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点击查看开发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各设备租赁费用、服务费用及备品备件(如额外绑带、充电线)费用、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预付款 50%。剩余 50%尾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30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开具有效的租赁服务发票,交予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付款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采购单位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