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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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现场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芳 ****点击查看955****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2025-08-29 15:50 - 2025-09-05 18:00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现场端建设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集成监控系统; 参数: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280000.00 | - |
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市 **县 盱江镇 广莲路27号(****点击查看)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知识产权 | 采购人在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时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
运输及保管、保险 | 9.1.卖方负责根据各品目不同的交货地点,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等; 9.2.各种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9.3.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卖方负责,直至项目验收完毕; 9.4.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
包装要求 | (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适应于长 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等,确保货物完整无损运抵交货现场;由于包 装所引起的损坏和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2)所投产品包装环保要求:2.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 2.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 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2.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2.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 计);2.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2.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2.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 7.1质保期;叁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厂家实行质量“三包”标准优于此标准的按厂家标准执行。 7.2中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非人为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差旅、物流等所有相关费用。维修后设备参数设置需与维修前一致,确保设备稳定性和数据连续性。免费保修期满后,供应商继续提供专业维修服务,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7.3.培训: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指定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包括仪器基本原理、 操作使用及日常保养维护等),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7.4质保质量要求 (1)保障动态管控仪在线率≥99%。 (2)现场巡检分阶段进行,验收后第一年现场巡检不低于两次,验收后第两年不低于三次,验收后第三年不低于四次。 (3)远程问题须2小时内解决,远程解决不了的需技术人员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问题及解决问题。 (4)若现场无法完成修理工作,需在48小时内完成故障设备更换。 (5)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涵盖远程问题处理,并****点击查看公司解答各类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
项目验收 | 1中标供应商需在履约期限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交付标准,随后向采购单位提交验收建议申请。采购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组织完成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和卖方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6.2验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产品要求及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6.3采购人对卖方所交货物依照招标合同文件上的数量、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并随机抽样检查,性能全部达到技术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抽样检查的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4卖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6.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6对于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里及时完成更换,并保证验收合格。7天内不能更换的或更换的验收不合格,按逾期交货处理。 6.7对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买方将不给予验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由此造成的损失。 6.8到货安装验收后,需提供货物检定或校准设备的溯源服务。 |
货物要求 | 1所有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货物,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报价方式 | 以人民币报价,完成本项目所投产品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含设备的设计、生产(采购)、包装、 保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所有货物、配套材料、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税金、卸车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5-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如遇特殊情况,支付需延后(无息)。 |
交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按约定完成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达标并通过验收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