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的公示
****点击查看保障局,冀医保函【2024】95号《关于做好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自2024年9月25日起,按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和价格政策执行。采购周期为两年,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