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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联****点击查看公司申****点击查看基地**0#码头项目用海。根据《****点击查看发展局市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核工作指引》(深海发〔2024〕67号)相关规定,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基地**0#码头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孖洲岛南端,码头长700m,宽35m,将作为LNG船修理、深海装备试制、豪华邮轮维保和船舶新能源改造的专用舾装码头。
(二)用海概况
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66.57公顷,其中主体工程用海总面积为20.4696公顷(其中,码头的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2.4525公顷,停泊水域的港池、蓄水用海面积为18.0171公顷),疏浚施工用海面积为46.1004公顷。
本项目的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用海(二级类)。码头的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方式),停泊水域的用海方式为围海用海(一级方式)中的港池、蓄水用海,疏浚施工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方式)中的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二级方式)。用海性质为经营性。主体工程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疏浚施工申请用海期限为1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友联****点击查看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中海云天(广****点击查看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点击查看基地**0#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
(二)公示网站:**市前海深港****点击查看管理局官网(http://qh.****点击查看.cn/)。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前海深港**区**街道桂湾五路1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5172
电子邮箱:lihs@qh.****点击查看.cn
附件:****点击查看基地**0#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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