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
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资质、设
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含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
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
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具有电力相关
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职业资格;
(5)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