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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光伏组件框架物资招标采购补遗公告
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包件号:GFZJ-01
各投标人:
现对****点击查看光伏组件框架物资招标采购文件(采购编号:****点击查看、包件号:GFZJ-01)进行如下补遗:
一、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框架合同付款方式: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7. 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期限”“7.2 付款方式及期限”调整为如下内容:
7.2.1 总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单个批次设备总额30%的财务收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单个批次设备总额30%的预付款。
7.2.2 单个批次设备发货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单个批次设备金额70%的财务收据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批次设备金额70%的发货款,乙方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账户后10日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完成供货50兆瓦供货开具一次质保保函,最后一批不足50兆瓦可据实际完成量开具(见索即付、1年期)。
7.2.3 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点击查看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
7.2.4 如发生货物、服务质量问题导致扣款、退货或其他需要发生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时,双方均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在争议尚未协商解决之前,甲方有权拒付争议部分货款。
三、采购实施方式框架合同签订后,在有效期内采购单位可根据采购需求,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通过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照框架招标文件和本框架合同约定规则,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权利、义务和具体采购数量、价格、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等。采购合同签订10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金额为采购合同额3%。
四、时间调整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由“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调整为“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
文件结束发售时间由“2025年5月2日17时00分”调整为“2025年5月26日17时00分”。
澄清提问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3日17时00分”调整为“2025年5月27日17时00分”。
澄清补遗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4日17时00分”调整为“2025年5月28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6月4日9时30分”调整为“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由“2025年6月4日9时30分”调整为“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