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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持有的电缆及5台分支箱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26.13万元 |
|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 2026-11-0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1-10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 | 资产类型 | 机器设备 |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点击查看持有的电缆及5台分支箱,详见附件1《标的明细表》。本次评估资产按现状处置,由购买人自行拆除、运输。本次评估价值不包含拆除、装卸、运输费用。 | ||
| 标的所在位置 | 电缆堆放于**区城南家园公租房库房内,分支箱堆放于**区城南家园公租房小区内部道路旁。 | ||
| 转让底价 | 26.13万元 | ||
| 计量单位 | 详见附表 | 数量 | 详见附表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 | 是否质押 | - |
| 评估报告文号 | **同诚【2026】估字第2183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10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黄军 | 联系电话 | 136****点击查看4953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 行为批准机构 | ****点击查看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2),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点击查看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转让方与**联交所不提供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不提供标的购置发票、材质单、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和本项目资产处置买卖合同(详见附件3《城南家园公租房电源改造工程回收废旧电缆等设备资产处置买卖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城南家园公租房电源改造工程回收废旧电缆等设备资产处置买卖合同》版本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点击查看.com/helpDetail?subId=29971 code=HELP_CENTER)。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受让方需无条件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8、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在转让方指定工作人员带领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一次性资产交割,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手续(签订资产转让交割单),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拆除(若涉及)、搬迁、运输,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除(若涉及)、清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现场清理全部完工后须报请转让方进行现场验收,取得转让方验收合格确认手续后方可视为受让方清运及清理义务全部履行完毕,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拆除(若涉及)、转运及搬迁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保管、打包、搬运、包装、装车、人工、交通运输、质量保障、安全、环保、售后、遗失等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9、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有出入,交易结果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1、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协议,网络竞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中心交易四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春晖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36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