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速﹒尚如院项目充电桩及电表箱采购及安装候选人公示

合肥高速﹒尚如院项目充电桩及电表箱采购及安装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3-12
中科****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5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33条

立即监控

**高速﹒尚如院项目充电桩及电表箱采购及安装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2

**高速﹒尚如院项目充电桩及电表箱采购及安装比选评选结果公示

一、**高速﹒尚如院项目充电桩及电表箱采购及安装于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在****点击查看会议室开选,****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点击查看(含税参选报价:****点击查看600.51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含税参选报价:****点击查看058.87元)

公示期: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下午17:00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508,181****点击查看6901。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18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比选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单位:****点击查看

2025年3月12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