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增10处交通信号灯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增10处交通信号灯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1-21
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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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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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大队新增10处交通信号灯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2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点击查看大队新增10处交通信号灯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要求;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质保期:五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点击查看-1 ****点击查看大队新增10处交通信号灯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要求; ****点击查看 **市行政路5号 1,206,530.06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倩、高顺锋、王永刚、杜勇、张际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结合市场协商收取
收费金额:19,478.36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大街西段
联系人:祁海燕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7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郑****点击查看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联系人:雷仅仅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海燕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7189
附件(2)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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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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