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5#第一批主要设备材料谈判结果公示

某5#第一批主要设备材料谈判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4-27
合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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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7 16:28:33 截止时间:2025-04-30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点击查看7249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对某5#第一批主要设备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点击查看小组评审及采购人确认,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某5#第一批主要设备材料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评审结果:
标包号 设备名称 谈判时间 预成交供应商 排序
01 主发电机组 2025-4-24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无法进行后续评审,做谈判失败处理。
02 对转式全回转舵桨推进装置 2025-4-24 **倍豪****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3
03 应急电机组 2025-4-24 **中奕****点击查看公司 1
**潍柴****点击查看公司 2
04 空压机 2025-4-24 南****点击查看公司 1
**市海光****点击查看公司 2
05 油泵 2025-4-24 ****点击查看**公司 1
**振华海科****点击查看公司 2
06 液压起(组合)锚机 2025-4-24 武****点击查看公司 1
**市福达****点击查看公司 2
07 液压(系泊)绞车 2025-4-24 **市福达****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3
08 系泊索卷车、岸电卷车 2025-4-24 **市福达****点击查看公司 1
**扬帆****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3
09 电动回转吊机 2025-4-24 **沅洋****点击查看公司 1
**新****点击查看公司 2
**市福达****点击查看公司 3
10 电力推进系统 2025-4-24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研究所 1
****点击查看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2
11 动力定位系统 2025-4-24 **船海****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2
****点击查看公司第七O七研究所 3
12 侧推装置 2025-4-25 **倍豪****点击查看公司 1
本特力船舶****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3
13 通讯导航(无线电及航行设备) 2025-4-25 ****点击查看**公司 1
**海兰信****点击查看公司 2
中船****点击查看公司 3
14 斯贝克锚 2025-4-25 ****点击查看**公司 1
**扬帆****点击查看公司 2
15 锚链 2025-4-25 ****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中运****点击查看公司 2(并列)
16 空气瓶 2025-4-25 ****点击查看机械厂有限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3
17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2025-4-25 **中舟****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市****点击查看公司 3
18 油污水(舱底水)处理装置 2025-4-25 **中舟****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市****点击查看公司 3
19 压力柜(电加热水柜) 2025-4-25 **中舟****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3
20 饮用水处理装置 2025-4-25 ****点击查看公司 1
**中舟****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3
21 机舱风机 2025-4-25 ****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本特力船舶****点击查看公司 3
22 气胀式救生筏 2025-4-25 ****点击查看设备科****点击查看公司 1
****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3
23 救助艇 2025-4-25 **市鸿****点击查看公司 1
**市****点击查看公司 2
**新****点击查看公司 3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点击查看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3. 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和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质疑的,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质疑方不是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制定牵头方;
2. 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 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 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 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 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 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9.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事项、请求或者主张、事实和理由、法规依据、线索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等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并自受理质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决定,并作出书面答复。
四、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供应商,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 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 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 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五、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受理部门:****点击查看中心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点击查看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