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35kV平原变10kV大练海缆线路更换改造工程用海审批前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35kV平原变10kV大练海缆线路更换改造工程用海审批前公示

发布于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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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3 15:28

兹有****点击查看的35kV**变10kV大练海缆线路更换改造工程向行我局提出的海域使用申请,项目拟申****点击查看合实验区大练岛东南侧至海坛岛苏澳北侧之间的部分海域,用海总面积为 4.6675公顷,用于铺设海底电缆。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项目用海一级类为“19工矿通信用海”、二级类为“1906海底电缆管道用”。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海底工程用海”、二级类为“电缆管道用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项目用海期限为12年,拟使用海域范围目前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7日(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者可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无异议的,行政审批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点击查看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12345转,邮箱:****点击查看@163.com,地址:****点击查看中心7****点击查看中心2层74号项目受理窗口。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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