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现将中广核**川岛一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中广核**川岛一海上风电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点击查看
编制主体:**海兰图****点击查看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中广核**川岛一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
意见接收单位:****点击查看**局
联系地址:**市**区白沙街道堤东路129号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点击查看327
邮箱:jmszrzyjhyhdglk@jiangmen.****点击查看.cn
附件:《中广核**川岛一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