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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路改造工程电缆类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08-1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路改造工程电缆类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补-1)
各投标人:
**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路改造工程电缆类有如下澄清: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增加:本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招标代理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改为:(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付款方式更改为: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的3个月内支付30%到货货物款项,余款在所属项目全部投运后3年内结清,卖方可单独缴纳3%的质保金或采用“**市建****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替代工程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宽限期条款: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价款无法支付时,卖方应当给予60日支付宽限期,且买方有权自上述原因消除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特此说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联合):****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沙溪东路1号A座1、5、6层
邮编:231500
联系人:吴斌
电话:0551-****点击查看299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8****点击查看2085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