工作。
(20) 系统调试,指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在试运行之前,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站内外电气设备检测、设置、试验和调整等工作,确保系统正常。
(21) 试运行,指施工完毕且通过全部整体启动试验后,按照国****点击查看分所规定的程序及标准对项目进行 30 日的连续试运行。
(22) 竣工试验,指试运行通过后,按照国****点击查看分所规定的程序及标准对项目运行的电力、机械、设备、部件、线缆和管道等进行质量和性能考核,生产或(和)使用功能试验,项目站内外系统进行试验。
(23) 竣工验收,指根据国****点击查看分所规定的要求,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合格,系统通过竣工试验后,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经验收合格为本项目签发的证书。
(24)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25)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性能试验和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26) 质保金,指合同约定发包人从合同总价款中暂时扣除的,作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及质保期内履行质量和缺陷责任担保的金额。
(27) 质保期,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保修责任的期间,自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承包人必须负责对所有设备的缺陷和质量问题进行修理、修复和消缺。
(28) 合同期,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1.2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文件
(2) 合同书/合同协议书
(3) 合同专用条款
(4) 合同通用条款
(5) 合同附件
(6) 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7) 技术协议书
(8) 成交通知书
(9) 采购(询价)文件、以及成交的响应文件
(10) 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如有不清楚或相互冲突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的法律。
1.5 文件送达
双方均同意为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通知、确认书及其他文书通过本条款中确认的电子邮箱送达给对方的视为合法有效途径之一,凡从该邮箱中送达给对方的文件均视为发送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期,而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特定系统之日为送达之日。
1.6 保密约定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 2 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基本权利义务
(1) 提供质量合格的甲供材料。
(2) 提供必要的协助以使承包人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付款和竣工结算。
(3)自开工之日起给予承包人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权利。此项进入和占用权不为承包人独享。但发包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如有)前,可保留上述任何进入和占用权。
(4)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时,需要向属地管理单位办理进场许可,由发包人负责。
(5) 发包人及发包人代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有关规定对承包人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检查、监督、奖罚、修改和变更,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6)为承包人取得特别道路通行权或临时通行权,为承包人办理项目有关的许可、执照或批准提供合理的协助。
(7) 发包人及发包方人员有权进入现场的任何地方,发包人及发包人代表有权获得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
(8) 发包人有权纠正承包人或分包商的违约行为,并要求赔偿。
(9)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其派遣或聘用的不能胜任工作、玩忽职守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上述撤换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重新回到合同现场。
(10) 其他: 无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职务: 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依据授权,负责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发包人代表无权变更、修改、中止或终止合同,发包人代表无权以发包人名义签署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备忘录或工程签证等涉及发包人履行相应义务的文件。如果需要签署上述文件,必须由发包人签发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3 发包人的暂停、停工或清退出场解除合同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以暂停、停工或清退出场解除合同:
(1)未按发包人要求更正或改正,未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消缺或整改,经发包人再次催告,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
(2) 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如有)。
(3)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各施工节点或工期延误 10 天的。
(4) 承****点击查看施工队,****点击查看施工队或农民工围堵发包人人员或办公地点,****点击查看施工队或农民工伤人事件。
(5) 放弃工程,或明确表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
(6) 在收到发包人的开工、复工指示后拒不开工的。
(7) 承包人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停业清理、法院已委托其破产案财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为其债权人的利益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在财产管理人(含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监督下营业或其他类似上述行为。
(8)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且无法修复的。
(9) 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10) 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丧失了履约能力。
(11)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将工程整体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12) 未按合同约定的许可,将工程全部或部分分包,或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
(13) 因承包人原因出现一人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14) 法律、法规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4 指令
除非违反法律规定,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及发包人代表按照合同发出的各项指令。
第 3 条 监理
3.1 监理的基本权利义务
(1)代表业主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采购、施工、调试和质保 期),但无权解除合同约定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对施工图、图纸交底、设计方案、设计变更、附属设计、交付进度、物资供应、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设备材料质量、工程质量、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质量体系、质保体系、承包人提交的文件、调试、验收、工程量、各类索赔事项、竣工结算、承包人工作量报表、保修事项、人身伤亡、工程事故和安全事故等,有权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暂停、停工、奖罚或督促实施。
3.2 监理工程师
监理委派的代表,受业主的委托,行使法律规定和监理合同(与业主签订的)约定的监理职责。
第 4 条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基本权利义务
(1) 依照合同规定享有进入本项目现场和使用现场的权利。
(2) 有权得到按照合同规定应获得的资料。
(3) 有权得到按照合同规定应获得的价款。
(4) 有权纠正发包人的违约行为。
(5) 除非法律法规及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在得到发包人及发包人代表确认后,享有施工组织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工作的管理权。
(6) 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管理和承包所需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向发包人提供复印件。
4.2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严格执行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完成采购、施工、试运行、最终验收等工作,不得违反双方约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承包人应在正式开工前,编制项目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交发包人审核,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3) 承包人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且应满足合同约定的“发包人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的稳定或完成或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
(4) 承包人应对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调试直至竣工投产以及修补缺陷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所需要的所有工程监督、工人、工程设备、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含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及其他所有物资,均由承包人进行管理。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修复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并承担所需的费用。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修复在试运行和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缺陷并承担所需的费用。
(5)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形式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6) ****点击查看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引发交通、环保、安全事故导致发包人遭受任何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7) 承包人负责实现光伏站点各设备能够通过光纤或者运营商网络方式连接至发包人各光伏相关平台,光伏站点设备接口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TCP/IP、MODBUS 协议等。
(8) 本工程在正式移交给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并承担其费用,若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9) 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负有保护义务,承包人应设置工地隔离和安全警示设施。
(10) 承包人应当保持施工场地日常清洁卫生,****点击查看政府及企业的有关规定。交工前现场应达到的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所有构筑物、建筑物、设备及界区内无污染。承包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卫生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 承包人应当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施工的设备,负责对其代表、雇员、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在施工现场要张贴安全指示牌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应事先经发包人(及属地安全部门)审批。
(12) 承包人负责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工地及其管辖人员临时居所的社会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与当地有关治安部门主动联系、沟通和协调,编制相关安全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现场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伤亡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救护措 施,立即报告发包****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发包人有义务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应维护好现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 承包人应提供施工场地办公的临时房屋,提供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现场办公的临时房屋,临时房屋应配足够的办公设施、空调,临时房屋应确保安全、能抗击 14 级台风,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4) 承包****点击查看电站并网相关的核准手续。
(15) 承包人必须按时向其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发包人在拨付承包人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将其材料商、民工队和劳务结算单等付款金额造册提供给发包人代表,经发包人审核后专款专用。如发生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材料款、分包工程款或民工工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偿还其拖欠的材料款项、分包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6)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防控疫情的要求,积极做好本项目工地防疫卫生工作,若因疫情防控不当,造成项目停工并耽误工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应经承包人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的员工,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 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由此影响工程进度或发生其他问题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支付人民币 2 万元/人/次违约金。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码: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2)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项目现场时须事先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不能证明其从事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服务工作,支付人民币 0.5 万元/人/次违约金。
(3) 承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增派人员,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否则将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4 承包人其他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1) 承包人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整个工期期间更换不能超过 20%,且如需更换,需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否则支付人民币 1 万元/人/次违约金。具体以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为准。
(2) 承包人指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增派人员,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否则将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5 承包人雇员
(1) 承包人应负责其所有员工的报酬、保险、福利、住宿、膳食和交通。承包人所付雇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同类行业所规定的标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雇员工资(含农民工工资),因工资拖欠或其他员工待遇原因造成相关施工人员聚集、停工、上访、围堵或滋事等现象,由此引起的责任和后果完全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且工期不得**,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发包人在拨付承包人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将其材料商、和劳务结算单等付款金额造册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依发包人所定办法专款专用。如发生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材料款或民工工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偿还其拖欠的材料款项和民工工资,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承包****点击查看监理所雇员的人员中,招收或试图招收其所需的员工。承包人应遵守适用中华人民**国所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含员工雇佣、健康、安全、福利、出行等法律法规,并按时足额发放雇员工资。
(4) 承包人应为雇员和“发包人要求”提供必要办公设施。承包人及其雇员不得在本工程建临时或永久性居住场所办公。
(5) 发包人或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雇员(含项目经理、承包人人员):A、工作中经常出差错;B、无能力履行其职责或玩忽职守;C、不遵守合同规定;D、实施或坚持有害于安全、健康或环保的行为;E、资格或资历弄虚作假等。一经发包人或监理提出,承包人应在 3 日内另行委派替代人员,由此造成的工期**与变更,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 承包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要求制定工作时间、作息和节假日安排。在满足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偏差,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赶工或加班,为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6 分包
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4.7 承包人承诺与保证
(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性能试验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形式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2) 承包人按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所需要的各类**,以及派出有经验的竣工后试验的指导人员,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措施,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 承包人全面负责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保障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安全。
因现场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但不可抗力除外。
(4) 承包人负责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点击查看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5) 承包人负责核实现场基础资料,含现场状况、性质和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现场进场道路、水、电供应条件,现场可利用设施情况、厂外运输条件和环境等,发包人对其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
(6) 本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有关资料(含现场地形地貌、特征,现场进场道路、通信、水、电供应条件,承包人人员食宿条件,现场可利用设施情况、厂外运输条件等,厂区情况,当地法律法规、程序和劳务惯例,工程所需的施工和设备范围及性质,当地乡土风俗等)进行了察看和核查, 并自行对其结果负责。
(7) 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协调(包括在“发包人要求”范围内与其他分包商的协调)与施工管理。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为其他分包商及其人员、发包人人员、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从事工作提供方便。负责现场、各施工方和分包商等所有详细资料收集整理并提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且由承包人统一管理。
(8) 承包人负责协调甲供及乙供设备与材料供应、**工程施工和调试等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承包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和现场组织配合的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9) 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若需要拆除或拆迁,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由承包人负责拆除或重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 5 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5.1 项目进度计划
(1) 承包人负责编制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中的施工期限(含性能试验),应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项目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2) 非发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3)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性能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应提交赶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费用已含合同价款中。
(4)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5.2 采购进度计划
(1) 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施工、和(或) 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2) 非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提交采购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5.3 施工进度计划
(1) 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开工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开/竣工时间,应符合合同协议书对施工开工和工程竣工日期的约定,并与项目进度计划的安排协调一致。
(2) 非发包人原因致使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
(3) 承包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5.4 除下列情形外,工期一律不得顺延,且承包人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或支付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连续或累计停工达 10 天以上(含本数)。
(2)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 60 天以上(含本数)。
(3)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令、批准,导致关键路径施工连续停工达 15天以上(含本数)。
(4) 工程重大变更后,双方商定,并调整工期。
(5) 根据合同约定,获得**工期的;
(6) 由发包人、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雇用的人员或在现场的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和阻碍。
(7) 依法成立的有关公共机构延误、阻碍或妨碍了承包人,而承包人必须遵循该公共机构的相应程序和手续,且系在合同签订之前都无法预见到的。
5.5 工期延误
(1) 非发包人的原因(除 5.4 条情形外),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未能达到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无法全部补偿因承包人违约或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并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由承包人继续赔偿,直至发包人的损失得到全部赔偿为止。
(2)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支付了违约金和(或)赔偿后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3) 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0.05%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5.6 暂停
(1)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指令承包人,要求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暂停施工。任何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停工期间,承包人负责对停工的工程、未完工程、未移交工程、工程物资及工程资料文件等进行照管和保护。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管、保护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的, 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承包人应尽一切可能减小停工导致的损失。
(2) 非发包人的原因(除 5.4 条情形外)导致部分或全部工程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承包人无权要求工期顺延及新增费用。
(3)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整改和(或)满足复工要求后 10 日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复工的通知。不能复工时,双方商议确定。
(4)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随时复工。
第 6 条 工程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采购
6.1 采购要求
(1)除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外,承包人负责采购承包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与供应、包括安装、调试、试验和维护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及工 具,并提供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承包人负责将其采购物资安全运抵现场,并对其数量、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负责。
(2) 承包人需在发包人指定的规格、型号、性能、生产厂商的范围内进行工程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合同工程所需全部货物的采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单及采购条件,发包人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确定供应商之前,承包人应先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的书面同意或认可。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否,均不免除承包人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
(3)承包人保证其采购的设备、材料符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质量、性能和安全等标准,零缺陷,配置合理,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到达现场时全新、未使用过、完整,并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且到货时间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 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竣工日期不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国家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造成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不符合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重新订货。
(4)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 无 。
6.2 监造与检验
(1) 承包人负责对所有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和关键材料,遵循中国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强制性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包括出货前厂检、到货检测等),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相关报告最迟应在施工安装前 3 日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不得使用,承包人应当重新采购。关键的监造、检测或测试,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派员参加。发包人有权自行派员参加或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参检。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物资的质量责任。
(2) 承包人组织采购物资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若未通知发包人参加,发包人有权在此后通知承包人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工程物资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
(3)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进行设备监造、参与出厂前的检验、到货检验等,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的监理行为不免除或者减轻承包人的质量担保责任。
6.3 运输与保管
(1)承包人采购的本工程所有工程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物资从厂商到现场的装车、运输、中转卸装、接货、卸车、检验、入库、保管、维护、保养、现场搬运直至安装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和管理。
(2)承包人负责存储和保管。所有工程设备和材料须分门别类,按产品要求以棚库、封闭库等存储,露天堆放场地应进行必要的硬化和维护,并设有排水和防火设
施。承包人应建立健全设备、材料开箱检验、出入库管理、维护保养、废弃设备材料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材料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负责落实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
(3)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提供必要的方便。
(4)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4 货物现场检测和试验
(1)承包人应负责按合同约定,工程物资到货后需要在现场进行检测和试验的, 必须配合进行检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现场检验或试验报告。承包人必须遵循中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对设备、材料强制性检验、试验、检测等要求。
(2)承包人应编制设备和材料的现场试验工作计划,安排所有设备、材料按规程、规范要求应进行现场试验的时间和试验方案,提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应提供足够的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职员进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现场试验,并负责准备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装备、仪器、工具、燃料、水电与材料等消耗品。
(3)货物现场检验和检测,需要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除非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另有指令,无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物资的质量责任。
(4)如果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检查、检验或试验结果判定,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且无法修复,则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将上述设备、材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立即运离现场,清退出场。承包人应立即组织搬离、清场并更换,保证所更换的物资符合合同约定。
6.5 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工程物资,在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未移交发包人由承包人保管)或承包人支付价款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在发包人接收工程或工程移交前,承包人负责对工程物资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6 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
承包人负责合同工程移交前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在设备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设备备品备件清单。承包人在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将合同工程所确定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剩余产品移交发包人。
第 7 条 施工
7.1 放线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的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2)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等书面资料,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或放样进行检查验收,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并对准确性负责。承包人负责提供放线所需的仪器、机具和劳务等。
(3)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线行出现超过合同规定的误差,一经发现,承包人应自费纠正,直至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合同规定为止。承包人应有效地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直到工程接收或竣工验收合格后。
(4)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对放线、线行或标高的核查,均不解除承包人对放线准确性所负的责任。
7.2 开工
(1)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开始工程施工。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办理施工所需的开工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 可、证件和批件等。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提出项目开工报告,项目开工报告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批准。
(2)开工条件: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
(3)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开工通知后,应迅速、毫不拖延地实施本合同,完成合同工程的每一单项、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直至工程竣工,达到竣工验收的条件。
(4)合同工程的每一单项、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书面出具项目开工报告,项目开工须施工图纸及地质详勘报告已经审查完善,满足施工要求,须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已经审查批准,须施工单位已确定施工机械及人员进行进场,须主要工程材料、设备、施工临时设施已经落实,须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7.3 施工组织总设计
(1)承包人在开工前 7 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施工组织总设计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设备等资料编制,****点击查看电站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承包人计划实施工程的工作顺序,包括承包人文件、采购、制造、检 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试运行、性能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B、承包人各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采购计划、施工、调试的分包计划;C、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D、工程实施各主要阶段承包人拟采用的一般方法和拟配备的人员与承包人设备数量;E、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施工人力供应等方案;F、主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目标、方法与措施。
(2)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后 7 天内予以审查或确认。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修改意见后 7 天内,重新修订施工组织总设计并提交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不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承担责任。施工组织总设计中任何导致工程费用增加的设备、工艺或措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任何时候,承包人的实际进度落后于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计划进度,承包人应自费赶上。
(4)任何时候,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落后于施工组织总设计或调整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计划进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要求,满足工期约定。但上述调整或修改并不构成发包人对承包人工期**的认可或批准。未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的进度计划、设备、材料、工艺、方法或工作安排等做变动。
7.4 工程进度报告
承包人应编制周进度计划报告,一式六份,每周一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在工程开工后至工程接收、竣工验收签发之日前完成的或尚未完成的周工作进度报 告。每份工作进度报告应包括:
(1)工程进度报告,详细反映采购、制造、货物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调整、试验和试运行等每一阶段进展情况和详细说明,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包括可能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详情,以及为消除这些因素所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2)工程质量报告:工程、设备与材料自检结果,设备与材料试验结果及合格证编号,工程阶段性的质量评价结果,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结果。
(3)工程安全报告:反映当月工程安全状况统计及安全活动情况,包括对环境和公共关系有危害的事件与作业的详细情况。
(4)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报告:各主要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订货、制造、检验、试验、发货和运抵现场、安装的实际或预计日期。
(5)工程造价报告:依据合同计算的累计完成工程价值及当月完成工程的价值, 其编制深度应达到相关标准。
7.5 施工一般要求
(1)承包人必须将合同工程的施工与调试分包方案提交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承包人保证所有施工分包商均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承包人对工程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调试工作,均应按****点击查看电站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如果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法,则实施应使用配置合理的设施、安全设备、材料,****点击查看电站惯例进行。
(3)承包人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合同及合同附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及其分包商执行上述要求,不影响和减轻本合同对承包人及其分包商的责任和要求。
(4)承包人及其分包商的所有设备、材料及施工物资等必须满足并执行合同的要求。
(5)承包人负责保护已建成的设施,并保证发包人或其他第三方财产不因承包人施工而造成任何损坏。如果承包人对这些设备造成损坏,承包人应当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6)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地下和地上的管道、电缆、光缆或其他设施免遭损坏。如果承包人对这些设备造成损坏,承包人应当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承担由此可能的处罚。
(7)承包人负责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保证现场内或进入现场途中的道路、桥梁、地下设施以及其他设施免遭损坏。否则,承包人应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7.6 施工水、电
为完成本工程之目的,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承包人自行负责水、电使用装置和计量装置,并自担风险和自付费用。
7.7 施工人力、机械和工具
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力、机械和工具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提供。
7.8 施工质量与监督
(1)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检查地点可以是现场、工地、仓库或存放所在地等。
(2)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全抽样检测、设备材料的检测取样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求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承包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之规定,委托与承包人、被抽检、检测工程的施工分包商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独立的检测机构承担抽检和检测,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 中。
(3)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采购、安装、调试特种设备和配备对外结算计算装置,承包人必须接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及电网管理单位对上述工程、设备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和验收,并负责按照检查、检测和验收的意见整改并完善上述设施。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直至取得上述设施设备的使用许可文件、检查、检测或验收报告。
(4)承包人必须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发包人及上级主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程的质量、安全、健康、环保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发包人及发包人上级主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和处罚,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完善。
(5****点击查看政府部门介入的环保、消防、安全、绿化、水土保护等方面的检查、检测或验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或监理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形成最终解决方案或文件资料。
(7)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等承包人必须经过书面自检、互检合格后,将检验结果提交发包人,待发包人复检合格且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验而自行进行下一道工序(包括但不限于对上道工序未报检、上道工序未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整改后未重新报检等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发包人第一次发现此现象时,向承包人开具《工程不良处理通知单》,承包人有义务自行组织排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B、经发包人二次发现,发包人向承包人开具《停工通知单》,承包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C、经发包人三次发现,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退出场,解除合同。
7.9 工程的照管与维护
(1)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合同工程,以及将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对保修期内的设备或产品(含安装或未安装的)负责照管与维护,直至质保期满。
(2)合同约定必须由承包人完成的未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直至发包人书面确认并接收为止。
(3)承包人管理和照管期间,非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货物或承包人文件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并修复损失或损坏,使工程、货物或承包人文件符合合同要求。若因此导致本工程工期延误或合同价款增加,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7.10 现场清理
(1)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分类堆放,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发包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清理现场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竣工验收移交后,承包人必须将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撤离现场,或运到发包人指定的场地。
(2)现场清理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在合同期满前、质保期间或缺陷期间,承包人可以在现场保留为其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所需的承包人设备、材料和临时工程。
(3)竣工验收后 7 日内,承包人若未履行现场清理义务,现场剩下的承包人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发包人可以出售或另行处理。发包人有权从处置价款中扣除清理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剩余部分归承包人所有。若不足以抵扣处理现场或清理现场的支出,则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7.11 现场保全、安全管理、环境保护
(1)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刑事、行政、治安处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施工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设置必要的保安措施及监督设施,防止施工现场工程设备、材料失窃、失火、爆炸或洪灾等。
(3)承包人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标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和手段确保施工安全,制定严格的安全施工制 度,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定期召开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应急演练等。承包人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焊工、驾驶员等)必须经专业培训,****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合格证。发包人或监理有权对承包人在合同期间的安全、健康、环境与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考核。承包人不符合发包人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排出的废气、废水、污水或噪音,不得超过法律、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排放标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安全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争创文明工地。
(5)承包人应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在福利与卫生等方面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流行性传染病。承包人应遵守适用的劳动法规,保护其雇员的合法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为其现场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防暑降温用品、必要的现场食宿条件和安全生产设施。
(6)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作业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危险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提供防止人身伤害的保护用具。
(7)承包人应在有毒有害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说明。对不合格的防护设施、器具、搭设等及时整改,消除危害健康的隐患。提供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设施,保持食堂的饮食卫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第 8 条 试验
8.1 整体启动试验
(1) 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包括土建全部完工和安装(含电气) 完毕等合同工程完工且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后 3 日内,在试运行之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进行整体启动试验,包括单体调试和系统调试。
(2) 单体调试,指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在试运行之前,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为确认其是否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进行的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工作。
(3) 系统调试,指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在试运行之前,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站内外电气设备检测、设置、试验和调整等工作,确保系统正常。
(4) 承包人应提供足够的且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雇员进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试验(调试)。规程和规范要求必须由专业调试单位负责的整体启动试验(调试),承包人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的试验(调试)单位负责,并由试验(调试)单位出具相应的试验(调试)意见或报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任何试验或调试时间或技术方案,由承包人编制调试方案和调试措施,报发包人或监理,并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负责在试验(调试)前 3 日内向发包人或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技术交底,直至上述人员能够完整准确的掌握调试方案和调试措施。
(6) 发包人或监理有权参加任何一项试验(调试)。承包人应提前 2 日书面通知发包人或监理,并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试验(调试)。
(7) 每项调试通过或合格后 3 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监理提供试验结果的报告。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是否参加试验(调试),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正确性,由承包人负责。
(8) 发包人或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附加任何检验或重新试验。如果附加检验或重新试验表明,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发包人可以拒收,承包人应立即修复或消缺,并保证更换或消缺项目符合合同约定,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再次进行试验(调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附加检验或重新试验表明,结果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附件检验或重新试验的费用。
8.2 试运行
(1) 施工完毕且通过全部整体启动试验后 7 日内,承包人应书面向发包人要求, 按照国****点击查看分所规定的程序及标准对项目进行 30 天连续试运行。
(2) 承包人按发包人的指示进入试运行,试运行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确定的日期为准。各发电单元必须要求成功通过连续发电 30 天试运行。
(3) 试运行期满且通过后,机组稳定正常运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实试运行结果的报告,发包人在 7 日内签发试运行通过证书。
(4) 未能通过试运行的,承包人限期进行修复或消缺后,按上述程序,申请再次进行试运行。再次试运行仍未通过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工期和损失自行承担,同时仍须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完善、更换或修复,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8.3 竣工试验
(1) 试运行通过,且发包人签发试运行通过证书后 7 日内,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及监理,进行其他竣工试验,证明工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 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竣工试验。承包人按 GB/T5097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并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竣工试验包括但不限于 SVG 性能测试、低电压穿越试验、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功率特殊试验、电能质量测试和防雷接地测试等,****点击查看公司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3) 按照国****点击查看分所规定的程序及标准对项目运行的机械、设备、部件、线缆和管道等进行质量和性能考核。
(4)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的,承包人限期进行修复或消缺后,按上述程序,申请再次进行竣工试验。再次试竣工试验仍未通过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工期和损失自行承担,同时仍须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完善、更换或修复,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 9 条 竣工验收
9.1 竣工资料
(1) 本合同工程取得发包人颁发的试验验收证书后 7 天内承包人应编制一式陆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电子版提交发包人,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及图纸,生产培训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具体以当地电网和发包人要求为准。逾期提交,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承包人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发包人、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经发包人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及时补充和完善,限期达到发包人要求。
9.2 竣工验收
(1) 本合同工程试运行通过,系统通过性能试验,完成全部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后 30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申请竣工验收,经发包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需要国家或当地主管部门验收的,竣工验收含此部分验收。
(2) 竣工验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按国家或地方有关并网光伏验收规范进行,****点击查看风电场竣工验收规范。
(3) ****点击查看电站部分。光伏电站部分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相关监理、施工方等参加,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进行验 收。
(4) 因承包人未按照相关要求施工、报检、拒收整改要求(含文件)或经发包人抽检不合格的,视同全部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按照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全面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未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直至整改消缺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进行竣工验收,因此导致竣工验收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5) 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按发包人限期进行整改和消缺,直至符合合同要求,并按竣工验收之约定再次申请竣工验收。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损失或赔偿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第 10 条 工程接收
(1) 本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 7 天内,承包人提交全部项目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各类备品备件及各项设备保修书,并清理现场后,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
(2) 性能指标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同时承包人应退回已收的合同款项,并承担发包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和赔偿(按预计的年收益总额Χ25 年)。
(3) 颁发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存在整改或消缺事项,以及未履行的义务,在规定期限内仍必须履行。
(4) 自颁发接收证书之日起,本合同工程的保卫、照看和保管由发包人负责。
第 11 条 质保期
(1) 自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承包人必须负责对所有设备和工程的缺陷和质量问题进行更换、修理、修复和消缺,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保修责任。
(2) 免费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之日起,质保期要求与主合同协议书一致。
(3) 在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运行发生故障,承包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出现运行或质量问题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2 日内到现场解决。若无法修复,承包人应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若维保点的检测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承包人应负责派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应免费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在质保期内因更换、维修、退货或索赔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拆装费、运输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人员处理,相关费用直接从承包人质保金内双倍扣除。修理或更换的设备重新计算质保期。如果承包人使用了备品备件,应在 1 个月内补足。否则,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质保金不足时,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1 个月内足额赔偿相关费用。
(4) 在竣工验收时仍未完成的整改或消缺事项,自整改和消缺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5) 质保期内,由于质量问题、缺陷、故障或不符合合同要求,致使本合同工程其中一部分不能正常并网发电,该部分自整改或消缺后,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重新进入质保期。
(6) 质保期内,发包人进行任何补救工作,均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
(7) 质保期内,设备的磨损、腐蚀或老化应视为缺陷或瑕疵。正常质保期届满之前,已经存在但不能由正常的检验发现的因承包人之过失所造成的施工工艺粗糙、材料缺陷而引起的设备和材料的缺陷,该缺陷会影响到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应视为潜在缺陷。
(8) 质保金(质量保修金)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第 12 条合同款项及结算
12.1 竣工结算
(1) 承包人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 30 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查并确认。承包人未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按时结清,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交付;发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承担保管、维护和保养的费用和责任。
(2) 承包人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 30 日内,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交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发包人可以不进行竣工结算,且无论合同是否约定违约金,都不承担尚未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项的相应利息。
12.2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价款包含不仅限于项目甲供材料的装卸及保管费、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各专业安装费、土建施工费、结构加固费(若涉及)、视频传输产生的通信数据费用(若涉及)、电能质量监测费(若涉及)、水电费、调试费、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员工人身保险费、卫生防疫费、税金,以及在正常运营的建筑中或屋顶上边生产边施工的一切安全措施费等全部费用。除上述费用以外,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由承包人自行支付。
(3) 本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法定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
(4)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政策或其他方面等已计入合同价。
(5) 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原则: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调整。
12.3 变更
(1)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发包人和监理可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人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承包人也可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由监理和发包人核准。
(2) 未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或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对本工程作任何更改或改变。
12.4 款项支付
(1) 承包人应按各付款阶段向发包人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 本合****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方式。具体支付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执行。
(3) 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承包人应进行专款专用,****点击查看银行查询承包人款项的支出情况,承包人应当进行配合。
(4) 承包人应独立负责支付每一分包商并应由承包人支付的与项目有关的到期合同款,否则发包人可在此应付款期满后 7 日内,对分包商直接付款,此付款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连同利息一并扣除,****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5) 由于承包人没有按时向供应商、施工或调试分包商付款,导致施工、调试分包商停止施工或施工进度迟缓,或者导致供应商设备、材料不按时交货以至于影响施工进度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向承包人付款。在承包人向有关供应商或分包商支付相关款项后,发包人将继续向承包人付款。由于承包人未能按时支付供应商、分包商相应款项而导致工期**以及费用增加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6) 发包人在拨付承包人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将其材料商、民工队和劳务结算单等付款金额造册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依发包人所定办法专款专用。如发生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材料款或民工工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偿还其拖欠的材料款项和民工工资,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13.1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具备下列任一违约情形时或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优先扣除:
(1)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每逾期壹天,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2****点击查看电站移交生产后三个月内,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点击查看电站整体系统转换效率达不到合同协议书中的约定值,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指定的期间内免费增加容量,或者按照光伏整体系统转化效率每低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承包人应接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 15 日内支付违约金。若对系统转化效率测试结果存在争议,可****点击查看门市****点击查看监督局检测,并以检测结果,确定责任方,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点击查看电站首年发电量达不到合同协议书中的约定电量,除非承包人能提交权威机构认可的全年气象不佳影响报告,或者有证据证明甲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如有)承包人在开工前,未及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各工序施工中,承包人未按照相关要求施工、报检、拒收整改要求(含文件)或经发包人及监理抽检不合格的,视同全部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按照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全面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未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0.5 万元至 2 万元/次,且不免除承包人整改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6) 若承包人违法分包、转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未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工程款的20%的违约金或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20% 的违约金。。
(7) 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职管理其他工程或未常驻工地现场,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承包人承担人民币 1万元至 2 万元/次/人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随意更换技术负责人,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承包人承担人民币 1 万元至 2 万元/次/人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随意更换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人民币 0.5 万元/次/人的违约金。
(8)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被反映至监理、发包人、政府部门,出现被拖欠工资的工人阻工或影响正常的施工秩序、生产运营秩 序、办公秩序等现象,如承包人未积极出面协调解决或解决不力,一经查实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0. 5 万元至 5 万元/ 日次的违约金。
(9) 承包人所用材料应按规范进行抽检,若有质疑,以监督局或其他专业检测机构鉴**果为准。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检验费用和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检验结果合格的,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 发包人依据本合同 2.3 条解除合同的,或承包人具备上述违约情形之一的,除承担上述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部分将按照本合同单价的50%进行结算,因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必须承担。
(11) 发包人按上述 14.1 条情形之一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 3 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将相关保管和制作的材料、资料、文件等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承包人退场后 30 日内为退场的承包人办理清算手续。若违约承包人不退出施工现场,发包人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档案,限制其在规定期限 1~2 年内不得从事当地建设工程项目活动,****点击查看建设厅及成交供应商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13.2 承包人廉洁承诺
承包人同意如有违反《工程承包人廉洁承诺书》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全部工程款(含本年度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损失五倍以上的赔偿,****点击查看机关追究其责任。
13.3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壹天,按逾期付款额的 0.05 %支付违约金给承包人。
第 14 条保险
保险责任: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含合同总价款中。投保人为承包人,被保险人为发包人,受益人为发包人。
保险险种:承包人必须办理建筑工程货物运输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同时承包人还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雇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承包人的所有雇员,工场地内以及承包人负责存储和保管的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材料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投保要求:货物运输险为货物价值的 110%,其他险种投保金额不低于工程总价100%。保险期为工程建设期,持续到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为止。
保险单据: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先与本合同约定一致。
第 15 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 16 条 争议选择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均向工程****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败诉一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审计费、公告费等)。
第 17 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 《GBT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2、 本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采购文件》
3、 本项目承包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响应文件》
甲方:****点击查看
公司盖章:
乙方:
公司盖章: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海纳特电(****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福****点击查看公司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好运来****点击查看公司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供双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共同遵守。
一、 项目施工地点:
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作业现场范围内,地点为 用地红线内
二、 工程范围:
双方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福****点击查看公司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好运来****点击查看公司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范围。
三、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交通事故;
3、不发生事故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四、 安全资质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电力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措施文件及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资质证明资料等。
2、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技术部备案。
五、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2、项目开工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召集,甲方安全部门代表、乙方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如有)、设计单位进行安全交底,留存各方签名的安全交底记录。
3、提供属地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组织乙方人员开展进场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4、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违反属地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甲方有权制止该违章作业行为,双方均可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及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安全组织机构
(1)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现场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认真开展安全工作。
(3)乙方必须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等规定及双方的约定。
2、安全培训教育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经过安全教育并合格,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2)乙方应通过进场前的安全培训、每日的班前班后会等措施,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细节,使乙方全体人员均掌握项目情况,识别风险隐患、了解并掌握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3)本项目中所有特殊作业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乙方均应按照国家有关特殊作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备相应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具,制**全措施及作业方案,严格按照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执行。乙方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作业专项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开工前必取得业主审批,方可实施。如未落实特种作业相关要求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劳动保护及防疫:
(1)乙方应向所属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劳保用品,****点击查看教育所属人员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反光背心等,临水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因个人防护用品未穿戴或穿戴不规范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安全保险并提供给甲方备案,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等人员。
(3)乙方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及项目所在地防疫防控的规定。对其派出施工人员的防疫健康负责,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属地方规定采取有效防疫措施。
(4)乙方每次工作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4、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勘察现场,因地制宜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措施文件。
(2)乙方配合项目负责人,办理项目开工许可备案手续。
(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及施工区域属地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做好现场的文明生产,进出闸口主动提前报备并接受检查。
(4)对于甲方及或施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乙方应立行立改,以消除事故隐患。
(5)施工期间,乙方应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造**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施工时,只能在双方规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不得随意超越工作区域,不得乱动无关的设备,不得随意拉临时用电线路,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临时用电时,必须经属地方同意方可进行。
(7)乙方应全过程对所处施工区域的气象水文、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认真评估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措施后方能施工。
(8)与施工有关的机械、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在行驶和停放时,都必须遵守施工区域属地单位的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停和违章行驶。
(9)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乙方应自备足够的灭火设备,施工区域严禁吸烟。
(10)乙方应设置施工区域安全围挡、安全警戒线,设立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防止高空坠物、坑洞跌落、起重伤人、漏电等事故,乙方应做好现场管理严禁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如未做到上述要求,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施工作业,必须自备物资做好防尘、防污染工作,作业现场应保持环境整洁,施工垃圾应做到日事日清。
施工、运维期间,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造**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出现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形或本协议其它违约行为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且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担【500】元至【5000】元/次的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无法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条款:
1、安全工作联系电话:
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电话: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电话:
2、本协议书****点击查看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终止。
3、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均向工程****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败诉一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审计费、公告费等)。
甲方:****点击查看 乙方: 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相关承诺书
","OTHER_PROVEFILE_REFERENCE":"
(一)资格及符合性条款(带★条款)响应表
注:表格中所列带★条款若****点击查看分所列不一致,****点击查看分所列为准,请供应商自行修改补充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相关证明资料对应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相应的页码请备注详细,以便评标专家查找。】
(二)法人营业执照
****点击查看**公司:
现附上由 ****点击查看机关名称) 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该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
注:须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按新规定领取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则还应在响应文****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且须含有注册资本数额)。
投 标 人 (盖章):
日 期:
(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招标编号为的采购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包/品目号)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内容),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 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份,副本份,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3. 我方承诺,我方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三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列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C.成立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国家资本: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产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流动负债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
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金额
竣工验收时间
装机容量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
2
……
……
……
……
……
……
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邮编:
易损零、部件名称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
4.所属财团、企业集团(如有的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营业执照见本节“(二)资格证明文件”。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传真:
电话:
(五)资质等相关证书
****点击查看**公司:
现附上我方的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复印件;如需证实,可通知我方提供原件予以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六)承诺书
致:****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根据贵方为 ****点击查看公司飞业食品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好运来(**)食品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 (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的采购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全面阅读并理解,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总工期为采购人下达开工令后 日历日内竣工并送电。
(2)我方承诺,如我方成交,在成交之后开工之前,由采购人组织,我方与业主对屋面的完好及渗漏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我方不得破坏建筑屋面结构及防水功能,光伏安装不得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
(3)我方承诺,由于我方施工组织不利、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或我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因质量问题导致被退回,进而影响项目的工期,经采购人(或监理)确认后,供应商愿意接受每延误一天扣罚该项目总合同款0.05%的经济处罚,最高不超过未完成并网发电容量部分总合同款10%,供应商应出具承诺书。
(4)免费质保期:自项目完成正式验收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 年,视频监控系统质保期 年。
(5)我方承诺,本项目甲供光伏组件、逆变器由我方负责安装及调试。如组件、逆变器需更换的,我方协助厂家进行更换。组件、逆变器安装调试费、配合费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我方承诺满足此要求。
(6)我方承诺,本项目监控系统、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户外设备箱,要求304不锈钢(壁厚不小于0.8mm,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7)我方承诺,本项目电缆,除招标图纸及清单中特别标注为铝合金电缆外,电缆应采用铜芯,且仅限于以下品牌:上上电缆、宝胜电缆、万马电缆、太阳电缆、泰开电缆、亨通电缆、中超电缆、恒飞电缆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我方最终采购的品牌经采购人确认。
(8)我方承诺,本项目支路断路器、总输出断路器仅限于以下品牌:**人民、杭申、**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本项目中所有总输出断路器必须具备电动操作功能,遥控及遥信功能,可实现远程应急分合闸,开关的状态位置信号输出等功能,遥测及遥控信号应接入采购人现有光伏主站平台。光伏专用开关应具备失压跳闸、过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20%UN、10秒过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135%UN,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大于85%UN,具备并网开关需要具备通信、计量、测量、远程跳闸、远程合闸、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缺相保护、电压保护、频率保护、防孤岛保护、自动重合闸、故障告警、剩余电流保护、辅助接点等功能,****点击查看公司的验收规范。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我方最终采购的品牌经采购人确认。
(9)我方承诺,本项目并网柜、汇流箱仅限于以下取得3C认证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的品牌:鑫丰泰、艾美肯、恒源新、乔纳森、立腾工贸、宇邦、许继风电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室内工况下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总输出电流端子必须采用螺栓连接方式,不能采用其他形式的连接方式;户外工况下交总输出防水接头必须采用知名品牌的高品质产品。柜体有效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点击查看公司的并网要求。并网柜应采用无源锁(挂锁)系统,接入海纳现有的无源锁安全平台。设备应预留后期增加群调群控系统的接口。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我方最终采购的品牌经采购人确认。
(10)我方承诺,本项目铝合金电缆桥架氧化层厚度应不小于12μm,平均厚度不低于15μm。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11)我方承诺,**光伏站点视频监控系统应以无线4G方式接入公网(萤石云)平台(其中户用光伏项目不需要视频系统),采用无线传输方式时应将现场监控探头进行**整合,只使用一张13位物联网卡进行视频回传,视频监控设备安装、13位物联网卡由招标人提供(物联网卡的有效期为2年)。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12)我方承诺,本项目视频监****点击查看电站展示无死角,且在开工后15日内必须将视频系统安装完成以便于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未在开工后21日内完成视频系统安装调试,我方愿意接受合同总价1%的经济处罚。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13)我方承诺,本项目电表品牌仅限于:**威胜、**华立、**炬华或同等及以上品质产品。采购的电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①10kV高压智能费控电能表:参数满足3*100V 1.5(6)A、有功0.5S级,无功2.0级(三相三线);参数满足3*57.7V 1.5(6)A、有功0.5S级,无功2.0级(三相四线);
②低压智能费控电能表:参数满足3*220V/380V 、3*1.5(6)A 、有功0.5S级、无功2.0级(经互感器) 及3*220V/380V、3*5(60)A 、有功1.0级、无功2.0级(直接接入) ;
③GPRS远程智能费控电能表:根据现场情况选用(4G全网通)的DL/T698.45-2007电能表,参数要求均应满足以上要求的同时并需支持小数点4位冻结及负荷曲线抄读。
(2)计量表必须具备双向计量功能。另外,用于光伏发电系统计量表应将所发电量流向定义为正向电流。
(3)计量表有功电能表:直通接入方式的电能表精度不低于1级、经互感器接入方式的电能表精度不低于 0.5S 级,电流互感器不低于 0.2S 级。电压互感器不低于0.2级、计量表及其配套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在安装前必须经过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单位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4)计量表应具备2组RS-485 、红外线等通信接口,远程GPRS电表远程模块需使用原厂配置,同时具备红外功能及模块电池。
(5)计量表应具备分时段计量功能,各时段的具体划分应与**电力市场交易最新时段费率一致。计量表结算日为每月1日零时零分。计量表采用13规范智能表,要求支持4位小数满足**港务电力信息采集系统接入要求,支持用采系统远程下发修改参数功能(仅通过2级密码即可实现);电能表出厂条形码****点击查看公司要求,供货前提前沟通支取排产;计量数据通过智能费控电表传送至港电信息采集系统。
(6)计量表DL/645-2007**拓展通信规约或DL/698.45-2017标准通信规约支持当前电量、日冻结数据、负荷曲线具备4位有效小数位的正、反向有功电能示值 ,满足**现货交易技术要求。
(7)计量表铭牌的电压、电流规格、精度等级描述应同时符合国网智能表2013版技术规范及2020版技术规范电压、电流规格、精度等级对照表的相关规定。
(8)计量表采用二级密码加密,要求电表厂商提供密码清单。
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我方最终采购的品牌经采购人确认。
(14)我方承诺,本项目MC4接头应采用通灵、快可、史陶比尔或同等品质及以上品牌。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我方最终采购的品牌经采购人确认。
(15)我方承诺,固定组件的铝合金配件其强度应能抵抗高于当地50年一遇风力至少一级(沿海区域不低于抗风14级);组件压块壁厚不小于3.8mm,长度不小于80mm;铝导轨连接件长度不宜小于150mm,两侧分别采用两个M8*16的不锈钢螺栓固定。位于沿海台风区域,非彩钢瓦的固定角度光伏项目,每片组件除设4个中(边)压外,再增加4个下压件。固定组件的下压块应采用镀锌铝镁材料,抗拉强度不小于310MPa,厚度不小于1.5mm。光伏阳光棚项目,必须结构防水,且主水槽应采用镀锌铝镁材料厚度不小于1.0mm,副水槽厚度不小于0.8mm。位于沿海台风区域每片组件应设6个下压件。固定组件的下压块应采用镀锌铝镁材料,抗拉强度不小于310MPa,厚度不小于1.5mm。
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16)我方承诺,若涉及金属(钢构或铝合金)光伏棚(雨棚或车棚)结构,其主体结构、光伏立柱及支架的主体结构,应能抵抗当地50年一遇风力(沿海区域不低于抗风14级)。成交供应商在下单采购光伏棚支架前,应事先将支架厂家提供的结构强度计算书提交采购人审查同意。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17)我方承诺,本项目中,主结构立柱底座板厚度不小于8mm,固定底座板的螺栓采用双螺母,且其垫片应加厚至2mm及以上。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18)我方承诺,本项目中,需上传电流、电压和发电量信息至集中抄表系统,考虑通过关口电能表、并网表计以及低压采集终端上传发电量、上网电量以及用电信息,****点击查看电站运行情况(发电量、设备情况等)通过通讯管理机汇总后发送至**港电智能光伏主站系统方便运维,逆变器接入**港电光伏主站系统对上采用GPRS通讯模块,对下采用RS485-modbus协议,建议GRPS模块选用inhand模块dctcp协议,同一485总线逆变器共用一台通讯模块。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19)我方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电工、焊工、登高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证书上岗。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0)我方承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项目正式进场开工前,若因采购人、业主原因项目取消,本次招标项目也相应取消,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采购人及供应商互不担责,供应商不应向采购人索赔。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1)我方承诺,若因采购人上级审批决策部门调整项目规模及建设时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在开标后,项目的规模及建设时间发生变化,供应商应承诺同意仍按中标单价来承接调整规模和建设时间后的本项目施工,同时不要求采购人因变更而承担赔偿责任。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2)我方承诺,本次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列明各子项目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分项综合单价明细,若中标后,项目涉及变更导致项目增加或核减的,分项报价明细将作为结算送审的依据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增加或核减。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3)我方承诺,供应商应每日报送当天的施工日志及次日施工计划,若经招标人项目负责人3次提醒后,还未每日报送,供应商应接受每漏报一次扣罚人民币100元的处罚。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4)我方承诺,接到开工令后7日历日内,供应商应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若7日历日后还无法组织施工人员进场,供应商应接受每延期一天扣罚人民币500元的处罚。我方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5)我方承诺,本次招标采购装机容量暂定1534.565kWp,项目实施过程中允许总容量上下浮动20%以内,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装机容量并书面确认为准,采购人不保证项目能够全容量建设,我方承诺对此无异议且不因此向采购人索赔。
(26)我方承诺,我方满足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格式-四、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提出的付款方式。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OtherFormat":"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格式自拟
(一)技术评分条款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评分条款
响应情况
相关证明资料对应页码
1
2
3
4
5
6
7
(二)商务评分条款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评分条款
响应情况
相关证明资料对应页码
1
2
3
4
5
6
(三)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条目号
采购要求
响应情况
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偏离说明
1
2
3
4
…
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和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注:提供保证货物在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及相关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合同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1、 详细描述系统的功能、性能参数;
2、 详细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
3、 提供采购文件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4、 提供必要的样本资料、图纸等
5、 供应商应按《技术要求》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六)伴随服务内容、方案及承诺
至少应包括:供应商应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协助以及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七)项目进度计划表
(八)售后运维保修承诺书
致:****点击查看
经协商一致,若我方成交 项目(招标编号: ),做以下承诺: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为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1、承包人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免费质保期:自项目完成正式验收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 年,视频监控系统质保期 年。
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我方承诺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 小时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若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提供保修,我司愿意接受“****点击查看服务处罚”,按每日300元标准支付给贵方。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贵方组织验收。
承诺方:
承诺日期:
(九)结构安全及防水承诺函
致:****点击查看
经协商一致,若我方成交 项目,做以下承诺:
1、我方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建筑屋面结构及防水功能,光伏安装不得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
2、在成交之后开工之前,我方会认真配合采购人与业主对屋面的完好及渗漏情况进行排查登记。
3、在屋面的完好及渗漏情况进行排查后,除了现有的渗漏点外,新增的均由我方保修,保修期一年。防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承诺方:
承诺日期:
(十)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标准对照表
序号
名称
扣分标准
罚款标准
1
未统一着装
2分/人
50-200元/人
2
吸烟
3分/人
50-200元/人
3
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分/人
50-200元/人
4
未拉警示绳
2分/10米
50元/10米
5
未设备夜间警示灯
3分/个/10米
50元/个/10米
6
未设置反光锥
2分/个/10米
30元/个/10米
7
未设置硬质围挡
4分/10米
150元/10米
8
未设置水马围挡
3分/10米
120元/10米
9
未做防扬尘处理
3分/10米或3分/5立方米
80元/10米或80元/5立方米
10
未悬挂安全标语
1分/张/10米
20元/张/10米
11
行走于非施工区域
2分/人
50元/人
12
场地清理
2分/1立方米
50元/1立方米
13
不服从指挥
3分/次
150元/次
14
吵架、打架斗殴等
10分/人
500/人
15
看管物资遗失
10分/2000元
在工程结算款中按对应的物资价值给予扣除,并处罚金为该工程项目合同额的4%。
16
从高处抛掷材料或工具
3分/次
150元/次
17
踩踏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重要设备
3分/次
150元/次
18
翻越围网及跨越围网传递物料
10分/人
500/人
(十一)保证工期承诺函
致****点击查看:
经协商一致,****点击查看公司飞业食品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好运来(**)食品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的工期,做以下承诺:
1、我方对现场已进行充分勘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2、我方将严格依据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保质保量如期竣工送电。
3、若由于我司项目施工组织不利、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或我司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因质量问题导致被退回,或由于我司管理不善出现责任事故,进而影响项目工期,经采购人(或监理)确认后,我司愿意接受每延误一天扣罚该项目合同款0.05%的经济处罚,最高不超过未完成并网发电容量部分总合同款10%。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
承诺方:
承诺日期:
(十二)视频监控提前投用承诺函
致****点击查看:
经协商一致,****点击查看公司飞业食品683.2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好运来(**)食品851.345 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工程,关于现场视频监控提前投用事宜,做以下承诺:
1、我方对现场已进行充分勘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2、我方充分了解现场视频监控提前投用对于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本项目视频监****点击查看电站展示无死角,且在开工后15个日历日内必须将视频系统安装调试完成。
3、未在开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视频系统安装调试,我司愿意接受合同总价1%的经济处罚。
承诺方:
承诺日期:
(十三)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职称证书编号
性别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手机号码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四)工程概况及特点分析文件等相关文件
招标编号: 合同包号:
(内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五)项目负责人出勤承诺书
致:****点击查看
若我方成交 项目,我方做以下承诺:
我方承诺,我方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身份证号: 。我方项目负责人服务于本项目的在岗打卡出勤率不低于 %且每次在岗时间不少于1小时(实际出勤天数=供应商承诺工期*承诺出勤率;在岗时间=离开工地打卡时间-进入工地打卡时间)。且关键施工节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旁站监督。
若项目负责人实际在岗出勤率低于承诺要求,我方愿意接受每缺勤一天扣罚人民
币 300 元的处罚。
项目负责人(签名并按手印):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六)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商务和资格方面的文件
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评审细则,按其先后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提供供应商的企业规模、注册资金、财务状况、认证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供应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十七)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相关信息
1、供应商应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单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2、退还保证金信息表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保证金缴款信息
供应商名称
缴款银行
缴款账号
联 行 号
缴款金额
注:供应商承诺按代理机构要求及时开具收款收据。
(十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活动中投标(招标编号: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点击查看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可要求我方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20%的违约金,同时所提交的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