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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张浦镇监控系统维护 | ||
品目 | 硬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 17: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0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树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点击查看9593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张浦镇茶风街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2-****点击查看1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长江中路177号**银座A-5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树晓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张浦镇监控系统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5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7.1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响应报价
7.2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
7.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8、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点击查看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现更改为供应商投标报价异常时,评审委员会按苏财购〔2025〕62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审查。
更正事项二: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企业要求:“★2、响应单位在设备更换与维护时需获得原有链路运营商的现场技术支持,以避免设备更换与维护过程中出现链路问题,响应文件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原有链路运营商公章。”此项删除。
更正事项三: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原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1日24:00(**时间)
现更正为: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2日24:00(**时间)
更正日期:2025-08-07
原采购文件更新为最新版本,请各供应商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版采购文件,未重新下载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张浦镇银河路11号
联系人:石超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1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长江中路177号**银座A座1504室
联系人:沈凛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9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凛
电话:0512-****点击查看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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