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标准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宁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标准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02

招标详情

宁县司法局
联系人联系人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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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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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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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点击查看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基层司法所标准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陈萍 联系电话 139****点击查看2081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9-03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9-07 17:00:00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点击查看基层司法所标准化提升项目 ****点击查看 工程-施工 539267.26(元)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基层司法所标准化提升项****点击查看改革局以宁发改〔2025〕11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基层司法所标准化提升项目

2.3建设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院内、****点击查看政府院内。

2.4工程内容:①焦村司法所:拆除原破旧金属门窗94平方米;新做竹(木)地板32平方米,墙面抹灰、喷漆338平方米;安装全玻自由门7.5平方米、防盗门50平方米、金属塑钢断桥窗36平方米。新做亚克力双夹工作制度牌3.71平方米、玻璃雨蓬5.25 平方米、****点击查看面柜台5平方米、5孔插座18个、照明开关6个、吸顶灯6个、线槽120米;更换老旧门楣7.5 平方米、泡沫字大字 15 个、小字100个、门牌6个、铝塑板主背景墙18.9平方米、标识灯箱2个等。

②**司法所:拆除原破旧金属门窗7.5平方米;安装全玻自由门7.5平方米、金属塑钢断桥窗36平方米;新做亚克力双夹工作制度牌 3.71 平方米、玻璃雨蓬 5.25 平方米、****点击查看面柜台2米、5孔插座18个、照明开关6个、吸顶灯6个、线槽120 米;更换老旧门楣7.5 平方米、泡沫字大字21个、小字 114个、标识灯箱2个、门牌6个、铝塑板主背景墙9.6平方米等。

招标控制价:539267.26元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投标人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点击查看**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5年9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7日17时00分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9月7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点击查看;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点击查看镇县城新区宁州一路4号

联系人:陈萍

电 话:139****点击查看2081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机关南区

联 系 人:沈 洁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0911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附件(1)
招标文件0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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