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知公告迪庆州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知公告迪庆州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于 2025-08-27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
联系人联系人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3条

立即监控

正文内容

****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 期: 2024年9月


目 录

注意事项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2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3

第七章 最终磋商报价表 63


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

为遵循有关规定,在贵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除携带你们认为必须的资料外,还必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出席除外)(原件);

4.被授权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市仁安路**线纳赤河边顺丰速运斜对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 年9月**日08 点 3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整

最高限价:25万元整

采购需求:UPS主机、UPS电池、电池柜、电池、电柜连接线、铜鼻子、电池柜底座支架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报表附注);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资信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1.3.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执行 。

(2****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 日至2025年8月***日08:30-12:00,14:30-17:30在****点击查看(**市仁安路**线纳赤河边顺丰速运斜对面)持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④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9月**日08 点 30 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仁安路**线纳赤河边顺丰速运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9月**日08 点 30 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仁安路**线纳赤河边顺丰速运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迪庆州门户网(https://yunnan.****点击查看.cn/col/col3889/index.html)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迪庆州**市建塘**珠大道22号

项目联系人:德生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1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玉龙纳西族自****点击查看居委会龙祥苑2栋1单元201室

项目联系人:杨师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198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迪庆州**市建塘**珠大道22号

项目联系人:德生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1281

1.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玉龙纳西族自****点击查看居委会龙祥苑2栋1单元201室

项目联系人:杨师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1985

1.1.3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

1.1.4

服务地点

迪庆州**市建塘**珠大道22****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

1.2

项目概况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2.1

资金来源

采购人单位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UPS主机、UPS电池、电池柜、电池、电柜连接线、铜鼻子、电池柜底座支架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2

服务周期

20日历天。

1.3.3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要求。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1

踏勘现场

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1.6.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应于磋商截止时间至少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解答。

1.6.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前5日。

1.6.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前5日。

1.7

分包

不允许。

1.8

偏离

不偏离。

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通知、补遗通知等。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前5日。

2.2.2

磋商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1

磋商控制价

25万元。

3.2.1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日期后60个日历天。

3.3.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3.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响应文件方案

不允许。

3.4.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2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共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电子光盘)。

3.4.3

装订及密封要求

一正一副。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胶装,正本在上,副本分别包装;包装上面封套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外封上加贴封条、加盖密封章,副本可以是正本扫描件。

3.4.4

封套上写明

磋商响应文件分内外层封套密封:

封套上写明:

(1)项目名称 ;

(2)项目编号 ;

(3)供应商名称 ;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注明:供应商名称,需加盖供应商章。

4.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点击查看(**市仁安路**线纳赤河边顺丰速运斜对面)。

4.2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否。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5.2

磋商程序

本次磋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较优的前提下(按照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各供应商的次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可根据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进行磋商,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磋商报价。在商务技术条件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磋商评审评分,按最终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推荐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6.1

****点击查看小组的组建

****点击查看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迪庆州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点击查看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

****点击查看小组根据“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

7.2

项目质保金

按照合同款的3%作为项目质保金,验收合格24个月后支付。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8.2 成交结果公示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8.3 知识产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8.4 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

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磋商有效期内同意**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两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8.5 同义词语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8.6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7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8.8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

按照公告地点和时间提交。

8.9政府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执行 。

(2****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

9.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货物行业。

10.费用承担

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按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中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支付7000.00元。

3.公证费(如有发生):开标公证费按云价费发[1999]184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4.其他相关费用的收取按国家、省市(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对应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有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磋商预备会(答疑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磋商响应文件正偏离,偏离应当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相应**磋商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磋商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磋商响应文件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2 磋商报价。

3.2.1磋商报价:

一. 磋商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最终磋商价,无报价的磋商属无效磋商。

二.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根据自行编制的方案综合考虑到: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管理费用、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方式以各项服务分别报价后形成总报价。

备注:上述内容及费用最终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标准要求”。

3.3 磋商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若有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3.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否决磋商处理。

3.4.3磋商保证金退还:

(1)磋商保证金退还程序及资料:

①非第一成交候选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

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公司的应退磋商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供应商带磋商保证金收****点击查看公司办理。

②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持采购人出具的已签订采购合同证明(加盖采购人****点击查看公司退还保证金,退回账户为原缴款账户。

③特殊情况:

a.供应商原保证金缴纳账户变更的:****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账户变更证明,加盖银行章原件。

b.流标、否决磋商项目的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出具流标情况证明,写明开标时间。

3.4.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变更磋商承诺和变更磋商报价(含单价、合价或总价的);

(4)已缴纳磋商保证金,而无故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补充、修改、替代、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时提供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备选磋商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3.7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服务质量、服务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递交

4.1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5.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4.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4.2条,3.4.3条,3.4.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磋商时间、地点和程序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5.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

6. 磋商小组及评审

6.1 ****点击查看小组

6.1.1****点击查看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点击查看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6.1.2 ****点击查看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保人有利害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保人有隶属关系,与供应商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三年,从供应商单位退休不足五年,供应商的股东等。

(4)法律、法规要求回避的其他情况。

6.1.3 采购人应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应邀请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

6.2 磋商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6.3 评审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4磋商过程的保密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7. 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人

7.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点击查看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点击查看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点击查看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7.1.3采购人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7.2.1成交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7.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磋商响应文件。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2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8. 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点击查看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点击查看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点击查看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点击查看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9.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9.5.3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点击查看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点击查看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9.5.4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10.其他内容

10.1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10.2成交结果公示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上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10.3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执行 。

(2****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


第三章 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

磋商程序

1. 招****点击查看小组组成;

2. ****点击查看小组组长;

3.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相关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磋商报价及承诺。

6.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及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等,按“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中的规定评审评分后推荐成交候选人;

7.磋商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较优且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2

首先对供应商的证书证件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不得进入初步评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

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报表附注);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资信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条款号

编号

评审标准

3

磋商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磋商处理。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4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

6

磋商报价超过公布的最高磋商限价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分项分值

4

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将按照最后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 3 名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及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等,按“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中的规定评审评分后推荐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小组评审,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予推荐成交。统计分数原则:计算有效评委评分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小组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总得分,推荐成交候选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评审总得分=F1+F2+F3

F1、F2、F3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点击查看小组采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

F1——报价评分(满分为30分)

1

报价评分(满分为30分)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备注: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2、若为小微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请在磋商分项报价表备注栏中标明并提供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委员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

4、残****点击查看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

5、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F2——技术部分评分(满分为50分)

1

技术参数响应度(20分)

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要求”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逐条评审,全部满足(或优于)的,得2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者负偏离的,扣4分,扣完为止。

注:(1)“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项目采购设备及其参数”的每1小项视为单独的1项参数。

(2)供应商除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外,还需提供支持资料支持技术参数偏离表应答,支持资料可提供检测报告或图纸或印刷宣传彩页或性能参数说明等,“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的以“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要求为准,若资料不完整或表述不清导致无法评审,而供应商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采购需求。

2

项目实施方案(16分)

(1)交货方案(3分)

第1档:交货方案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对供货渠道、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人员控制有完整的描述,方案切实可行的,得3分;第2档:方案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对供货渠道、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人员控制的描述完整但落实存在困难的,得2分;第3档:方案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对供货渠道、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人员控制描述有所欠缺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2)运输方案(3分)

第1档:具有完善运输管理体系,针对运输工具、运输人员、运输注意事项、装卸货的工作管理措施有清晰的描述,整体运输作业流程规范、管理科学,能合理把握产品质量及任务的时效性,有相应的保障办法且契合实际的,得3分;第2档:对运输管理体系有描述,针对运输工具、运输人员、运输注意事项、装卸货的工作有管理措施,且有相应的保障方法,但管理措施或保障方法存在缺陷或遗漏的,得2分;第3档:对运输管理体系描述不清晰,管理措施不可行,保障方案不合理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3)拆除方案(2分)

第1档: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原有在用设备拆除具有完善且详尽的处理方案,拆除方案能落地实施,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的实施要求的,得2分;第2档: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原有在用设备拆除有处理方案,但拆除方案无法落地实施,不具备可操作性,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实施要求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4)安装调试方案(3分)

第1档:供应商所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描述完整且详细,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和对应的保证措施,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针对项目实际,切实可行的,得3分;第2档:供应商所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有描述,有各阶段的工作目标、进度目标,但没有对应的保证措施,方案符合项目实际,得当可行的,得2分;第3档:供应商所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服务内容有缺失,针对性差,工作主要内容难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5)进度计划(3分)

第1档:供应商可以针对购买人的采购计划制定出相应工作计划,分段清晰,时间节点把控合理,契合采购需求。流程明确,规定清晰、形成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便于操作,职责划分清晰,从明责、知责、履责、尽责、问责闭环,得3分;第2档:供应商的工作计划分段契合采购需求,计划分段或时间节点把控存在欠缺。有明确的流程和职责划分,但存在欠缺的,得2分;第3档:供应商的工作计划制定不合理或与本项目实际不匹配,流程管理不合理或职责划分不清晰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6)验收方案(2分)

第1档: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需求制定交付流程,流程清晰、合理且契合采购需求,有相应验收措施且具有指导性和实施性的,得2分;第2档:交付流程描述或验收措施不清晰、有欠缺或无实施意义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3

应急方案

(6分)

(1)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2分)

第1档: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且描述清晰,对一般的由产品引起的事件和突发重大的由产品引起的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清晰的,措施契合实际且合理可行,有相应的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信息报告与通报办法的,得2分;第2档: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不清晰,对一般的由产品引起的事件和突发重大的由产品引起的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不合理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2)配送应急预案(2分)

第1档:配送应急预案完善且描述清晰,对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运输车辆故障应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人员突发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有相应的处置和控制措施,措施契合实际且合理可行,并能起到风险预估、风险规避作用的,得2分;第2档:应急预案对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运输车辆故障应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人员突发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有相应的处置和控制措施,但措施与实际不符或不合理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不得分。

(3)供货应急预案(2分)

第1档:供货应急预案完善且描述清晰,能够针对可能发生的产品市场紧缺应急、临时突发订单补货应急、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有明确的处置和风险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且切合实际,并能起到风险预估、风险规避作用的,得2分;第2档:应急预案描述不清晰或遗漏,处置措施或风险控制措施存在不合理或不切实际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4

承诺(8分)

(1)供应商承诺在建设施工和安装调试过程中由所交付产品原厂工程师、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人员具体负责实施,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同时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得2分。

(2)供应商承诺对于设备规格和参数中没有列出,但是对设备的建设施工、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和管理维护中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软件、线缆、电源接头等,供应商有责任给予补充,如事后(包括合同签署后)发现漏项则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的,得2分。

(3)供应商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的,得4分。

注:上述(1)(2)(3)无承诺无违约责任处罚措施的,不得分。

F3——商务部分评分(满分为20分)

1

售后服务(8分)

1.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3分)

第1档: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有明确的阐述,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支持的时间范围全面,并有具体的响应时间及违约责任处罚措施,服务提供的方式制定合理的,得3分;第2档: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有明确的阐述存在瑕疵,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支持的时间范围存在遗漏,有具体的响应时间但无违约责任处罚措施,服务提供的方式制定偏离本项目具体要求的,得2分;第3档: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有明确的阐述不明确,无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支持的时间范围,无响应时间及违约责任处罚措施,服务提供的方式制定不合理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2)保修方案(2分)

第1档:保修方案考虑全面,能完全适用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得2分;第2档:保修方案考虑片面,针对性欠缺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3)退换货处理措施及承诺(3分)

第1档:供应商的退换货处理措施及承诺中退换货流程,包括退换货条件、流程步骤、所需时间和责任归属描述具体且流程清晰的,得3分;第2档:供应商的退换货处理措施及承诺中退换货流程,包括退换货条件、流程步骤、所需时间和责任归属描述欠缺且流程混淆的,得2分;第3档:供应商的退换货处理措施及承诺中退换货流程不全面或不符合本项目的,得1分。

注:无描述不得分。

2

服务团队配置(2分)

第1档:拟派服务团队能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及实际情况配置,岗位搭配合理、分工明确,对项目经理、实施工程师、售后服务工程师等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及人员安排的,得2分;第2档:拟派服务团队配置符合采购需求,但人员及岗位的配置欠缺考虑,安排不周,对项目经理、实施工程师、售后服务工程师等岗位的职责划分不清,需作出调整方可实施的,得1分。

注:无描述或无对项目经理、实施工程师、售后服务工程师等岗位未作出人员安排不得分。

3

类似业绩(10分)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为10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

(1)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关经验案例;

(2)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1. 总则

1.1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采购人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项****点击查看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3 ****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负责,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4 评审及磋商期间,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包括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等)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磋商有关的任何情况,不得有影响磋商的任何活动。

1.5 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磋商工作,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的任何活动,将可能导致其磋商申请被拒绝。

1.6 采购人将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本次磋商进行监督。

2. 磋商评审办法

本次磋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较优的前提下(按照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各供应商的次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可根据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进行磋商,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磋商报价及承诺。在商务技术条件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磋商评审评分,按最终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推荐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情况下,商务报价分较高者排序优先,若报价分也相同,****点击查看小组成员举手表决,排序顺序。

3.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点击查看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点击查看小组的要求。

4.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不得进入初步评审。

资格审查标准详评标办法前附表。

5. 响应性评审

5.1 评标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小组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2.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5.2.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5.2.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5.2.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2.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2.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5.2.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5.2.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供应商的;

5.2.9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

5.2.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5.2.11在采购过程中有商业贿赂或弄虚作假行为的;

5.2.12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5.3磋商响应文件有未达到评审办法前附表的响应性评审标准之一的,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磋商处理。

6.磋商

6.1磋商标准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评审、响应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及最终磋商报价承诺,经综合比较与评价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较优的前提下,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6.2磋商程序

6.2.1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相关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不再参与磋商。当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点击查看小组认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仍具有竞争性可以对其余供应商进行磋商,直到推荐成交候选人。

6.2.2 磋商、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服务承诺、方案和其他信息。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

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磋商报价及承诺。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及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等,按“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中的规定评审评分后推荐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小组评审,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予推荐成交。

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评分,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点击查看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7.磋商结果

磋商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较优且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l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甲 方:XX单位

乙 方:XX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合同名称:****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XX单位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XX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点击查看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供货期限(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

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要求,UPS主机提供3年原厂质保服务,电池提供5年原厂质保服务。

质量保证期:3年(验收合格后 36 个月)。

7

项目验收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验收资料包括货物清单、货物参数;项目实施报告;设备测试和试运行报告;甲方要求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和文档。

8

付款方式:

项目实施安装完毕、调试正常后进行项目验收并支付合同款97%,剩余3%尾款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24个月后支付。

9

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乙方在质保期内,所提供的设备或软件发生紧急软硬件故障时,指定专人在4内到达现场,确保在6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时间要求均从甲方****点击查看公司法人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故障的时间开始计时。

10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合同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XX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XX(以下简称:“乙方”****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有关要求的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和规格

制造商名称、国别

产品原产地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1










2










3











合计(元):

产品详细参数详见附件一: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表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同总金额中。

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及交货方式、实施地点

4.1 供货期限(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根据甲方具体时间安排进行调试和安装,提供3年原厂质保服务。

4.2 实施地点

XX单位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

6.1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要求,提供3年原厂质保服务。

6.2 质量保证期

3年(验收合格后36 个月)。

7.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验收资料包括货物清单、货物参数;项目实施报告;设备测试和试运行报告;甲方要求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和文档。

8.付款方式

项目实施安装完毕、调试正常后进行项目验收并支付合同款97%,剩余3%尾款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24个月后支付。

乙方知悉且同意:****点击查看政府财政拨款审批等的特殊性导致延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同意自动顺延甲方付款时间,不视为甲方违约。

9.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乙方在质保期内,所提供的设备或软件发生紧急软硬件故障时,指定专人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确保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时间要求均从甲方****点击查看公司法人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故障的时间开始计时。

1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点击查看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单位

(盖章)

乙方: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合 同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货物”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按照招标(采购)、竞价(响应)文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部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

1.5 “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货物有关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6 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 合同标的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2.3 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

3. 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相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检测合格证明)的设备。

3.2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3 如果服务和交付物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4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5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6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1.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7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8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乙方应立即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

3.9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前附表。

4. 项目实施要求

4.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设备制定科学合理和详细具体的建设施工、安装部署、方案和计划,经过甲方认可同意以后具体实施。未经确认擅自实施,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意外损失完全自行承担。

4.2 根据甲方机房情况和设备使用现状,拆除现有的设备,安装新采购设备。

4.3 设备相关的建设施工、安装部署和调试优化的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4.4 乙方在建设施工和安装调试过程中由所交付产品原厂工程师、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人员具体负责实施,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同时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4.5 对于设备规格和参数中没有列出,但是对设备的建设施工、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和管理维护中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软件、线缆、电源接头等,乙方有责任给予补充,如事后(包括合同签署后)发现漏项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

5. 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乙方在质保期内,所提供的设备或软件发生紧急软硬件故障时,指定专人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确保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时间要求均从甲方****点击查看公司法人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故障的时间开始计时。

6. 包装要求

6.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6.2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

7.知识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生产过程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7.2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甲方答辩,****点击查看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

7.3 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除乙方存盘归档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他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工程。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8.权利瑕疵担保

8.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8.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8.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安全和保密要求

9.1 甲方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

9.2 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数据和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3 甲方对项目的所有资料拥有所有权。未经甲方认可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后,乙方应当及时将资料退还甲方。

1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11.违约责任

11.1 质量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合同约定加收误期赔偿金直至终止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0.5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5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5)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2.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点击查看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修改或变更

14.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4.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5.合同中止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一)违约终止合同

1.1 若出现如下情形,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出现两次服务达不到承诺标准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6. 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点击查看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若乙方存在《****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修订》(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经甲方认定,按规定纳入失信****点击查看总局。同时,本合同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乙方还应按特别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破产终止合同

2. 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2.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 其他终止合同情况

3.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提出终止采购合同。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7.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8.合同语言

18.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8.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合同效力

20.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1.检查和审计

21.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1.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22.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点击查看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可以拒绝乙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3.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要求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将严格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服务商应结合甲方实际管理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应风险。

(一)失信行为管理

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修订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 1号)文件规定(具体内容,服务****点击查看总局门户网站进行查阅),服务商若存在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经甲方认定后,****点击查看总局网信办纳入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管理。

(二)失信后果

对于一般失信行为的,由甲方函告服务商。对于严重失信行为的,由甲方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由甲方按合同约定处理。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甲方按规定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甲方有其他特别管理规定的,服务商还应按特别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失信管理特别规定

1. 服务商严禁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点击查看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服务商违反规定的,经甲方认定,按规定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点击查看总局,同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全部合同,乙方须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服务商应严格遵守廉政有关规定,严禁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及亲属。服务商违反规定的,经甲方认定,按规定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点击查看总局,同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全部合同,乙方须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 服务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若服务商未建立上述风险控制制度,甲方有权要求服务商限期纠正。服务商不得聘用**税务系统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点击查看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所聘税务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有权拒绝服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同时,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点击查看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点击查看机关可以拒绝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 服务商应严格执行甲方网络安全相关和数据安全相关规定,规范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若服务商在服务期限内违反以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经甲方认定,按规定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点击查看总局,同时,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账号口令安全。服务商应定期检查账号和权限,严禁超权限配置账号,严禁共用、借用、混用账号;定期检查修改应用系统、中间件、数据库、服务器、堡垒机、跳板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口令,多台设备不得使用相同口令,并要确保口令符合强度要求(至少8位以上,包含数字、字母、字符和大小写);妥善做好账号口令保管,严禁在外网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存放,严禁在内网电脑集中保存、非加密保存。

(2)源代码安全。应用软件上线前必须开展源代码安全审计,并完成问题整改后才能正式部署;禁止将程序源代码上传至互联网共享平台;自建代码管理平台应具备身份鉴别及加密传输功能,并遵循“工作必需”和“最小授权”原则进行账户权限分配;在源代码传递过程中,服务商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严防代码泄露安全事件发生。

(3)数据安全。严禁在开发测试环境使用税务生产数据;严禁未经审批授权查询导出数据;****点击查看公司或个人内(外)网电脑、服务器及移动存储介质留存税费数据;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税费数据;严禁非法提供、传播、公开、盗卖税费数据;严禁恶意篡改、破坏税费数据;服务商必须妥善做好税费数据备份,防止数据意外丢失或损坏。

(4)终端安全。一是办公终端安全。办公用的内(外)网终端,必须规范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定期全盘查杀各类病毒木马;不访问各类非法和风险网站,不点击下载各类异常链接和文件,卸载各类非法应用和不安全软件,防止被恶意控制。二是其他终端安全。严禁使用手机、pad、家用PC机等终端设备存储或传输税费数据、税务内部文件资料、纳税人缴费人敏感数据以及应用系统账号、口令、网络拓扑、运行管理数据等敏感信息。对于各类邮件、短信、电话、社交软件等保持警惕,必须严防社会工程学攻击,确保安全使用,发现终端使用异常必须立即向甲方网络安全归总部门报告。

(5)漏洞整改。针对甲方通报的各类网络安全漏洞,应及时全面排查整改,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官方提供的方法建议配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控手段。特别是攻防演习开始前或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前,必须保证漏洞数量“清零”。无条件修复漏洞,禁止以漏洞修复成本为由要求增加费用。

24.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关于供应链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尽事宜以甲方具体管理要求为准。

(一)组织管理及人员安全管理

(1)乙方应规范配合甲方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开展背景审查,审查通过后可办理上岗手续,具体审查方式和审查内容以甲方的实际要求为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同时,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供应链安全事件高效快速处置。

(3 )乙方在项目实施前和项目服务期间,应按照甲方要求,加强对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开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保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形成痕迹资料备查。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可能影响网络安全的重大事项,包括负责人及重要工作人员变更、业务转型、合并重组、投资并购等。

(二)开发建设安全管理

(1)乙方应确保软件开发场所安全可控可信,要搭建专用的开发测试环境,配置安全可信的开发管理工具,设置可靠的权限管理策略,确保项目研发安全可控。

(2)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的,乙方应按要求加强工作环境管理,严禁服务人员自带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进入工作场所,未经批准严禁变更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严禁安装非必要的应用程序和组件,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复制、使用和修改文档、数据以及其他开发测试资料。

(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项目所涉软、硬件产品及服务的管理,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国家认可的网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同时,严格按要求对项目使用的重要供应链产品进行梳理,形成供应链产品清单并提交甲方。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强化第三方组织管理。原则上禁止使用存在**全风险隐患或已停止维护的第三方组件。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加强代码平台管理,乙方内部代码管理平台严禁接入互联网,并开展安全审查,严禁乙方将源代码上传第三方平台,严禁使用互联网代码托管平台,防止代码泄露和后门植入。搭建具备权限管控功能的统一版本控制系统,将全部源代码纳入管理,并制**全编码规范,严禁开发人员未经授权或越权访问和违规开发。

(6)乙方应设置专用代码审计场所,采用工具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源代码审计报告提交甲方。审计过程应确保源代码不外泄。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7)乙方应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步”管理要求,应用系统开发上线前将供应链产品清单、第三方组件使用清单、源代码审计报告等相关内容,汇总至系统安全“三同步”材料一并提交甲方审核,从开发设计环节即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要求。

(三)运维安全管理

(1)乙方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的各类账户,须向甲方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使用,严禁共用、借用、混用账号;同时,应定期检查修改应用系统、中间件、数据库、服务器、堡垒机、跳板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口令,多台设备不得使用相同口令,并要确保口令符合强度要求(至少8位以上,包含数字、字母、字符和大小写);妥善做好账号口令保管,严禁在外网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存放,严禁在内网电脑集中保存、非加密保存。

(2)乙方应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严禁在开发测试环境使用税务生产数据;严禁未经审批授权查询导出数据;****点击查看公司或个人内(外)网电脑、服务器及移动存储介质留存税费数据;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税费数据;严禁非法提供、传播、公开、盗卖税费数据;严禁恶意篡改、破坏税费数据;乙方必须妥善做好税费数据备份,防止数据意外丢失或损坏。

(3)乙****点击查看机关基础设施(机房)管理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允许服务人员进入基础设施场地,未经授权不得允许访问、维护、维修基础设施,服务人员运维期间不得携带个人电脑、U盘、未授权软件安装包等工具,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基础设施场地设计图、设备部署图等有关信息。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掌握的风险隐患,包括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数据泄露或其他重大网络安全风险,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对于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乙方应积极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处置。

(5)乙方应严格落实在风险控制、审计巡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按年度编制供应链安全自查报告并提交甲方。

(6)针对甲方通报的各类网络安全漏洞,乙方应及时全面排查整改,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官方提供的方法建议配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控手段。特别是攻防演习开始前,必须保证漏洞数量“清零”。无条件修复漏洞,禁止以漏洞修复成本为由要求增加费用。

(四)供应链安全管理结果运用

(1)乙方供应链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存在落实不到位或工作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验收阶段不予通过,直至乙方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次组织验收。

(2)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将严格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强化对乙方在落实供应链安全管理方面的守信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应用于失信认定和其他相关考评。

(3)若项目合同关于供应链安全管理内容或其他管理内容还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乙方还应按特别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5.未尽事宜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协商确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处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1. 项目预算金额:2500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

2. 项目采购设备及其参数如下。

(1)产品名称:UPS主机。

参数:三进单出30KVA工频在线式UPS主机,标配输出隔离变压器,输入功率因数:≥0.99,输出功率因数:0.8,切换时间(ms):0,通信功能:标配485三路干接点输出,电池电压(VDC)336-480,默认336。数量:1台。备注:包含电池安装、调试,整机质保36个月。

(2)产品名称:UPS电池。

参数:标准电压:12V;重量:约29kg;端子:L型(M10);池壳材料:ABS;转换时间 (ms):3;输入频率范围:40-70;输入电压范围 (Vac):380/220;输出频率范围:50-60;输出电源波形纯净正弦输出;输出电压范围 (Vac):120-275;电池类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产品噪音 (dB):50;产品尺寸(长*宽*高)(mm):382*172.5*200;UPS类型:在线式UPS;UPS额定负载容量 (w):3000;容量(25度):20小时率100Ah;容量(25度):10小时率90Ah;
容量(25度):5小时率85Ah;容量(25度):1小时率55Ah;内阻:约5.5欧;设计浮充寿命:6年。数量:128只。备注:每组32只,一共四组,并对所有电池提供60个月质保。

(3)产品名称:电池柜。

参数:电池柜尺寸:(长*宽*高)(mm)860*800*1760;主要材料:立柱用40方管,电池横管用30方管。数量:4套。

(4)产品名称:电池、电柜连接线。

参数:BVR16。数量:200米。

(5)产品名称:铜鼻子。

参数:完全适配电池、电柜连接线BVR16。数量:256个。

(6)产品名称:电池柜底座支架。

参数:支架尺寸:(长*宽*高)(mm)860*800*800;主要材料:40方管焊接。。数量:4个。

3. 供货工期:20日历天。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鲜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金额

1

报价

小写:

大写 :

2

服务期限(日历天)


3

磋商保证金(元)

4

服务质量承诺


5

项目质保金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鲜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供应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备注中说明,则对应产品报价不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上述优惠政策仅能享受其中一种。

二、技术参数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及要求,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一旦中标(成交)将作为合同签订依据。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备注

产品名称

型号、参数

数量/单位

产品名称

型号、参数

数量/单位

1










2










......










合计

其中,正偏离项: ;负偏离项: ;无偏离项: 。

表格填写说明:

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若无偏离,“说明”一栏不需要写;若有偏离,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在“说明”栏详细说明偏离情况,同时在“合计栏”填写对应的偏离数量。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鲜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磋商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本项目采购。

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消磋商响应文件。

3、我单位报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为成交人: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如果我方为成交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

5、我方在此声明,对我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性负责。

6、我方同意自磋商开始,磋商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天。

7、其他补充说明(若有): 。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鲜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出席除外)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点击查看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采购人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不属于中小企业时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声明函

****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产品出****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提供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单价和总价。

(若磋商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

八、商务部分

(格式自拟)

九、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 务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职工人数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基本情况简介:

附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或是存款基本户(扫描件)。

附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

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报表附注);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资信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附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附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表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全事故并且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鲜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附表7: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及供应商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材料

第七章 最终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金额

1

报价

小写:

大写 :

2

服务期限(日历天)


3

磋商保证金(元)

4

服务质量承诺


5

项目质保金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鲜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最终报价承诺书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最终报价承诺书应单独打印2-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磋商活动现场填报,日期天磋商当天日期。

3.附上报价清单表。

****点击查看税务局UPS更换设备采购项目报价清单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UPS主机

三进单出30KVA工频在线式UPS主机,标配输出隔离变压器,输入功率因数:≥0.99,输出功率因数:0.8,切换时间(ms):0,通信功能:标配485三路干接点输出,电池电压(VDC)336-480,默认336

1



包含电池安装、调试,整机质保36个月。

2

UPS电池

标准电压:12V;重量:约29kg;

端子:L型(M10);

池壳材料:ABS;

转换时间 (ms):3;

输入频率范围:40-70;

输入电压范围 (Vac):380/220;

输出频率范围:50-60;

输出电源波形纯净正弦输出;

输出电压范围 (Vac):120-275;

电池类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产品噪音 (dB):50;

产品尺寸(长*宽*高)(mm):382*172.5*200;

UPS类型:在线式UPS;

UPS额定负载容量 (w):3000;

容量(25度):20小时率100Ah;

容量(25度):10小时率90Ah;

容量(25度):5小时率85Ah;

容量(25度):1小时率55Ah;

内阻:约5.5欧;

设计浮充寿命:6年。

128



每组32只,一共四组,并对所有电池提供60个月质保。

3

电池柜

电池柜尺寸:(长*宽*高)(mm)860*800*1760;主要材料:立柱用40方管,电池横管用30方管。

4




4

电池、电柜连接线

BVR16

200




5

铜鼻子

完全适配电池、电柜连接线BVR16

256




6

电池柜底座支架

支架尺寸:(长*宽*高)(mm)860*800*800;主要材料:40方管焊接。

4




总价(元)小写: ;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