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门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门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05
洛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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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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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门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25日

4、评标日期及地点:2025年06月05日09时40分,在**市**区芳林大厦2213会议室评审。

二、成交信息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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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市**区英才路18号院1101号

118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配电柜

豫电电气

YDX

1

6937.62

2

电缆

联达

ZC-YJLV-0.6/1KV

4*240+1*120

750

134.40

3

电缆头

西熔

1KV低压电缆冷缩终端头

12

110.09

三、评审专家名单:

侯亚坤(组长)、哈进新、邱伟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考《**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收费金额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06月05日—2025年06月0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东路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5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611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6599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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