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珠环建表[2024]300号 | 2024-11-26 | ****点击查看 | **市**区南屏镇南屏**大道北侧,屏东四路西侧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点击查看713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