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翔高新城园区配套10千伏进线工程(华盛弘)(施工)

同翔高新城园区配套10千伏进线工程(华盛弘)(施工)

发布于 2025-09-19

招标详情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5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86条

立即监控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园区配套10千伏进线工程(华盛弘)(施工)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2.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园区配套10千伏进线工程(华盛弘)(施工)

3. 招标范围内容、数量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区新圩镇新马路与庄垵北路交叉口西北侧。本期为**单回电源进线,从 10 千伏马新#2 环网柜备用一三 913柜馈出一条高压电缆接入用户总配电室 901 柜供电,电缆总长度约为 1644 米,含终端头、中间接头、防爆盒等配套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 资金来源:市财政

5. 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6. 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6.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6.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点击查看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则****点击查看能源局(原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6.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 9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在下述地址购买。(节假日除外)

8.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0元。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30(**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下述地址,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30(**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 **市**区**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

1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十日之前, 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转账、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保函手续;投标保函应注明项目名称,保函额度等信息,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帐户资料如下:开户单位:****点击查看 开户行:**银行厦禾支行 帐号:1293 6010 0100 0777 15

14.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www.)、建设招标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15.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南路21号

联系人:罗晨;电话:0592-****点击查看182

1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 邮编:361004

联系人:小傅;电话:0592-****点击查看969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服务要求)

主要内容

质量等级

质量缺陷责任期

施工期(含送电)

****点击查看园区配套10千伏进线工程(华盛弘)(施工)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

电力工程施工

合格

2年

180日历天

注: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作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

2、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需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范进行报价,不得缺项。

3、工期:由投标人提供最短工期,施工期不得超过180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