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持有的变压器等机器设备一批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35.3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8-0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8-15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县>**县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点击查看持有的变压器等机器设备一批,明细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持有的变压器等机器设备一批项目明细表》,现存放于石柱县物流园1****点击查看工业园B区钢结构厂房一侧锅炉房。 | ||
标的所在位置 | 石柱县物流园1****点击查看工业园B区钢结构厂房一侧锅炉房 | ||
转让底价 | 35.3 万元 | ||
计量单位 | 项 | 数 量 | 12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淇澳咨字[2025]第Z001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03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电话 | 189****点击查看5164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行为批准机构 | 石柱土家****点击查看事务中心 | |||
评估备案机构 | 石柱土家****点击查看事务中心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点击查看持有的变压器等机器设备一批,明细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持有的变压器等机器设备一批项目明细表》,现存放于石柱县物流园1****点击查看工业园B区钢结构厂房一侧锅炉房。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三、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挂牌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并对标的现状进行确认,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通过网上报名的须同意附件2《****点击查看持有的变压器等机器设备一批项目现场踏勘确认书》记载的内容,通过现场报名的须在报名时提交《****点击查看持有的变压器等机器设备一批项目现场踏勘确认书》。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请意向受让方与标的踏勘联系人提前联系沟通。 四、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七、据《评估咨询报告》载:(1)变压器已拆除,变压器配套柜体多数已破坏性拆除,锅炉及配套设备设施尚未拆除;(2)部分设备主要零部件缺失,故提醒意向受让人应进行现场查勘,以实物状态为准;(3)锅炉属于特种设备,据委托人要求,锅炉无出厂资料和维护保养及年检资料,本次评估结论按报废价格进行估算;(4)变压器配套柜体多数已破坏性拆除,该部分废旧钢铁重量由咨询人员**委托人勘察现场后估算得出,特提醒意向受让人注意。 八、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的合格证、购置发票、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资料。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买日期、重量、质量、品质、评估原值、成新率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及**联交所不对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买日期、重量、质量、品质、评估原值、成新率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和承诺。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将履约保证金3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回相关事宜由转让方、受让方按交易合同约定执行。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十、除**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移交后的看管、拆除、切割、搬迁、装车、运输、构建筑物恢复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 。十一、转让方负责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在标的移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看管、拆除、切割、搬迁、装车、运输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须自行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标的进行拆除、回收等)以及因受让方在标的看管、拆除、切割、搬迁、装车、运输等过程中对转让方构建筑物等造成破坏的恢复工作,由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受让方逾期完成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标的按现状移交,若与本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买日期、重量、质量、品质、评估原值、成新率等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三、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提供开票信息,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四、备查资料:评估咨询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分所石柱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汪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9668,189****点击查看1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