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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信息:TDCFZC-ZX-FGC-2024-0618
项目概况:对津滨高速权属范围内(包括与电力部门分界点产权属用电人的全部供电设施)的全部路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路灯配电室、箱变、柱变、控制箱、配电箱、架空线路(包括周围绿化)、电缆线路、灯杆、灯具、光源、站字灯、罩棚灯、景观灯等全部设备设施及其它附属和配套设施(包括合同期内新增设施)的巡检、维修、保养、应急处置(包括突发事件处置、恶劣天气根据要求调控开闭灯时间)、坏损更新、被盗修复等;每年对箱变及10KV变电器预防性等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定制手持巡查系统(功能包括不限于:可在PC端、手机端使用、巡查打卡定位、维修记录上报、信息反馈、故障接报、生成报表、统计分析等)。
招标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1)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6、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须提供2023年****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1****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10、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津滨高速照明设施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所在地:**市、市辖区、**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津滨高速照明设施能源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349.936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滨高速照明设施能源管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津滨高速照明设施能源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 本标段项目部配置:(1)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6、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须提供2023年****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1****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10、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以****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招标采购平台.****点击查看集团.com)获取招标文件。(2)未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以****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 递交方式:(1)网上递交。(2)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招标采购平台.****点击查看集团.com),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成果。(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并打印“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点击查看集团数字化招标采购平台(https://招标采购平台.****点击查看集团.com)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以****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招标采购平台.****点击查看集团.com)。
七、其他
1、本项目收取平台使用费。
2、本项目产生的公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有)。
3、投标人须按要求及时办理CA,并使用CA进行投标文件签章及加密解密工作。办理流程详见门户首页右侧[CA办理]处。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点击查看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22-****点击查看6106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 系 人:王浩然、景晓旭
电 话:022-****点击查看5517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